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已回收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酒駕致死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 綠委:你們判你們的
: 2019-02-25 21:19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對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議題質詢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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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法院審理酒駕案居然有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3年,她認為,問題不在刑度上,而
在
: 法官對酒駕都採取輕判。不過,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酒駕案的被害人大多希望能
獲
: 得賠償,所以法官是透過給予肇事者減刑以利雙方達成和解。
: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RPJCJi.jpg

: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對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議題質詢時指出,一審法院審理酒駕案居
然
: 有63.7%判刑低於最低本刑3年。(本報資料照)
: 綜合媒體報導,《刑法》規定酒駕致人於死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社會
輿
: 論認為刑度不夠重應該修法,不過周春米今表示,統計數據顯示去年268件酒駕肇事致
死
: 案件中,全國一審法院居然有63.7%低於法定刑,判處「6個月以下」的有5件,「1年以
下
: 」的25件,「1年以上2年以下」有339件,「判2年以上3年以下」的54件,近3分之2的
判
: 決低於最低本刑3年。
: 周春米質疑,「這樣子的一個輕判是不是跟我們的立法目的有所違背?」,「這樣的數
字
: 公開出來是讓人家蠻震撼的!」周春米認為,法院判決應與肇事行為的情節平衡,否則
永
: 遠有「你們判你們的,社會說他們的」。
: 呂太郎對此回應,會透過各種管道跟法官提醒。不過他也強調,酒駕致死案被害人有時
認
: 為獲得賠償才是最實質的,而法官考量為了讓兩造能達成和解,所以才給予輕判,如果
判
: 得太重,肇事者恐怕會不願意賠償。
: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後駕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9680
: 5.備註:
: 是立法的人有問題?還是判罪的人有問題?還是都有問題?
為什麼要鼓勵和解,因為快啊
訴訟上和解等同確定判決效力可以直接強制執行,不然動輒兩三年的民事訴訟你覺得讓被
害人透過冗長的訴訟程序才拿到賠償金額會比較好嗎?
再者和解本通常都會高於最後判決賠償金額
一個快又拿比較多的選擇對被害人難道不是更好的方式嗎?
況且被害人其實有權選擇不要和解啊
今天透過減刑的方式鼓勵加害人和解就是法院的本意對被害人也是相對較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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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9.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139938.A.4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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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人犯罪了他是初犯你會用多重判他,3年到10年讓你選,你選10年那理由是什麼
?
因為酒駕該死嗎??那法條就直接訂10年就好啦不是嗎?
※ 編輯: dd525252tw (114.39.29.55), 02/26/2019 0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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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和解書去強制執行啊,訴訟上和解有確定判決效力可以直接拿去強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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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今天判他10年是最重本刑,你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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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事實,在法律上沒錢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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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當你們開口就是要從重量刑是很可怕的事情嗎... 再考量到一個理由好了今天和解
或判賠多少等等是不是也需要加害人有錢償還?如果本身有資產那還好,但資產不夠支付
賠償是不是需要去賺?今天關個5年10年的他要多久出來才可以還被害人錢??
※ 編輯: dd525252tw (114.39.29.55), 02/26/2019 08: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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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所言甚是,法律上面沒錢的真的最大,這也是法律的極限所在.... 但我真的覺得把
加害人關進去關的再久也不是解決之道,講白了就是滿足社會大眾爽而已,試問今天法院
一律嚴刑峻法會是大家所期望的嗎? 如果今天要嚴法執行那就要一視同仁所以罪責都是
從重處斷,如果僅係因酒駕過於泛濫而加重處斷我想理由稍嫌不足,甚至把司法淪為民粹
...
※ 編輯: dd525252tw (114.39.29.55), 02/26/2019 08: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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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可以判3年的你直接判5~10年不是從重量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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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要判3年,但犯後態度良好(如和解),所以會再往下減刑,這沒問題吧?
※ 編輯: dd525252tw (114.39.29.55), 02/26/2019 08: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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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否認民眾對於法院的想法有隔閡甚至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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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大言論不免讓人感到毛骨悚然,如果今天臺灣可以這樣的話,我會覺得我們是不是
哪個未開化的國家....
※ 編輯: dd525252tw (114.39.29.55), 02/26/2019 08: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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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對付這種人較為合理的方式應該是強制勞動還債,像賭博默示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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