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男扮女上班 遭馬偕開除

看板Feminism作者 (夕顏。朝露)時間13年前 (2011/01/20 03:36),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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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light111 (核諧之力)》之銘言: : ※ 引述《cotafemale (夕顏。朝露)》之銘言: : : 性侵害事件主要行為人通常是較被害人年長或地位較高的熟識男 : : 性,那我是不是應該要假設年過四十有高社經地位的男性通通都 : : 是性侵犯? : : 況且,這裡可沒人說世界上全都是壞人\好人唷~ : 恕我省略部分原文。 : 是沒人「直接」說全都是好人/壞人,但文章中透露出的「意向」,卻非常濃厚 : 的假定為好人 : 比如你非常勇敢的,敢走在充滿外勞的暗巷中,親身實踐一些理論,不過.. : 在這種情況下要是發生意外,事後其他人要幫你伸張正義恐怕困難很多,而你覺得不會 : 發生事情。 : 還有一些版上非常同情「生理男性」並且指責「一般女性的"無知"恐懼感」的說法, : 也是沒有「直接」說「穿著女裝的男性都是好人」,不過,一般人看到「生理男性」, : 也不過就是穿著女裝的男性而已,誰能分辨他們和我上篇文章中舉例過有變裝喜好 : 的「一般性向男性」的差別?甚至還有人男扮女裝從事性犯罪。 : 那麼,一般女性在女廁所碰到,又無法確定是否真為「生理男性」,請問如何不感到 : 擔心? 我為什麼不可以假設人就是人,而是一定要按照「你的」二元邏輯分 出好壞? 我為什麼不可以選擇先聽過一個人的說詞,再決定要不要相信他? 我為什麼不能選擇信賴我自己的判斷力,而非得像你所言的,縮在「 身為女性」的角落裡,覺得「只要是生理男性都會讓我感到恐懼」? 我為什麼一定要成為你認為(想像)的那種女人,才會是一個女人? and~ 很抱歉,老娘一向是個小孬孬外加書讀不精的壞學生一枚。但 我知道:如果老娘被性侵,不管我在什麼鬼地方遇到什麼鳥情況,被 性侵就是被性侵──如果正義是選擇性的伸張,那它就不叫做正義。 : 難道倚賴那張比紙還薄,便地黑道便地錢莊,殺人關個幾年的所謂法律嚇阻力? : 現在除了某些打著人權旗幟替囚犯討人權的以外,全台灣是沒幾個人有這等信心, : 在這裡講這話大概要被"猛"噓了,不過這點我有絕對把握代表至少80%的人,之前的 : 民調差不多這個數字對司法都沒有信心。 : 那麼,何以「要求」一般女性在女廁所,看到一個穿著女裝的男性時不用擔心緊張? : 甚至指責她們無知?答案是,世上都好人,所以你不用怕,什麼都不會發生, : 只是沒有直接說出來。 nope。 答案是:這世界上的人,都必須要互相理解跟認識,你才能從了解 中做出最適合你的選擇。 還有,我認為「無知」的意思是「不理解也不試圖理解」:對這樣 的人而言,我沒有什麼好同情的。 一個人從出生開始,哪件事情不是透過認識和理解而去除恐懼的? 一個人開始放棄理解的時候,根本就失去作為人的可能性了,哪還 有什麼討論的意義? 這種人,嚇死算了。 : 外勞聚集的暗巷部分,舉個例子來說,921地震後受災區成為性侵案發生的高危險地區, : 為什麼?死角、暗處多,事後追查困難,平常時候能把性犯罪壓下去的力量是法律 : 嚇阻力,但此時外在環境增加了他們犯案的「動機」,也降低了他們犯案的難度。 : 國際上個天災發生後,類似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 所以害怕行經外勞聚集的暗巷,真是心理因素作祟如此單純? : 再者性騷擾也比強暴更容易發生,追查更困難。 : 也不是對外勞有偏見,來自不同社會文化環境背景的人,而且是相對落後的國度,有實 : 際相處,實際共事過的人心裡都知道,觀念、價值、心態、思考上南轅北轍,加上又是 : 除外勞少有別人經過得暗巷,情況就類似上例。