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已回收
※ 引述《ryohgi (自介果實能力者)》之銘言
: 如果酒駕列入殺人罪
: 那超速、闖紅燈、違停、不打方向燈
: 是不是也該列入殺人罪
: 這幾項肇禍也可能造成人命損失吧
人命關天的事,當然應該大刑伺候。
無照駕駛、未二段式開門、蛇行、
未定期保養汽機車都可能造成死傷,
更別說駕駛都是明知而為,
如此草菅人命,
應該有刑罰。
事實上,應該修正道交條例,
讓其成為特別刑法,
刑罰只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想必臺灣絕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大家同
意吧!
: ※ 引述《xiemark (aisinjuro)》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
險罪的
: : 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
批評法
: : 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法務部這樣的修法,可能會造成漏網之魚,以酒精濃度多
少來判
: : 定是否為殺人的標準,某種程度上掉進邏輯風險,亦即喝酒還是可以開車,只要濃
度未達
: : 一定標準就不算是殺人?
: : 江啟臣提到,若只規範酒測值達0.75以上視同殺人罪,未達0.75之酒駕肇事致死且
為累犯
: : 者,是否可以適用?再者,法務部的修正方向僅就一定酒測值者視為殺人罪處罰,
那酒測
: : 值未達0.75者,是否上路就不會受到重罰?這不是讓酒駕者繼續心存僥倖、繼續酒
駕上路
: : 。
: :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務部研擬將酒測值0.75mg/L以上與一般所認定的酒駕酒
測值
: : 0.25mg/L以上分開,0.75mg/L以上酒駕殺人視同殺人罪,0.25-0.74mg/L仍視同公共
危險
: : 罪,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 : 林俊憲說,「目前已訂定酒駕的酒測值標準,另外訂定更嚴格的酒測值,作為殺人
罪的認
: : 定毫無意義,將給酒駕者心存僥倖的空間」,他所提版本,沒有「設定新的高酒測
值門檻
: : 」,而是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
: : 江啟臣認為,現行司法實務已將飆車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致死最重
可處無
: : 期徒刑,反觀酒駕致死最高卻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所造成的危險不比飆車輕
已是社
: : 會共識,修法加重酒駕刑度並增列死刑,當然合理。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639395
: : 5.備註: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22.1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022545.A.E09.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