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廢死的邏輯這麼怪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浮火)時間8年前 (2018/06/07 02:09), 8年前編輯推噓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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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celot902 (分~ 身~ 術~)》之銘言: : ※ 引述《sbkm (浮火)》之銘言: : : 廢死這個問題吵很久了,雙方互相扣帽子。 : : 一個說廢死殺人犯幫兇,一個說反廢死想公權力殺人。 : : 這個對事情討論都無意義啊。 : : 我整理一下廢死至今的理由以及無法說服我的部分。 : : 一.冤獄 : : 不說現在的判決嚴謹了,救濟管道多了 : : 單就冤獄,我覺得該改的就是司法制度不是廢死 : : 你不會因為飛機失事會死不搭飛機 : : 就算廢死了,冤獄一樣會發生,關一個人關到他死,跟殺死他 : : 我覺得分別不大 : : 還有說冤獄期間可以不斷上訴的?這個我就很疑惑。 : : 所以是說現在的制度或者未來廢死想推的制度是無限上訴制度嗎 : : 那這樣算不算一種增加開支呢?(這邊是純粹剛剛看到有疑問) : 你對冤獄的定義似乎是限定在 "無罪但被判有罪" 而已 : 那麼"確實有做 但依事實真相本應罪不致死 卻被判了死刑" 這樣的狀況呢? : "因為無法證明某件事實 所以依事實真相本該被判三年的 最後被判了五年" 這樣呢? : 如果不要使用冤獄這個詞 我們用錯誤判決 : 你認為 以現行的科技與司法制度 法院可以還原真相到什麼地步? : 如果這世上根本不存在百分之百絕對還原事實真相的判決 : 那就也不該存在百分之百絕對無法救濟的刑罰 : 死刑就是這樣的刑罰 : 如果我們的科技哪天可以做到死而復生 那死刑倒也無妨 我知道冤獄所談的範圍包含你所說的喔。 但是這一個問題實務上是無法得出解答的。 照這個標準去說,應該判三年的人判五年也是冤獄。 那是否犯人都不能給予處法了呢? 不應該死的人被判死,實務上遇到的問題首先就是 你怎麼證明一個人一百%該死。這是沒有解答的問題。 同樣,你怎麼確定一個人他真實應該被判的刑度是五年呢?這是沒有標準的 沒有標準就無法討論,這樣下去甚至整個刑法都不應該存在 : : 二.無教化功能 屬應報刑 : 刑罰的意義首先追求社會秩序的維持 : 第一目標是把造成危害的人隔決於社會之外 : 其次第二目標才是追求教化 : 也就是說 當然我們可以改變他最好 若不能改變至少就隔決他以保護大多人的安全 : 第一目標以現行科技不須死刑即可達成 終生監禁 流放 等等 : 而至於第二目標 只要有死刑存在的一天 便永遠無法達成 : 幾千年前的人類把犯罪者處死 他們可以說因為我們沒有教化犯罪者的能力 : 但幾千年後的今天 我們有了醫學 心理學 教育學 犯罪學 : 每門學科都是人類幾千年來的智慧結晶 : 如果今天我們還是一樣認為犯罪者就處死 因為我們沒有教化能力 : 不免有些愧對這些科學 當然我們可以終生監禁取代死刑。 面臨我下面所說犯人管理問題。 至於說教化可能性,我只能說... 很多案例,不發生在台灣,而發生在國外 都沒讓我看到教化可能性。 人性的複雜程度,我覺得是遠超科學的 : : 這是對的。但是無法否認有些人的確無教化可能。 : : 對無法教化的人他不能離開監獄 你又不讓他死 老實說我覺得這樣比死刑慘忍 : : 我認為死刑有一個功能 那就是讓仇恨在加害人身上終結 不至於去波及旁人 : : 當然你要說不見得是這樣 也是有例外的例子  : : 但是總是比殺人犯不死的狀態來說 社會的接受度會更高 也會較為穩定 : : 三.無法安慰受害者家屬 : 關於受害者家屬是最主要的討論重點 : 刑事法律處理的是 國家 與 加害者 之間的關係 : 不但沒有受害者家屬 甚至還可以沒有受害者在裡面 : 對於沒有受害者的犯罪 如果以國家的角度認為不被容許 照樣要處罰 : 被害者或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家屬 有民事法律在保障 : 如果要把受害者的情緒加進來討論 當然永遠只能得出死刑的結論 : 哪個家屬不希望把加害者千刀萬剮 : 然後如果加害者被國家殺死了 那受害者家屬連民事保障都沒了 這段我們對法律的理解完全不相同。 我這邊只想說一個問題。法律的起源是什麼?我相信為了解決紛爭 但是如果當法律演變到已經無法解決當事人的紛爭時 這個法律有存在必要嗎? 