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苗栗縣大埔農民以地換地之感想
※ 引述《plamarshall (AntiGreen)》之銘言:
: 再辛苦都是在土地登記為國有的土地上種的,請注意
: 老早都跟你講這塊地國家收走了
請問,為何這塊地國家要收走?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http://land.hccg.gov.tw/others/law/law041p.htm)
第三條:「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
到底國家徵收這塊農地的「必要性」為何? 到底是為了哪些「公益需要」?
: 其實只是原本用建地or現金換土地稍微轉個彎而已
: 你既然主張你要繼續種田,那就不用錢跟建地換了,改用農地換
: 看看自救會的原始訴求,
: 我倒是很想知道這樣的農地換農地是不是都符合他們全體出來抗爭的的初衷....
: 在徵收案本身不變的狀況下,這是折衷的作法
該農地的所有權人,不願意以任何方式被徵收,或者被換地
當政府提出徵收那塊農地的「不可取代」之「必要性」理由時
我相信會比較有說服力
只是好奇的是,到底政府徵收這塊農地的「必要性」在哪裡?
話說回來
不管是以建地或現金換農地,或者以農地換農地(聽說只能換到一半面積以下)
當強制徵收的必要性這個理由不存在時,為何該農地所有權人要接受這個交易?
就算一坪農地10萬元,或甚至以更高的價格跟所有權人買
為何農地所有權人要被強迫接受?
根據報導,那些所有權人只接受「原地原屋」的方式處理
而不願意「以農地換農地」等其他方式
除非徵收案有其必要性與不可取代性,不然根本不用提出「折衷的作法」
: 以上五行,問陳文斌最清楚了
: 因為新的地皮繞著他家圈的,就在同一塊地方
: 你與其在那邊『五行13個問號』+一個『不是』的用反面跟問號完成你這篇文章
: 為什麼不具體的去陳文斌家裡把他家地面周圍五公頃的地方地質水文都調查清楚,
: 或請熱心人士去調查清楚
: 確認一下『喔~換的地比原來的地爛!』或『喔!那邊種得出稻子這邊只能種蕃薯!』
: 然後再來談什麼『以地換地的問題』
: 這樣不是比較具體嗎?
: 這年頭講事情只要會『不是...』然後一堆問號的反面加疑問論述法就可以過關啦?
: 那我學學你的論調:
: 『萬一新的地皮可以比舊地皮種更好的東西或起碼一樣,那你這篇不就白講了嗎?』
: .............話說陳文斌是誰你知道吧?
事情總是叫別人做難的,自己等別人查完再來評論(我也是想偷懶的人啊~~~)
話說回來
就算新的地比原來的地肥沃、值錢、地段好,為何就要那些農民接受換地?
別忘了,既使以好農地換爛農地,除非有合適的理由
不然也應該會牽涉到貪污的問題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55282&k1
=%e8%b2%aa%e6%b1%a1)
「第 6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
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因此,我覺得整個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在:
到底這次徵地案的「必要性」與「不可取代性」在哪裡?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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