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國法院的判決書 會像台灣寫贅字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7/04/19 03:07), 8年前編輯推噓-3(102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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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skk: 未滿14歲沒有不同意的能力嗎?不然幹嘛要有222加重要件 04/19 02:48 噓 mskk: 我就看不懂法匠跳什麼針啊!三歲女童先適用221違反意願 04/19 02:49 噓 mskk: 再用222加重 這樣一下就七年以上 04/19 02:50 噓 mskk: 為何法匠堅持用227?我看不懂法匠邏輯! 04/19 02:50 噓 mskk: 我是說中國判決很白話 你跳針到中國刑法規定? 04/19 02:51 噓 mskk: 等一下法匠又跳針我們噓的全部都是分身 有夠腦羞 04/19 02:52 說到法匠 閣下這種思考模式 不管法條結構,立法意旨,全部從重處斷 這才是真正的法匠思維 舊刑法規定得很清楚了 已滿14歲,有性自主能力,以強制手段致使不能抗拒而為性交=>適用221I 未滿14歲,無性自主能力,不論其有無同意性交=>適用221II(準強姦罪) 88年修法,把221I的致使不不能抗拒放寬到違反其意願 並把221II搬到227去處理 但是並未同時修正222 造成漏洞 致使227無法適用222的加重 但這是立法缺失 應透過修法解決 而不是囫圇吞棗 不管221I的構成要件中強制手段的問題 直接把姦淫幼女罪當作強姦罪處理 只為了要適用222的加重 這根本就只是把刑法當作政治管理的工具使用而已 就連對岸的刑法都沒這麼野蠻 閣下居然還振振有詞 毫不害臊 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自信心? 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45.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2542428.A.F44.html

04/19 03:07, , 1F
認真 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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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3:15, , 2F
請問本案為何不適用221啊?年齡應該不是不適用221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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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3:15, , 3F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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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 現行刑法就是以年齡作為有無性自主能力的判斷標準 而你剛才吵了半天 不也都在強調七歲的少女無同意能力嗎? 那不是原221條II項準強姦罪的規範意旨嗎?

04/19 03:16, , 4F
7歲怎麼會有性自主意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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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沒有自主意識難道也沒有抗拒意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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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過兒童心理學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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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222第二項就是針對未滿14歲性行為的重罰了,221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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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3:19, , 8F
姦,227是準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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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是看不懂什麼叫犯前條之罪嗎? 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04/19 03:20, , 9F
同意樓上 所以喔不知道法匠跳什麼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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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3:21, , 10F
不是自主意識 是性自主意識 兩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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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跳什麼針啊?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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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法221II 新法227就在處理未滿十四歲者的性自主能力問題 連中國刑法都把姦淫幼女和強姦罪分別處理 你還在跳什麼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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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沒有抗拒性交的意思表示能力嗎?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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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因為7歲女童未滿14歲,沒有同意能力,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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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怎麼做,都應該是女童沒有同意也沒有反對吧?既然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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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意,那稱之為違反意願是否不合適?如果已經違反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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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221為何不能適用本案?我這樣想的推論是否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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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認為沒有同意能力就沒有違反意願就不能用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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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 不可能依照客觀年齡來規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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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依照個案中去判斷 被害人有沒有性自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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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般來說 七歲女童殊難想像有性自主意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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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察官可以證明該女童有自主意識並被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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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有可能構成221條與222條的加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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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和227並不是擇一關係 一定只能選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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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提醒您。您今天五篇了,不能再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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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的構成要件比較寬鬆 比較容易構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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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中如果被害人沒有性自主意識 雖不構成221但構成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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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舉例來說 若是14歲有性自主意識的女國中生被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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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就同時構成221條+222條加重事由+2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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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選擇用哪個罪名去處罰 就是競合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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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該女童事實上就沒有抗拒阿 罪刑法定本來就只能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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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前面也有人回文指出,要證明未滿14歲的孩童其意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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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困難,所以必須找相關專業評估,不是直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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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應該這樣說吧。這是預設值選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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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3:27, , 34F
是因為白玫瑰抗議實務才硬生個99七次決議來嚴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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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沒有抗拒不代表沒有違反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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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跳針呵嗎? 適用221=>一定要以強制手段為前提 適用227=>只要未滿十四歲就可以了 今天法院判決就在於無法證明被告有以強制手段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行為 所以無法適用221 只能適用227 這就是為了保護未成年啊 結果你還跳針什麼違反不違反意願的 這不是在鬼打牆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45.90), 04/19/2017 03: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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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2 段內文
大家都很清楚啊 只有你看不懂而已 之前在PD版面上鬧得還不夠嗎? 還要來PTT丟臉?

