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已刪文
酒駕問題
突顯台灣人一個劣根性:
“不喜歡從根本解決問題 只喜歡喊打喊殺”
這麼多人酒駕 加重刑罰真的有效嗎?
不如從根本檢討問題
為什麼教育出這麼多心存僥倖的人?
台灣人做事 就愛心存僥倖
違規停車 超速 闖紅燈 亂丟垃圾
只會想說只要不被警察抓就好
網路上鍵盤討厭違規
實際上上路看看 根本跟網路是平行世界
酒駕與上述行為本質上有什麼差異?
只是平常鄉民比較沒有酒駕
喊打喊殺起來心安理得不會心虛罷了
當先進國家從根本教育人民守法
台灣人只會想著怎麼殺死犯人
酒駕是 死刑問題亦是
※ 引述《xiemark (aisinjur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 3.完整新聞內文:
: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
的
: 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批評
法
: 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法務部這樣的修法,可能會造成漏網之魚,以酒精濃度多少來
判
: 定是否為殺人的標準,某種程度上掉進邏輯風險,亦即喝酒還是可以開車,只要濃度未
達
: 一定標準就不算是殺人?
: 江啟臣提到,若只規範酒測值達0.75以上視同殺人罪,未達0.75之酒駕肇事致死且為累
犯
: 者,是否可以適用?再者,法務部的修正方向僅就一定酒測值者視為殺人罪處罰,那酒
測
: 值未達0.75者,是否上路就不會受到重罰?這不是讓酒駕者繼續心存僥倖、繼續酒駕上
路
: 。
: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務部研擬將酒測值0.75mg/L以上與一般所認定的酒駕酒測值
: 0.25mg/L以上分開,0.75mg/L以上酒駕殺人視同殺人罪,0.25-0.74mg/L仍視同公共危
險
: 罪,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林俊憲說,「目前已訂定酒駕的酒測值標準,另外訂定更嚴格的酒測值,作為殺人罪的
認
: 定毫無意義,將給酒駕者心存僥倖的空間」,他所提版本,沒有「設定新的高酒測值門
檻
: 」,而是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
: 江啟臣認為,現行司法實務已將飆車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致死最重可處
無
: 期徒刑,反觀酒駕致死最高卻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所造成的危險不比飆車輕已是
社
: 會共識,修法加重酒駕刑度並增列死刑,當然合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639395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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