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電業自由化是國家正在被淘空嗎?消失
因為,有些人似乎對經濟見解上的誤植,對於我的主張提出許多扣帽子的駁斥:
1.回到專制?我挺李孫而非兩蔣。
2.李孫多久還談?我想知道你懂李孫多少。
3.自由主義才是對的?那是教科書寫...真的行現在哪有悶經濟。
4.計劃經濟看蘇聯就知道不行?蘇聯的國策是軍事競爭,台灣之前也是嗎?
太多了,我直接一個一個說明吧!順便解釋孫運璿,李國鼎時期的政策邏輯與現在的差別。看各位看官大大,覺得我的解釋是否有說服力?
要通盤而論,自由經濟(或凱因斯)或只要計畫經濟都無法成立的。
經濟自由主義及(古典,新古典)
要小政府,認為長期讓自由競爭下可以讓廠商達成最有效率的資源分配。在有限資源下,透過競爭達成最有效率的資源分配,達成長期均衡產出。並且認為政府的存在會干預資源效率分配;與自由經濟打對台從來不是計畫經濟,而是(新)凱因斯。凱因斯認為政府應介入市場競爭。事實上,這兩套理論幾乎只是純理論地討論GDP而已,完全忽略產業結構的問題。現在教科書都是教這兩套,唸過經濟學的人應該都很清楚他的理論假設與我們仰息的俗世世界有多大的差別。
計畫經濟導向
要萬能政府,因為國家資源有限,國外技術引入昂貴,若要在短期下獲得產業成果,培植至少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那必須要訂定一個明確、至少十年的長期「國策」,這個國策扮演決定資源分配,協調計畫之間資源競爭衝突,以及梳理中短期計畫與長期國策的關聯性,適時終止計畫與調節資源。
基本上,這兩個方針原則上都沒有錯,但在現實執行時,有許多差別,請不要再搞混拿張飛打岳飛:
自由經濟或凱因斯
也許可以達成預設的GDP及GDP成長率目標但不考慮經濟成果的分配(歡迎來打臉)。
計畫經濟導向(理論上)
則是針對國家未來長期發展方向,決定一個長期方向,政府集中資源長期支持特定產業,為該產業成功可能犧牲其他產業發展。
然而,在孫運璿、李國鼎時期,除了40年代因應土地改革,60年代退出聯合國防範中共奪走中國商銀海外資產才做部分民營化外,產業逐次發展,輕工業到,重工業到科技業。
我想問一個問題:台灣靠內部「自由競爭」就可以從民國50年代後期農業為主體的輕工業經濟基礎的發展到80年代靠半導體及周邊設備製造業經濟起飛嗎?
如果不能,那台灣是如何辦到的?國家為基礎設施、特定產業發展,集中資源、舉債,教育系統培育相關人才(五專就是為此設立),培育幼稚企業(台塑,中鋼,台積電),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說實在,要活在那些老外發想的純理論架構,完全忽略實際發展脈絡也不容易。
配合當時經濟發展好轉後的社會福利制度,如18%等福利與退休機制,原本規劃從公務人員初步實施,再擴及全民。財源要從哪裡來?財源係來自於過去數十年政府投資的:
1.國營事業的上繳盈餘
2.培植特定產業的企業的企業稅與股利。
孫李時期的政策其實並非完全按照理論上的計劃經濟,其實他有考慮到了產業結構的特性:
孫李政策邏輯如下:
一個產業是否具有成本遞減的國內民生必需品的特性?
1.否,具有國外競爭對手,若市場具潛力且投資成本效益合算,政府列入考慮,若中選則應培植一家企業與國外競爭。
—>培植產業財源:
(1)壟斷國營事業上繳盈餘。
(2)其他過去國家培植企業的企業稅與股利。
(3)稅金(第一次巨額投資)
(4)舉債(如有必要)
2.是,不具有國外競爭對手,若產品具有民生必需品(需求彈性極低)且差異化與否對消費者沒有差異以及產量增加會令平均成本下降,則應該由政府徵收由國營事業壟斷透過大量生產降低平均提供成本。政府可利用掌握民生必需品的國營事業平抑物價;同時,也可以掌握長期壟斷利益,作為投資新興產業,社會福利制度與退休制度的財源。期待雞生蛋,蛋再生雞的正向循環。
這一套,那本經濟學有提到?拜託找出來打我臉。這都是孫李等從工程師背景,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摸索出來的。然而,1993年後徹底走調,可能一些旅美學者回國,直接套用最新理論,結果就是現在這個田地!你喜歡嗎?套用上面的邏輯呈現方式,我可以寫一個1993年後產業政策邏輯給您們參考!
1993年後政策邏輯:
一個產業是否具有成本遞減之國內民生必需品之特性?
1.否,為了成為「現代國家」響應全球民營化趨勢,將政府手上全部民營化!由於自由經濟主義當興,政府不再介入新興產業發展,放任民間「自由競爭」!
->過去經濟成果入財團口袋
2.是,還是要民營化,那些就不說了,口號就是全球趨勢,台灣要成為「現代國家」。
->國營事業過去上繳盈餘入企業口袋,把企業養成財團。
->國家財政缺口擴大,民眾增稅。
->原有計畫體系仍在,失去國策下,經濟計畫補貼與獎勵成為政黨上台後孝敬金主的「合法管道」。
P. S.什麼?你說財團也是付了「合理的」價錢才買到國營事業?幫您複習一下,從北市銀,國有土地,ETC到公股行庫股票的釋出幾乎都存在低賣圖利財團換回扣的官員財團「自己雙贏」的爭議。
我認為,國家要做的方向要訂明確,然後其他方向當然可以用自由經濟放任鼓勵。原則上,具有成本遞減特徵的國內民生產業應該由國家壟斷,然後這些收歸國家的壟斷利益作為國家發展特定產業的基金。
在正循環下,這個政策邏輯上的理想,就是未來納稅人的退休基金可以用這些壟斷性國營事業與國家培育具競爭力產業的事業上繳,不再依賴稅收。
而負循環下,原本國家壟斷具有成本遞減性質的民生必需品產業的獨占收入財團口袋,財團取得壟斷民生必需品事業後即可以將取得成本與要求報酬幾乎完全轉嫁給民眾,因為民眾極低缺乏需求彈性,訂高價也非買不可。如果一家財團壟斷,令其他財團眼紅,而訴諸「自由競爭」,那是更加悲劇!因為家數增加,每家產量勢必減少,生產面的平均成本勢必增加(成本遞減產業特性),以及特許資格本身就遑論「產業自由進出」,開放多家廠商進入頂多達成寡占,離完全競爭十萬八千里!數家廠商坐下來訂價格,政府總是稱之「尊重市場機制」,此舉其實是偷走過去經濟成果。
是的,
「電業自由化等於偷走全民經濟成果。」
支持的朋友,請在下面推這一句!
說完了,誰贊成,誰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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