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甩勞動部! foodpanda:不接受僱傭關係認定

看板Gossiping作者 (妹)時間4年前 (2019/10/15 13:10), 4年前編輯推噓-5(51020)
留言35則, 1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2/26 (看更多)
當一堆覺青在那邊吵著外送員要僱傭關係的時候請摸著良心好好想一想 外送員有多少比例有僱傭關係的本事 如果勞動部要求外送員要僱傭關係 那不如就開放雙軌制 讓員工自己選擇要採用僱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 因為外送員有不少的比例是兼職 例如學生、超商夜班 趁著工作、放學後的空檔來賺取外快 這樣的兼職就沒辦法實現僱傭關係 也不可能有所謂的朝九晚五外送員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張慧雯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甩勞動部! foodpanda:不接受僱傭關係認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19-10-15 11:31 :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針對勞動部直指食物平台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應為外 : 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今(15)日foodpanda特別出面強調,公司與 : 外送員間屬於「承攬關係」,且對於外送員死亡賠償第一時間已提供優於法規的賠償金, : 並未逃避企業責任。 : foodpanda表示,公司提供所有外送員的保險保障「優於法定規範與其他主要同業」,保 : 險範圍涵蓋死亡、殘廢、第3人體傷、第3人財物損失及超跑事故財物損失,且所有外送員 : 在「上線前」就享有以上保障。 : 至於外送員死亡賠償方面,foodpanda也說,第一時間提供給家屬優於政府法律規定的賠 : 償,這部分企業責任已經完成,並未逃避。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46522 : 6.備註: 訴訟有得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94.65.43 (丹麥)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116209.A.45C.html

10/15 13:11, 4年前 , 1F
兼職也可以是雇傭關係..不然我負責勞僱型
10/15 13:11, 1F

10/15 13:11, 4年前 , 2F
是在罵外送員魯,沒人要僱用?
10/15 13:11, 2F

10/15 13:11, 4年前 , 3F
那乾脆開放勞工選擇不適用勞基法好了
10/15 13:11, 3F

10/15 13:11, 4年前 , 4F
你不要用勞基法 我多給你薪水好嗎
10/15 13:11, 4F

10/15 13:12, 4年前 , 5F
兼任助理的聘任幹嘛要簽契約成立雇傭關係
10/15 13:12, 5F

10/15 13:12, 4年前 , 6F
又沒規定兼職也要做8小時
10/15 13:12, 6F

10/15 13:12, 4年前 , 7F
勞健保都不要保 你願意嗎
10/15 13:12, 7F
給你月薪20萬 但是沒有勞健保 你願意嗎

10/15 13:12, 4年前 , 8F
還要負擔他們的雇主勞健保成本??
10/15 13:12, 8F

10/15 13:12, 4年前 , 9F
你說的很棒ㄟ 全台企業都讓勞工自選好不好?
10/15 13:12, 9F

10/15 13:13, 4年前 , 10F
兼職也可以是雇傭關係
10/15 13:13, 10F

10/15 13:13, 4年前 , 11F
台灣民間工作 沒有說你只能做一份工作
10/15 13:13, 11F

10/15 13:13, 4年前 , 12F
這個月都不接單,這樣也有僱傭?
10/15 13:13, 12F
※ 編輯: gyGirl (172.94.65.43 丹麥), 10/15/2019 13:14:38

10/15 13:14, 4年前 , 13F
雙軌制也可以 選擇僱傭就是公司可以
10/15 13:14, 13F

10/15 13:14, 4年前 , 14F
不錯 雙軌制 但企業會接受?
10/15 13:14, 14F

10/15 13:14, 4年前 , 15F
短期雇傭也可以啊
10/15 13:14, 15F

10/15 13:14, 4年前 , 16F
當然也有僱傭關係..只是下個月是否聘任就
10/15 13:14, 16F

10/15 13:14, 4年前 , 17F
強制主控外送員的上班時間
10/15 13:14, 17F

10/15 13:14, 4年前 , 18F
選擇承攬 就是外送員自主選擇上班
10/15 13:14, 18F

10/15 13:14, 4年前 , 19F
自己看著辦..因為可能會被辭頭路..
10/15 13:14, 19F

10/15 13:15, 4年前 , 20F
僱傭關係又一定要全職
10/15 13:15, 20F

10/15 13:16, 4年前 , 21F
公司說不能兼職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 除非
10/15 13:16, 21F

10/15 13:16, 4年前 , 22F
你是競業禁止危害到公司
10/15 13:16, 22F

10/15 13:16, 4年前 , 23F
雇傭是有很難嗎? 需要啥本事?
10/15 13:16, 23F

10/15 13:17, 4年前 , 24F
短期僱傭不就PT嗎…服務業一堆阿
10/15 13:17, 24F

10/15 13:17, 4年前 , 25F
開放選擇最後會不會變成被迫選擇?
10/15 13:17, 25F

10/15 13:19, 4年前 , 26F
開放選擇看看大學的教學型跟勞僱型兼任助
10/15 13:19, 26F

10/15 13:20, 4年前 , 27F
什麼都要扯覺青 這明明是社會底層的問題
10/15 13:20, 27F

10/15 13:21, 4年前 , 28F
理就好了..最後都會利誘學生學習型可以實
10/15 13:21, 28F

10/15 13:21, 4年前 , 29F
拿..結果做非學習關係的行政庶務..
10/15 13:21, 29F

10/15 13:24, 4年前 , 30F
連國民年金都不給你選了,這給選?
10/15 13:24, 30F

10/15 13:24, 4年前 , 31F
社會底層就是要發大財阿 拿命也要賺錢
10/15 13:24, 31F

10/15 14:09, 4年前 , 32F
僱佣本來就不用全職 超商打工仔假的逆
10/15 14:09, 32F

10/15 14:33, 4年前 , 33F
是不是很多人以為打工不用給勞健保…
10/15 14:33, 33F

10/15 14:34, 4年前 , 34F
10/15 14:34, 34F

10/15 15:01, 4年前 , 35F
X
10/15 15:01, 35F
文章代碼(AID): #1TfLInHS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26 篇):
文章代碼(AID): #1TfLInHS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