討論串[新聞] 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假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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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員37天內結婚4次請32天婚假 銀行不准假遭罰. 2021-04-11 11:40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為了放假,不斷結婚、離婚!一名銀行員去年結婚後,向公司申請第一次8天婚假,假期結束後,卻沒去上班,反而馬上辦理離婚,隔天立刻又結婚,就這樣在37天內連續跟同一個人結婚4次、離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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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撤銷處分了!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銀行拒給婚假挨罰 黃珊珊批「法匠」如恐龍判決. 北市某銀行行員在37天內與同一對象結婚4次、離婚3次,公司拒絕給婚假遭勞動局開罰2萬元。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天對於勞動局處分提出質疑,她說,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脫法行為就開罰是「法匠」,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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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有很多條啊 勞動局的未必清楚吧 所以可能會出包. 第 148 條.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本案顯然違反民法這條吧. 所以因為員工濫用權利 公司不應該被判有罪. 黃珊珊應該指的是勞動局還勞動部沒參考其他條法條.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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