當法律違背民意的時候,法律的定位是什麼? : : 這條是我主要支持死刑的原因。死刑當然無法安慰人,他只是把家屬仇恨的對象幹掉了 : : 但是家屬的恨意難道不應該被發洩嗎? : : 只要還有受害者家屬喊死刑 我就會繼續支持死刑 : : 四.對社會沒有幫助 關終生監禁有產值 可彌補被害家屬 : : 這條我存疑。 : : 先不說被害家屬接受補償與否 這條是變相的奴隸制度嗎? : 那就當作是死刑制改變相奴隸制吧 : 至少對被害人家屬是有實質補償的吧 : 至於對社會有沒有幫助的問題 : 只能說某些特殊案例 可能會對某些學術領域產生幫助 : 比如說假如如希特勒還活著 那麼很多歷史真相就有機會被還原 對歷史學有幫助 : 假如開膛手傑克還活著 以今日的學術水平與方法去研究去他 : 或許對心理學的發展有幫助 : 醫學首重臨床 每多一個臨床機會都可能對醫學發展有所幫助 : 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 這是很現實的觀點。可是我不認同(咦? 在管這些犯人也是有成本分風險的 如我所說的 是否產值超出了成本風險 而且我認為這種變相的奴隸制度才是對人權的踐踏 死刑犯死的時候起碼還是人 不是作為奴隸 就像我說的 難道要活摘死刑犯器官 做人體實驗嗎 我不認同這樣去對待一個做為物種上還是相同的生物 : : 而且監獄中的工作機會 會不會衝擊社會上正常的工作呢 : : 又產值是多少呢 是否高過政府付出的管理金額 並且足以平復家屬的仇恨呢 : : 針對連續殺害多人的人產值怎麼平分給受害者家屬 : : 這些我覺得都很有問題很詭異  : : 五.邏輯謬誤 政府不該帶頭殺人 : : 不能殺人,所以政府不可以處死犯人。 : : 這個邏輯上我覺得是通的。 : : 但是如果以這個前提來講,警察能不能配槍就變成一個問題了 : 客觀來說當然槍可以殺人 但警察配槍的意義並不是用來殺人的 : 國家在配予警察槍枝的同時 也規範了嚴格的用槍時機 : 必須在自己或民眾的安危受到立即性威脅 : 並且非開槍否則不得阻止這個威脅的時候 才可以開槍 : 簡單來說 警察的槍只可以為了救人而開 : 警察的立場就該是政府的立場 這牽扯到動機問題。如果政府不能殺人,那不應該擁有軍隊 警方也不應該配戴高殺性的武器 這條我覺得純粹就是理論性大於實際性 美國在別人的土地殺人殺得這麼痛快 他們廢死的洲縣也沒出來抗議 事實上就是某些時間段的時候 政府會被賦予殺人的權利 : : 再來就是戰爭時期 好像也沒人在意這個問題(?)像美國那個爽爽殺(? : : 六.政府不應該有過大的權力 支配人民的生死 : : 基本上就算廢死政府一樣可以支配你的生死 : : 法律就是政府寫的 球員兼裁判 政府真的要弄人 也不會管法律怎麼寫 : : 七.人權立場 : : 這一個論點下面也反對終生監禁 : : 但是卻不提出對於無法回歸社會的人該怎麼處理 : : 無法同意 : : 退一步講 犯人有人權 被害人也有啊 : : 八.國家進步的象徵 人民素養的體現 : : 我無法理解這個論調想表達什麼。殺人很野蠻,所以有死刑的國家很野蠻嗎? : : 那目前很野蠻的國家還不少這樣 尤其日本也還有死刑 : : 這個帽子我覺得戴的不是很受傷 : : 九.殺人犯與社會是一體的 我們應該包容他 而不是切割他 : : 老實說這個才是真的讓我從死刑動搖的觀點。 : : 的確有很多殺人犯他們的人生軌跡是令人同情的 : : 但是這也不影響有一些殺人犯 找遍了所有理由 就是無寬恕他 : : 十.死刑無法理解殺人犯的成因 : : 我覺得可以一邊研究一邊上訴 : : 確定研究好後再服刑 : : 十一.有人求死殺人 : : 事實上這個案例看了其他版友提證 台灣只有一個人 : : 覺得應該看做個案 : : 難保終生監禁後會出現有人希望被關殺人 : : 而且這個我覺得應該是推行安樂死的意義大於廢死 : : ------- : : 我目前聽過的理由大概是這樣。歡迎補充 : : 我覺得廢死在執行上會遇到很大的困難 怎麼去管理那些無期徒刑的囚犯 : : 人如果沒了希望 你還要求他活著 這是一個很殘酷的事情 : : 雖然刑法是應報刑 我覺得也不用如此 : : 而且你怎麼會希望一群知道自己永遠出不去的人 不逃獄或是鬧事呢 : : 當然還不算目前死刑沒有配套 關一關又出來的問題 : : 結論是如果廢死真的覺得自己的論述是真理 : : 應該想辦法拉攏其他民眾加入 並且先把配套擬定出來 : : 這才是討論的第一步 : : 不然大家其實根本都是情緒性的討論 沒有人有什麼實質上的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4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8308562.A.2C0.html

