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擊斃通緝犯被判6個月 法官:為何不射輪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30 12:46), 8年前編輯推噓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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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gsaikit ( )》之銘言: : 觀諸其倒車行徑,係刻意以順時針方向繞過被告, : 顯然被害人當時意在離開現場,實際上並無對被告 : 直接衝撞或攻擊之情形;又過程中被告以左手抓握 : 住開啟之駕駛座車門上緣,站立於左側車門左側旁 : (見相卷第76頁照片),且被害人以順時針方向倒 : 車,避開左側車門外之被告,事實上並無對被告衝 : 撞之故意,從而本案被害人之倒車拒捕行為,對被 : 告實際上並未造成生命、身體之不法侵害。 : -------------------------------------------- : 法官果然是神!觀看短短的40秒的錄影帶,就可以透析死人 : 當時的腦袋中在想什麼,反正先設定立場說通緝犯是刻意繞 : 過警察,意在離開現場,避開警察,並無衝撞故意,後面再 : 想辦法把靶畫好,就完成判決了。好神好神! : 奇怪了,法官既然這麼神, : 怎麼沒有神預測如果警察不開槍,該通緝犯下一步會做什麼事? 我覺得台灣警察都必須擁有以下替身能力了。 1.白金之星&世界:擁有超強速度力量和高精密度,甚至暫停時間數秒。 2.天堂之門:瞬間把嫌犯變成書,研判其動機及意圖,乾脆順便寫「乖乖就擒」(誤) 3.克里姆王:可以跳躍時間看到嫌犯的下一步,數秒之後的行動。 4.回音ECHO3:5公尺外就對嫌犯施以重壓,無須拔槍,輕鬆逮人。 5.黃金體驗鎮魂曲:嫌犯所有可能的攻擊皆無效,回到虛無,一樣無須拔槍,輕鬆逮人。 6.性感手槍:絕對準確,可任意改變彈道,想打輪胎就打輪胎! 7.皇帝:一樣絕對準確,射程無限遠,想打輪胎就打輪胎! 依照法官判決書的邏輯,至少必須同時擁有上列兩種以上替身能力,不然就判你有罪阿。 他們坐在舒舒服服的法院裡,花數月甚至數年的思考答辯不斷回溯,然後要警察在短短 數十秒內在當下在腦內把這些流程全部跑完一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36.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450776.A.0A3.html ※ 編輯: kapasky (180.176.36.201), 12/30/2015 12:47:27

12/30 12:58, , 1F
U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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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59, , 2F
總結沒超能力別當台灣警察
12/30 12:5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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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就是:我不當人啦,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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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為何不糾團去殺恐龍法官 殺掉牠們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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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3:06, , 5F
我不當警察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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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3:12, , 6F
哈哈
12/30 13:12, 6F

12/30 13:59, , 7F
法官:無馱無馱無馱無馱無馱無馱無馱無馱
12/30 13:59, 7F

12/30 18:04, , 8F
有這些能力就當神啦~~
12/30 18:04,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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