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藝術家哭,我也想哭

看板FineArt作者 (天哪我沒寫名片檔!)時間14年前 (2009/12/18 2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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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首先很感佩H花了那麼多時間跟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 但我之所以在前一篇的推文裡徵引孫窮理的文章, 是為了要突出一件事情: 游的作品之所以引起爭議,與其說是因為他表達了什麼, 不如說是因為他忽略了什麼。 所以,當H你不斷提出「游的作品可能表達出來的訊息」的時候, 其實根本就問錯了問題。 在問「游要表達什麼?」之前,我們應該要問的是「游忽略了什麼?」 搞清楚游有意識或無意識間忽略了什麼,才能了解他的作品為何讓人不悅。 在自囚與自求當中,我們看到游試圖透過自囚, 揣摩一個失去自由的人有何感受,他的結論是渴望自由。 在游的認識或者呈現當中,汪只是個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他可以在任何一個限制某人自由的現場,得到相同的結論: 失去自由的人會渴望自由。不管是在納粹集中營、綠島、還是新店軍監。 但汪只是個囚犯、失去自由的人嗎? 又或者問個更尖銳的問題:汪真的是個囚犯、失去自由的人嗎? 讓我們回顧一下,汪被判刑是因為江南案。 在罪證確鑿,陳啟禮等實行者又有留下錄音作為保險絲的狀況下, 江南案成為無可計數的白色恐怖迫害個案中, 唯一一樁促使國際壓力直接指向國民黨政府的案件。 也就是說,國際認為殺人的不是某個個人,而是國民黨政府, 這樣的狀況,嚴重挑戰了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統治的正當性。 在這種狀況下,汪出面坦承獨斷首謀,撇清江南案與統治集團的關係, 重新把責任拉回他「個人」,我們有沒有可能理解為統治集團為了畫下防火線, 於是提供了某些籌碼或保證,讓汪出面頂認呢? 可能的,因為我們看到所謂的汪希苓軟禁區, 一個空間寬敞、功能齊全、家人自由進出的「軟禁區」。 甚至在稍後李登輝執政時期,由於國民黨立委的強力呼籲, 包括汪在內的江南案涉案人士,也在接連的特赦中,陸續假釋出獄。 李登輝當然不會承認特赦令是為江南案涉案人量身打造, 但立委群強力質詢的紀錄,間接說明了接連的特赦令所為何來。 (參考一下這篇: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40810436) 於是汪就算是個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也是個必須加上引號、必須說明的「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如果他只是個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他理應在既有的監獄、刑法體制下被管理,不應該享有這些特殊待遇。 回到游的作品,游的陳述中忽略了什麼呢? 他忽略了汪不是個囚犯,而是個「囚犯」; 汪不是個失去自由的人,而是個「失去自由的人」。 忽略掉這兩組攸關重大的引號,造成的效果正是孫窮理所說的: 「『統治者』與『被壓迫者』的界線消失掉了」、 「使得加害者與被害者無法辨認」。 孫甚至更尖銳地指控「『去政治』正是國民黨在這個園區的『政治目的』」。 而這,才是讓受難者、受難者家屬,乃至於關心白色恐怖歷史的人不能接受的。 不是什麼「不認同殺人犯也有嚮往自由的人權」、「藝術家揣摩殺人犯的心情」。 後面那兩種理由都是狗屁,是對歷史脈絡毫無理解的望文生義, 甚至講得更嚴重點:是對受難者的惡意醜化。 藉由似是而非的揣測,把他們描述成雙重標準的小人。 因為這裡是藝術板,我補個藝術點。 這個事件突顯出來的議題,其實遠不是什麼抽象的創作自由。 而是藝術家作為人類文化資產的創造者,應該如何和具有歷史意義的空間相處。 是要拋卻歷史脈絡地只看到「可供創作、展示的空間」? 還是在和空間的歷史脈絡銜接的前提下,進行空間的調度? 還是要拋卻特定的歷史脈絡,來滿足案主(統治者)的統治需求? 游的做法在我看來是第三種, 只抽取囚禁這個抽象的符號,卻拋除其餘的歷史脈絡, 造成一種加害者受害者傻傻分不清楚的印象,一片河蟹。 我必須說,這是最卑劣、最沒格調的一種。 任何想用創作自由幫他護航的人,先幫他學會尊重歷史空間的歷史脈絡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22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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