(他們心裡也知道那邊只有他們,少有 : 別人經過) 這段有人回應過了,煩請告知研究來源? 對了,你的「落後的國度」是直接的貶抑囉!有些文獻研究甚至會 直稱這是一種種族主義跟我族中心主義呢~ 我可以提供文獻:《東方主義》,Edward Waefie Said,立緖,王志弘 譯 : : 我理解的應該是「透過性侵可得到宰制他人的權力感」。譬如在 : : 性侵中會罵對方「賤人」、「母狗」、「臭機掰」等等,用以輕 : : 蔑對方並且確立自己的權威。 : 一些網路上和性有關的文章影片常出現這些「對話」, : 而且情節大多"不是"和性侵有關,看了頗叫人倒胃口,不過很多人好像很喜歡, : 我自己是推想應該和權力上的宰制欲望有關,不過...聽到你直接將之和性侵鏈結在一起 : ,心裡震了一下。 講這話的人是Andrea Dworkin,我不是首創。 我建議你在批判女性主義之前,先把《女性主義經典選讀》這本書看 完會比較好一點。 : : 我的解釋是:性侵害是結構性犯罪。它不應該歸咎於外勞、變裝或 : : 其他因素,就算改變上述種種變項也不會讓性侵事件變多或減少。 : : 就算把外勞或有變裝慾望的人通通關在某個區域,其他區域還是會 : : 發生性侵害的事件。 : : 最後,性慾並不是性侵的主體。在性侵害事件中,也有加害者沒有 : : 產生性興奮,而是用其他方式性侵被害人:支配跟控制被害人才是 : : 性侵事件的主軸,性慾本身一直都只是配角而已。 : 之所以提到這邊是因為,我直覺板上斥責一般女性害怕再廁所看到「穿女裝的男性」, ^^^^ 我不需要為你的直覺負責。但請不要把你偉大的直覺所感的東西,強加 到我身上,然後說我也在斥責你口中的「一般女性」。 而且,很抱歉──我愛女人愛得可緊咧~我想在這個板上大部分的人都 知道我有多~愛女人喔!>.* : 以及害怕經過充滿外勞的暗巷,有部分原因是以強暴犯是為了權力的宰制欲望之類的性犯 : 罪心理學說,將這兩種情況某種程度的排除在潛在的受害可能之外。 : (但是有多少人敢用自己的人身安全來測試理論的正確性?有多少學說是完全沒有爭議 : 的?強暴犯大多自尊較低,想要宰制別人這大家都知道,但究竟是宰制慾還是性慾 : 哪個比重較高,或者是兩者比重接近,恐怕不是那麼容易論定。即便知道這些理論 : 的女性,親身面對時很多還是會怕) 我猜你的性犯罪心理學還停留在1960年代的美國芝加哥學派。因為到近 代,在台灣還會被人家引用、被如是說的,恐怕只剩下他們了。 事實上,現在的性犯罪心理學已經不再認為性犯罪是性慾性的犯罪。就 連一般的心理學界也認為,性犯罪中的性慾,其透過宰制對象所取得的 刺激快感遠大於性慾快感。 最近的論文《從偏見出發看性犯罪的本質-情感與意志》這篇,可以在 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裡找到全文。 : 舉個犯罪心理學的例子,雖不是「性」犯罪心理學。Richard Rhodes著作的 : "他們為何殺人"一書中,論及美國某學者和當時的「主流」學說衝突, : 以及早年犯罪心理學認為犯罪是一種無可抗拒的衝動或強迫症等等。 : 一個學者對後者提出的疑問是這樣的:「為什麼人會犯下縱火殺人竊盜性侵等罪刑? : 答案是,他們出於一種無法抗拒的衝動,強迫他們這樣做。之後會再深入問個問題, : 我們如何知道他們確實面臨一種無可抗拒的衝動? 答案是,因為他們犯下了這些罪刑, : 所以我們才知道。」(同時註明說這是不完備邏輯循環,由非常狹隘的半徑所描繪出來 : 的。) : 那個異端犯罪學家不斷抨擊說,一般的學者根本缺乏足以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實務經驗」 : 和人生經歷 (類似的情況鐵定也會出現在性犯罪研究上),他的著作也直接破除一個 ^^^^^^^^^^^^^^^^^^^^^^^^^^^^^^^^^^^^ 「因為某隻豬打了噴嚏,所以站在豬隔壁的人也必然會打噴嚏」? 