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只能強制就醫5年 侯友宜:應提高到30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古美門上身)時間5年前 (2020/05/04 10:11), 5年前編輯推噓5(612)
留言9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6/9 (看更多)
侯友宜不是警察嗎 怎麼跟著一堆法盲一起腦殘阿 這次法院判的根本不是強制治療 只是 強制監護 強制監護 強制監護 強制監護是 刑法第87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87 強制監護有年期上限就是五年 根本沒在治療 根本沒在治療 根本沒在治療 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 處分之執行。 強制治療是 刑法第91-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91-1 強制治療是沒有年限上限的 基本上就是治好為止 前項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有 無停止治療之必要。 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8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30002&flno=81 強制治療處所,於治癒時,應通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簡單來講,強制監護處分就是一個把你關最多五年沒有任何治療,隔離危險份子的概念 強制就醫就是認為你有病 要把你治療至少到不會再犯的程度 才把你放出來為止 基本上強制監護根本就是一種廢物的保安處分 你不治療純隔離只有五年 五年後放出來他再犯你也沒轍 我是不知道當初設計強制監護的人在想啥 其實只要讓強制監護比照強制治療一樣 醫好了評估沒有再犯風險才給出來就好 因為大家對精神病患的恐懼 就是他們像是社會不定時炸藥一樣 隨時可能發病爆開 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 司法精神治療院所 讓他們接受治療 治不好就隔離到好為止 國外其實很少人用精神病來抗辯自己的犯罪 因為被關到精神病院才是人間地獄XD 台灣的強制戒護只要五年 我是不知道立法者在想啥...五年關完精神病患會恢復正常嗎 置於侯友宜提提高到三十年這種話 大概只有外行人會覺得高潮吧 神經病你關了三十年都不治療 他就會好喔 XDD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5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58271.A.655.html

05/04 10:12, 5年前 , 1F
龜山法系起飛囉
05/04 10:12, 1F

05/04 10:14, 5年前 , 2F
無罪還監護三小
05/04 10:14, 2F
就是無罪所以只能保安處分阿

05/04 10:15, 5年前 , 3F
不治療啥鬼
05/04 10:15, 3F
強制監護就真的沒在治療阿 不然你自己回去看法條 ※ 編輯: deann (61.220.51.98 臺灣), 05/04/2020 10:16:11

05/04 10:17, 5年前 , 4F
最簡單就是把殺人和重傷也加入91-1就好了
05/04 10:17, 4F

05/04 10:17, 5年前 , 5F
警察不需要懂這個吧
05/04 10:17, 5F

05/04 10:18, 5年前 , 6F
不懂為什麼只有性犯罪才要強制治療
05/04 10:18, 6F

05/04 10:21, 5年前 , 7F
你沒考慮過他知道 但看風向故意說的可能嗎?
05/04 10:21, 7F

05/04 10:43, 5年前 , 8F
結果我也搞錯了
05/04 10:43, 8F

05/04 10:43, 5年前 , 9F
感謝說明
05/04 10: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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