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媽媽嘴案連帶賠368萬 呂炳宏與股東翻盤無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流星)時間7年前 (2018/07/31 12:37), 編輯推噓4(512)
留言8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13 (看更多)
※ 引述《obdv (真☆母★教右護法)》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張母求償部分,士林地院一審判呂3人免賠,但二審高院認定, 謝女在店內下藥、扶至河 : 邊、下手刺殺,環環相扣不可割裂,謝女殺人是執行及利用媽媽嘴店長的職務,認定呂等 : 3人未盡監督之責,也有過失,應連帶賠償368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這個法官 懂知道什麼叫謀殺嗎 謀殺要怎預防 能預防還能叫謀殺嗎 警察發生命案也要花大量人力時間推敲 跟 證據才能查出兇嫌 你他媽叫老闆怎防止發生謀殺案 幹拎娘的垃圾法官 有夠無腦 是不是大學剛畢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6.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3011822.A.770.html

07/31 12:39, 7年前 , 1F
跟工作意外很像啊 都不能預防的
07/31 12:39, 1F

07/31 12:44, 7年前 , 2F
法官縱放犯人造成再犯率提升也沒負責阿
07/31 12:44, 2F

07/31 12:56, 7年前 , 3F
法官先預防性雞鴨
07/31 12:56, 3F

07/31 13:04, 7年前 , 4F
下次老闆要拜託員工 要殺人下班後再殺
07/31 13:04, 4F

07/31 14:29, 7年前 , 5F
一群缺乏法律常識的鄉民秀下限,頗呵
07/31 14:29, 5F

07/31 16:05, 7年前 , 6F
呦 樓上是讀幾年法律了 說來聽聽怎麼防止
07/31 16:05, 6F

07/31 17:24, 7年前 , 7F
看來一審的法官也沒法律常識
07/31 17:24, 7F

07/31 17:35, 7年前 , 8F
你行你上
07/31 17:35,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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