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建議你先讀讀以下這篇文章
http://blog.roodo.com/michaelcarolina/archives/11094373.html
看完你的回覆
我只想問一下你
你認為他在汪希苓特區的作品和他之前在敦化南路誠品書店外的作品差別到底在哪裡?
http://www.wretch.cc/blog/amberyang/25069350
這讓我想到之前一陣子很夯的用語,頓挫藝術,游先生的作品與他的行為應該堪稱這類藝術的極至表現
也難怪政治受難者對於游的創作行為感到如此憤怒了
因為那就是一個典型的黨國教育下出來的藝術家所能理解的地景藝術的極限了
一個去脈絡/去歷史/去政治化的地景藝術創作
當然無法理解那些被歷史灼傷的人心裡的悲痛了
所以並不是游被誤解
而是游從來就沒有試圖去理解過他所創作的土地下佈滿了多少人的血腥
如此的強言辯解,看在那些歷史灼傷的人的眼裡
如何能接受?
這已經不是創作自由一辭所能解釋了
而是藝術家對於整個社會現實與歷史的徹底脫離與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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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在高喊「尊重藝術創作」之餘實在應該進一步細思自己的藝術在社會脈絡中到底該扮演什麼樣的積極角色。─高俊宏,〈由卡塞爾7000 棵橡樹看景美文化園區的裝置藝術/側談陳嘉君女士拆除游文富藝術作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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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lptruth (12345)》之銘言:
: 因為本篇前後論點並非照順序排,所以需看完整篇論述才完整
: 作者: helptruth (12345) 看板: FineArt
: 標題: 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 時間: Thu Dec 17 01:04:16 2009
: 討論是有意義的
: 這是藝術版討論藝術自由的問是是有意義的
: 這本來就是藝術問題
: 這是牆外這件作品引伸出的文本
: 所有我們的討論過程中提出的想法都是這個文本的一部分
: 希望討論下去
: 討論不完就隔天再討論(不是隔天再戰,我們不是在戰鬥,誰勝誰負沒意義,而是討論出事
: 實是什麼?)
: ※ 引述《powerslide2 (powerslide2)》之銘言:
: : ????????
: : 這是斷言,沒有推論,沒有解釋
: : 所以論述無效
: 我的論點錯誤
: 作者確實該負責
: : ????????
: : 但藝術家介入了政治場所
: : 就等於侵入他人的家宅
: 照你這樣說那所有能扯上政治議題的地方就都不能創作了,這樣就限制藝術自由了
: 但該用不讓人產生誤會的方式
: 若產生合理的誤會作者該向觀者解釋
: : 把作品架築在他人的傷口上
: 藝術家是無心的
: 感受到受傷是觀者的誤會
: : 藝術家哪有資格說他有權解釋作品而不對他人的感受負責
: 若觀者覺得藝術家在傷害觀者 這是觀者自己的誤會
: 藝術品本身並無任何評論,沒做任何褒貶
: 若產生合理的誤會作者該負責,向觀者說明想法
: : 前提是藝術家沒有介入他人的私領域
: : 如果一個藝術家把納粹符號放在舊集中營裡
: : 激怒了受害者
: : 哪還有什麼資格主張這點
: 謝謝很好的例子 感謝提醒
: 我的論點有錯誤了
: 這樣的作品對於正常猶太人產生的誤會
: 作者的確該負責 像猶太人說明解釋自己的立場
: 若畫一個猶太人親吻粹符號的的畫確激怒了猶太人
: 這樣的作品確實易使猶太人誤解
: 雖然機率很低,但也許是誤會
: 例如
: 剛好這樣的組合出來的線條很美,顏色很美什麼的,他是被那線條組合感動了所以畫了這
: 幅畫。
: 造成傷害是觀者的誤會,雖然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會有這種誤會。
: 但畫家是無心的。
: 若這幅畫放置猶太人社會造成猶太人誤會
: 但畫家的確該為此作造成的誤會負責,
: 說明解釋他畫這幅畫的想法,因為此作品造成「非常合理的誤會」,
: 即使畫家是無心的。
: 作品被拆後
: 藝術家游文富已說明立場:「我要表達是牆的自由性,什麼時候提到汪OO了」
: (解釋誤會了)
: 政客夫妻還是依然故我。
: 政客有種幹麻不去衝撞中正紀念堂的蔣公銅像,是該在政客版討論的問題
: 但今天美化殺人犯紀念館可以解讀為
: 1描述殺人犯的基本人權的作品
: 2反諷殺人犯
: 3藝術家只是將藝術品和殺人犯紀念館並置
: 討論這兩個牆外文本並置和殺人犯紀念館文本,這兩文本交融後產生的新文本(意義)。
: (其間激盪出什麼想法是藝術家留給讀者思考的。)
: 4牆的自由性
: 現在科技還無法百分之百的預測別人的思想,
: 但我們可以用証據証明(雖然這摻雜主觀判斷),
: 請問有什麼証據能証明藝術家在歌頌殺人犯呢?