04/19 05:44, , 232F
我大學畢業研究所也畢業 拜託你這位小姐不要再跳針
04/19 05:44, 232F

04/19 05:45, , 233F
如果台大法研所都跟你一樣 這也難怪法匠程度低落
04/19 05:45, 233F
你畢業了? 畢業證書在哪裡啊? 不要只會吹牛啊!

04/19 05:46, , 234F
PD版面哪個版?這輩子第一次聽到!
04/19 05:46, 234F
連pigdog都不知道啊 還想戰台大法律? 真是自不量力啊!

04/19 05:47, , 235F
沒看見一堆鄉民噓你罵你丟臉
04/19 05:47, 235F
有嗎? 不都是妳的分身?

04/19 05:50, , 236F
嘖嘖 開個分身噓人也能這麼嗨 閣下的病情不是普通的嚴重喔~

04/19 05:51, , 237F
原來反對你的都是我身分 難怪只有69級分
04/19 05:51, 237F
嘖嘖 除了分身之外 我實在想不出有哪些人說話語氣會跟你一模一樣 沒頭沒腦的啊

04/19 05:52, , 238F
哇靠 原來我在八卦版有十幾個分身
04/19 05:52, 238F
承認囉?

04/19 05:53, , 239F
法匠真夠威猛 道理說不過就栽贓分身就好
04/19 05:53, 239F
對付你這種人還需要客氣嗎?

04/19 05:53, , 240F
http://m.imgur.com/evj4VqP 有人叫你去嫖妓喝茶
04/19 05:53, 240F
??????? 乾我啥事? 妳是氣瘋了沒話可說嗎?

04/19 05:55, , 241F
法匠到現在都無法正面回應我們提出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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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回答妳囉!

04/19 05:55, , 242F
原來所有提出質疑的都是分身啊!
04/19 05:55, 242F
這剛才重複過過囉?

04/19 05:56, , 243F
http://m.imgur.com/evj4VqP 當到博士候選人還看不懂文章 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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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5:56, , 244F
民說你欸
04/19 05:56, 244F
看不懂妳的邏輯很正常啊? 不然你以為你的官司怎麼輸的?

04/19 05:58, , 245F
法匠的邏輯就是認為法官都沒錯 都能生出大水庫理論 然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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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5:58, , 246F
到女童用立法理由打槍不能用222加重
04/19 05:58, 246F
前面說過了罪刑法定主義 不得任意擴張解釋啊 你是看不懂要拼命跳針嗎?

04/19 05:59, , 247F
http://m.imgur.com/evj4VqP 法匠:「噓的都是同一個人」
04/19 05:59, 247F
這招用過了好嗎?

04/19 06:00, , 248F
我就看不見大水庫理論是哪邊來的?不是罪刑法定嗎?
04/19 06:00, 248F
先不論大水庫理論是否正確 但大水庫理論是刑法構成要件嗎? 閣下不懂罪刑法定主義適用的對象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36.229.45.90), 04/19/2017 06:02:28

04/19 06:57, , 249F
所以大水庫理論是哪裡來的阻卻違法事由?
04/19 06:57, 249F

04/19 07:38, , 250F
Mskk你還是回去重修吧
04/19 07:38, 250F

04/19 07:43, , 251F
所以你們這些法匠毫無邏輯 又說不出道理
04/19 07:43, 251F

04/19 07:44, , 252F
有222可以加重不用 硬要用227合意性交
04/19 07:44, 252F

04/19 10:07, , 253F
這篇真精彩XD 霸主不愧是霸主 可以跟這種咖聊整晚..
04/19 10:07, 253F

04/19 10:35, , 254F
法匠把所有質疑的人說是這種咖?!
04/19 10:35, 254F

04/19 10:45, , 255F

04/19 11:02, , 256F
佩服佩服,樓主連這種______都可以戰到38頁
04/19 11:02, 256F
文章代碼(AID): #1OzcFSz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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