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只能強制就醫5年 侯友宜:應提高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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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殺警案最多只能強制就醫5年 侯友宜:應提高到30年. 2020-05-03 13:13 聯合報 / 記者吳亮賢 / 新北即時報導. 一名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去年持刀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法官日前因其精神疾病判處無罪、強制就醫5年,引發外界批評聲浪;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法令訂定難免不周延,應考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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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在臉書上面看到不少文章幹譙法官醫生的文章. 論點不外乎. 殺人無罪誇張. 精神病無敵論. 以後弄個精神病歷就無敵了. 最近則是看到不少逆風護航法官與醫生文章. 論點則在於. 法律就這樣設,怪法官沒道理. 醫生憑專業判斷,罵他們沒道理. 精神病歷沒有這麼好取得. 難得看到有人提到這個強制就醫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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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提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請問什麼精神病 吃十年可以吃好的?. 況且現在討論的不是單純精神病人 或是疑似精神病人. 而是精神病人中 已經具有明確攻擊性而且已經傷人的病人. 還不是懷疑有傷人可能 有什麼問題?. 我們不歧視有精神疾病的人 但我們害怕精神極並且具有攻擊性的病人. 今天討論的 不是配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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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需要強制就醫的. 是全台灣所有的精神病人. 那麼我是拿他們當分母. 偏偏我討論的內容是已經有犯案的狀況. 法院在討論是否需要強制就醫. 那分母的範圍就相當受限了. 其次. 今天其實不是只有精神病史的人. 可能免罪. 很多案子是犯人犯案之後. 申請精神鑑定. 最後得出犯人有精神異常的鑑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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