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膽小雞)時間5年前 (2019/02/13 09: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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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yohgi (自介果實能力者)》之銘言 : 如果酒駕列入殺人罪 : 那超速、闖紅燈、違停、不打方向燈 : 是不是也該列入殺人罪 : 這幾項肇禍也可能造成人命損失吧 人命關天的事,當然應該大刑伺候。 無照駕駛、未二段式開門、蛇行、 未定期保養汽機車都可能造成死傷, 更別說駕駛都是明知而為, 如此草菅人命, 應該有刑罰。 事實上,應該修正道交條例, 讓其成為特別刑法, 刑罰只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想必臺灣絕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大家同 意吧! : ※ 引述《xiemark (aisinjuro)》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 險罪的 : : 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 批評法 : : 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法務部這樣的修法,可能會造成漏網之魚,以酒精濃度多 少來判 : : 定是否為殺人的標準,某種程度上掉進邏輯風險,亦即喝酒還是可以開車,只要濃 度未達 : : 一定標準就不算是殺人? : : 江啟臣提到,若只規範酒測值達0.75以上視同殺人罪,未達0.75之酒駕肇事致死且 為累犯 : : 者,是否可以適用?再者,法務部的修正方向僅就一定酒測值者視為殺人罪處罰, 那酒測 : : 值未達0.75者,是否上路就不會受到重罰?這不是讓酒駕者繼續心存僥倖、繼續酒 駕上路 : : 。 : :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務部研擬將酒測值0.75mg/L以上與一般所認定的酒駕酒 測值 : : 0.25mg/L以上分開,0.75mg/L以上酒駕殺人視同殺人罪,0.25-0.74mg/L仍視同公共 危險 : : 罪,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 林俊憲說,「目前已訂定酒駕的酒測值標準,另外訂定更嚴格的酒測值,作為殺人 罪的認 : : 定毫無意義,將給酒駕者心存僥倖的空間」,他所提版本,沒有「設定新的高酒測 值門檻 : : 」,而是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 : : 江啟臣認為,現行司法實務已將飆車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致死最重 可處無 : : 期徒刑,反觀酒駕致死最高卻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所造成的危險不比飆車輕 已是社 : : 會共識,修法加重酒駕刑度並增列死刑,當然合理。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639395 : : 5.備註: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22.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022545.A.E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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