這是什麼推論? : 迷思:暴力犯因一個看似自我防衛的行為而被捕(裝可憐裝無辜),而他揭露出決定 : 使用暴力的人必須得到別人的尊敬和恐懼才會滿足,儘管要冒著被捕的風險。 : 他現在這派有漸漸成為主流的趨勢,有過類似暴力心理歷程的人也應該都會認同他。 : 然而早年那些主流學說,難道不是專業的心理學家,用嚴謹且他們認為周密的方式, : 去研究出來的?當然是,但底下還是有這些爭議。 : 性慾和權力誰是主角誰是配角上,以前認為前者是主角,後來轉變成認為後者是。 : 性關係的接觸感強到,身體上的碰觸儘管不是重要部位(不單是手腳),都會有非常 : 強烈、令人印象深刻的觸感,而且你會想要再來一次。自己用手解決感覺差太多了。 : 也有一些罪犯誇稱自己只要看過一種心理病狀,就能讓研究者相信他患有該病。 : 更多的是被抓到以後,一有機會就拼命編織出能讓人對他們產生同情的說法, : 並且很多人相信,證據就是前一陣子電視上有一群赫赫有名的學者,控制不住自己 : "盲目的"同情心,發表著常把加害者的感受和權益,置放於受害者之上的言論和作為, : 而且幾乎都是一些大律師大學者,他們都認為罪犯很可憐,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等, : 和罪犯產生這種程度的同情心連結,就很難不去相信他們裝可憐的說法。 : (我這段話放在這鐵定要被噓了) 我不會噓你,但我肯定社會心理學派會噓死你。 (小劇場:這傢伙把我們社心的放在哪裡?我們才是台灣社工界的角頭哪! 給我往死裡打!打到斷氣為止! ) : 所以恕我對性侵犯的動機,性慾不重要的學說抱持懷疑(我覺得比重會比現在的主流 : 學說高,應是和權力慾比重接近),而且這點鐵定學界內自己都還有爭議。經過專業 : 心理學家研究出來並且曾是主流的學說都能漸漸被推翻,那如何要一般女性親身 : 以自己的人身安全去實踐某些學者的說法而不感到害怕? 如果你是要表示「性慾和權力慾望在論述中的重要性相等」這樣 的說法的話──有,是有人這樣說過類似的概念:Robert Jensen 。但我猜你不會喜歡他的說法。他的著作是《Patriarchal Sex》 很抱歉沒有中文翻譯。 如果,你認為性慾真的在性侵事件中佔有這麼重要的比例,那麼 可否請你告訴我,同樣是兩人之間發自慾望的性行為,為什麼合 意性交叫做愛,不合意性交叫強暴?因為──如果性慾真的如此 重要,那為什麼性慾還會被區隔出好壞?而如果你是在描述一種 會讓人欲仙欲死、欲罷不能的快感是性犯罪根源的話──呃,我 想我玩模擬市民的感受比做愛好多了。 所以按照你的邏輯,接下來我要被指控我性侵了我的模擬市民嗎? -- 我渴望能見你一面。但請你記得,我不會開口要求要見你。 這不是因為驕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無驕傲可言而是因為唯有當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 法 西蒙‧波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76.83

01/20 03:50, , 1F
氣死我了,一篇文章斷線斷了七次是怎樣!= =
01/20 03:50, 1F

01/20 05:27, , 2F
你怨念太深 這樣不行
01/20 05:27, 2F

01/20 15:36, , 3F
我覺得,如果常上大陸網站,對他的文章應該也不會想回(菸)
01/20 15:36, 3F

01/21 01:17, , 4F
噢,我很少上「匪區」網站。:P
01/21 01:17, 4F

02/07 20:18, , 5F
回的很棒啊C大www
02/07 20:1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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