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Miracle)時間6年前 (2019/02/26 07:52), 編輯推噓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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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 : 2019-02-25 21:19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對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議題質詢時指出 : 一審法院審理酒駕案居然有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3年,她認為,問題不在刑度上,而 : 法官對酒駕都採取輕判。不過,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酒駕案的被害人大多希望能 : 得賠償,所以法官是透過給予肇事者減刑以利雙方達成和解。 :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RPJCJi.jpg
: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對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議題質詢時指出,一審法院審理酒駕案居 : 有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3年。(本報資料照) : 綜合媒體報導,《刑法》規定酒駕致人於死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社會 輿 : 論認為刑度不夠重應該修法,不過周春米今表示,統計數據顯示去年268件酒駕肇事致 : 案件中,全國一審法院居然有63.7%低於法定刑,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5件,「1年以 : 」的25件,「1年以上2年以下」有339件,「判2年以上3年以下」的54件,近3分之2的 : 決低於最低本刑3年。 : 周春米質疑,「這樣子的一個輕判是不是跟我們的立法目的有所違背?」,「這樣的數 : 公開出來是讓人家蠻震撼的!」周春米認為,法院判決應與肇事行為的情節平衡,否則 : 遠有「你們判你們的,社會說他們的」。 : 呂太郎對此回應,會透過各種管道跟法官提醒。不過他也強調,酒駕致死案被害人有時 : 為獲得賠償才是最實質的,而法官考量為了讓兩造能達成和解,所以才給予輕判,如果 : 得太重,肇事者恐怕會不願意賠償。 :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後駕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9680 : 5.備註: : 是立法的人有問題?還是判罪的人有問題?還是都有問題? 台灣最屌的就是 立法還要擔心違法的人不舒服 要擔心罰太重酒駕的人不舒服 要擔心勞基法太重公司老闆不舒服 我一直以為立法的用意是嚇阻這些事情發生 但在台灣 原來是只要你有錢 別人的命通通4你der玩具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00.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138732.A.88E.html

02/26 07:52, 6年前 , 1F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0.0
02/26 07:52, 1F

02/26 07:56, 6年前 , 2F
你是不是不想讓我們發言人舒服?
02/26 07:56, 2F

02/26 07:59, 6年前 , 3F
犯人人權>>>>>>被害者人權。
02/26 07:59, 3F

02/26 08:00, 6年前 , 4F
玩法不一樣啦 要習慣 不然會被嗆法盲喔~~
02/26 08:00, 4F

02/26 08:03, 6年前 , 5F
真的 法匠對罪犯的人權都很重視 受害者管他去死
02/26 08:03, 5F

02/26 08:03, 6年前 , 6F
法匠:都是立法的錯啦 刑期就這樣啊 怎麼重判??
02/26 08:03, 6F

02/26 08:03, 6年前 , 7F
現在好了 最低三年 法匠還是可以找理由只判6個月 好棒棒!!
02/26 08:03, 7F

02/26 08:25, 6年前 , 8F
台灣很棒很貼心
02/26 08:25, 8F

02/26 08:28, 6年前 , 9F
不照法律判的法官,通通抓去關,問題就解決了!不然法
02/26 08:28, 9F

02/26 08:28, 6年前 , 10F
治只是空談
02/26 08:28, 10F

02/26 08:31, 6年前 , 11F
為民服務你敢嘴?
02/26 08:31, 11F

02/26 08:45, 6年前 , 12F
你知道的太多了
02/26 08:45, 12F

02/26 08:51, 6年前 , 13F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02/26 08:51, 13F

02/26 11:44, 6年前 , 14F
被害者已經死了是物體 所以 人權>>物體..(翻白眼)
02/26 11:44, 14F

02/26 11:54, 6年前 , 15F
看不懂中文還是惡意帶風向?
02/26 11:54, 15F

02/26 22:14, 6年前 , 16F
你以為法律是幹嘛的???
02/26 22:1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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