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到底違哪一條憲法? 誠心發話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塔奇庫馬)時間10年前 (2014/04/11 20:24), 10年前編輯推噓5(6110)
留言1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3 (看更多)
※ 引述《abe10 (Shinnosuke)》之銘言: : 你們一直在說 警察違憲 : 請問一下到底是違了哪一條憲法 : 誠心發問 憲法第14條、23條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18 釋字第 718 號 【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許可案】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103年3月21日 解釋爭點 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規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之部分,違憲? 解釋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 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 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 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 均應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 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 文章代碼: #1B-V4AuB [新聞] 威菲爾德鬥垮哈勒戴

05/24 11:36,
Tim Wakefield也算是近來最悲情的火球男了Orz
05/24 11: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98.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19084.A.506.html

04/11 20:25, , 1F
丙下
04/11 20:25, 1F

04/11 20:25, , 2F
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
04/11 20:25, 2F
你可能要去念一下法學緒論 在刑法上,不溯及既往原則的主旨在於保護行爲人避免因立法行為而受到侵害,反對「不 教而誅」。 由於立法機關有制定和修改刑法的權力,新制定或經修改的法律有可能有利於 行爲人,但也可能產生不利。 故此有必要對適用刑法的情況在時間上作出限制,以體現罪刑法定原則和罪刑相適應原則。

04/11 20:26, , 3F
警察趁未生效前趕快擋一下 可以擋一年耶
04/11 20:26, 3F

04/11 20:26, , 4F
現在是過渡期 就看政府智慧
04/11 20:26, 4F

04/11 20:27, , 5F
重點是人家是合法的申請
04/11 20:27, 5F
※ 編輯: tachikoma (220.129.98.186), 04/11/2014 20:28:00

04/11 20:27, , 6F
但警方就用原先集會遊行法直接砍頭 這惡法就是這樣
04/11 20:27, 6F

04/11 20:28, , 7F
合法申請被驅離,那白狼這樣卻都不用驅離???
04/11 20:28, 7F

04/11 20:30, , 8F
我一職覺得大法官應該要說 立即失效
04/11 20:30, 8F

04/11 20:31, , 9F
就像現在警方直接對公投盟說:我永遠不准,你永遠不合法
04/11 20:31, 9F

04/11 20:32, , 10F
憲法 你怎麼拿刑法
04/11 20:32, 10F

04/11 20:50, , 11F
http://ppt.cc/QLSE 實務見解
04/11 20:50, 11F

04/11 20:50, , 12F
拿刑法比憲法? 怪怪的
04/11 20:50, 12F

04/11 21:00, , 13F
樓上的實務見解是指哪一個判決判例呢?
04/11 21:00, 13F

04/11 21:13, , 14F
1298號 希望沒誤用
04/11 21:13, 14F

04/11 21:14, , 15F
page20~page21
04/11 21:14, 15F

04/11 21:28, , 16F
嗯嗯 雖然只是判決 不過參考司審法草案第55條第3項意旨
04/11 21:28, 16F

04/11 21:29, , 17F
確實在系爭法規失效前 原則上只能適用現行法
04/11 21:29,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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