: 1把作品解讀成描述殺人犯的基本人權的作品
: http://jingmei-contemporary.blogspot.com/
: 這是游記錄這次個展心路歷程的部落格。
: 自囚與自求那篇末兩段
: 若受難者家屬看了自囚一文受難者家屬推論藝術家是在揣摩歌頌殺人犯的崇尚自由的心
: ,合理。因此生氣,而在激動下做出不理性的行為(破敗作品),合理。
: 揣摩殺人犯崇尚自由的心不代表歌頌殺人犯的殺人行為。
: 作者只是把殺人犯當「被囚者」看,作品表現一個「被囚人」渴望自由的心情(最基本的
: 人權)
: 只就「人」討論
: 討論「人」的權
: 受難者家屬因此產生誤會,合理。
: 藝術家該為造成的誤會,和受難者家屬溝通,解釋自己想法。
: : : 他插那些頭髮不是為了要歌頌殺人魔,而是為了達到心中對真的追求
: : 同上
: : 藝術家如果在自己的私領域展示這個作品
: : 沒有人可以置喙
: : 但今天藝術家把作品放在前警備總部軍法處裡
: : (就如同我把作品放在你家裡一樣)
: : 藝術家就失去這個自主權
: : 而必須接受他人的批評
: 所有觀者可自由詮釋,包括作者本身
: 觀者可自由詮釋作品但不能將自己的思想說成是作者的立場
: 可以推論作者有任何企圖,但要提出證據
: : (我把作品放在你家展示,可以不顧慮你的感受嗎?
: : 你現在的邏輯就是這樣子)
: 當然不能
: 作品公開展示就該接受眾人的評論(這就是藝術的自由詮釋)
: : ??????????
: : 這是哪裏冒出來稻草人?
: : 好像沒人爭論這點?
: 我只是提出新意見。我們不是辯論。所以我只是在討論中將相關的聯想提出。
: : 我們爭論的是藝術家接受文建會的邀展
: : 在前警備總部軍法處展示作品
: : 是否等於認同了文建會欲將該場所的政治性去除
: : 而轉化成為不具政治性的文藝空間
: : 請先把命題搞清楚再來討論!
: 政治性去除是指什麼?忘記忽視其歷史上的政治意義?
: 若是,
: 你的論點是?
: 藝術進駐前警備總部軍法處後,之後來參觀的民眾可能會變成只知道這是一個展藝術品
: 的地方,而不去注意其歷史意義,忘了其歷史意義。
: 很多人都只知到當代館是個藝術館,卻不知道或不在乎他的前身是什麼。
: 但其歷史意義還在,看簡介就知道了。
: 改為藝術館反而比較多人會注意到這個建築。若純粹保持原貌,反而更少人會去藝術館參
: 觀,更少人了解藝術館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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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65.90
※ 編輯: powerslide2 來自: 124.8.65.90 (12/1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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