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只能強制就醫5年 侯友宜:應提高到30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YCL)時間4年前 (2020/05/04 11:31), 4年前編輯推噓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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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侯友宜不是警察嗎 怎麼跟著一堆法盲一起腦殘阿 : 這次法院判的根本不是強制治療 只是 強制監護 強制監護 強制監護 : 強制監護是 刑法第87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87 : 強制監護有年期上限就是五年 根本沒在治療 根本沒在治療 根本沒在治療 : 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 : 處分之執行。 : 強制治療是 刑法第91-1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91-1 : 強制治療是沒有年限上限的 基本上就是治好為止 : 前項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有 : 無停止治療之必要。 :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81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30002&flno=81 : 強制治療處所,於治癒時,應通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 簡單來講,強制監護處分就是一個把你關最多五年沒有任何治療,隔離危險份子的概念 : 強制就醫就是認為你有病 要把你治療至少到不會再犯的程度 才把你放出來為止 : 基本上強制監護根本就是一種廢物的保安處分 你不治療純隔離只有五年 : 五年後放出來他再犯你也沒轍 我是不知道當初設計強制監護的人在想啥 : 其實只要讓強制監護比照強制治療一樣 醫好了評估沒有再犯風險才給出來就好 : 因為大家對精神病患的恐懼 就是他們像是社會不定時炸藥一樣 隨時可能發病爆開 : 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 司法精神治療院所 讓他們接受治療 治不好就隔離到好為止 : 國外其實很少人用精神病來抗辯自己的犯罪 因為被關到精神病院才是人間地獄XD : 台灣的強制戒護只要五年 我是不知道立法者在想啥...五年關完精神病患會恢復正常嗎 : 置於侯友宜提提高到三十年這種話 大概只有外行人會覺得高潮吧 : 神經病你關了三十年都不治療 他就會好喔 XDDDDDDD 既然都引了保安處分執行法了,那就引完全一點,有關強制監護是規定在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46條至第48條, 其中第47條就規定: 受執行監護之精神病院、醫院,對於因有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 情形,而受監護處分者,應分別情形,注意治療及監視其行動。 所以說哪來的不治療只隔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81.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63079.A.51D.html ※ 編輯: colinton (111.246.81.117 臺灣), 05/04/2020 11:32:09

05/04 11:33, 4年前 , 1F
我讚成直接終極處理不就好了
05/04 11:33, 1F

05/04 11:33, 4年前 , 2F
所以治療五年就會好?不能比照強制就醫治好才給出去?
05/04 11:33, 2F

05/04 11:33, 4年前 , 3F
書得讀少 可憐阿 強制治療是 性病 傳染病
05/04 11:33, 3F

05/04 11:34, 4年前 , 4F
監護處分是精神病 處遇用
05/04 11:34, 4F

05/04 11:34, 4年前 , 5F
他們不在乎阿 他們覺得是什麼就是什麼
05/04 11:34, 5F

05/04 11:36, 4年前 , 6F
精神病處遇五年就可以恢復正常的立論基礎在哪裡
05/04 11:36, 6F

05/04 11:38, 4年前 , 7F
不用想太多,關到病好為止
05/04 11:38, 7F

05/04 11:39, 4年前 , 8F
終生就醫
05/04 11:39, 8F

05/04 11:43, 4年前 , 9F
終生就醫也不錯啊,這樣可以不用判死
05/04 11:43, 9F

05/04 12:03, 4年前 , 10F
自行停藥又犯案殺人,何不陰陽隔離?
05/04 12:03,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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