06/07 02:34, 8年前 , 1F
冤獄兩年國家要賠多少錢你知道嗎?死刑要賠什麼?
06/07 02:34, 1F

06/07 02:34, 8年前 , 2F
光第一段就看不下去
06/07 02:34, 2F
所以應該改進的不要冤獄不是嗎 另外你可以說一下到底要賠多少錢嗎?讓大家瞭解一下 還有金額是怎麼計算的 謝謝 ※ 編輯: sbkm (49.159.147.5), 06/07/2018 02:36:52

06/07 02:41, 8年前 , 3F
冤獄賠償法、刑事補償法
06/07 02:41, 3F

06/07 02:42, 8年前 , 4F
請大大提供 討論的話請交換資訊喔 不然無宣導意義
06/07 02:42, 4F

06/07 02:43, 8年前 , 5F
孤狗不會喔,百萬年薪啦
06/07 02:43, 5F

06/07 02:45, 8年前 , 6F
那我就不回應你囉 討論雙方提出想說的事證是基本喔
06/07 02:45, 6F

06/07 02:45, 8年前 , 7F
1000~3000 1D
06/07 02:45, 7F

06/07 02:45, 8年前 , 8F
擁死水平
06/07 02:45, 8F

06/07 02:50, 8年前 , 9F
可以請你貼一下詳細的敘述嗎 還有我是有可能轉廢死的
06/07 02:50, 9F

06/07 02:51, 8年前 , 10F
建議大大討論不要帶著成見攻擊他方喔
06/07 02:51, 10F

06/07 09:29, 8年前 , 11F
廢死公投何時上路?耗在這銃三小
06/07 09:29,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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