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宣傳][轉錄] 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看板DPP作者 (m的故事)時間15年前 (2008/10/31 00:06),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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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alan ( )》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反貪腐原來這麼沒意義啊? : 一個可以號招「百萬人」上街頭的議題,原來在你眼裡是這麼的不值 : 我也不知道自己當初否決了反貪腐公投的政黨, : 執政了五個月,現在還天天都聽到「反貪腐」? : 甚至還要求在野黨一起來談反貪腐。 : 如果「反貪腐」真的這麼沒價值,那國民黨還真的是沒眼光 : 天天宣傳反貪腐呢! 反貪腐不是沒意義的事情 問題是不需要投票 也能知道人民是支持反貪腐的啊 有誰會站出來的大聲說 我就是支持貪腐啊? 那如果辦這樣的公投 意思不就是投否定的選票 就是要貪腐嗎? 現今所有的公投的內容共通點就是不需要公投 也能辦的到 有些公投根本就是不需要投也知道結果 可是還硬要辦 之前還有人跟我辯公投的重要性 我就直接問他 那投完後能幹嗎? 他說投完後才知道 連投完後能幹嘛都不知道 還投個屁啊? 尤其是那個反飛彈公投 也是滿腦殘的 這種東西幹嘛公投啊? 根本就是腦殘到極點了 會想到辦這種公投的人 根本就是把大家當白痴看 竟然還有人去投 還真不可思議 要辦公投 內容就用心點 不要只為辦而辦 公投只是民主的一部份 不是民主的萬靈丹 不見得要有公投才有民主 把公投跟民主綁在一起 根本就是很可笑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04.214

10/31 00:17, , 1F
應該說,公投是要解決有爭議的議題。
10/31 00:17, 1F

10/31 00:18, , 2F
但現今公投的都是無異議(無意義)的題目
10/31 00:18, 2F

10/31 00:18, , 3F
甚至公投不過,政府照做。。。
10/31 00:18, 3F

10/31 00:19, , 4F
公投因該不算不過 因該算未成案
10/31 00:19, 4F

10/31 00:19, , 5F
未成案因該要按照正常程序處理
10/31 00:19, 5F

10/31 00:20, , 6F
不然大家不想要的就提出來讓他不成案就免
10/31 00:20, 6F

10/31 00:20, , 7F
做了
10/31 00:20, 7F

10/31 10:03, , 8F
公投都可以辦到可不可以投決定總統要不要下
10/31 10:03, 8F

10/31 10:03, , 9F
下台啊?結果就是不行,你講個屁!
10/31 10:03, 9F

11/01 02:57, , 10F
所以才需要修改啊,不改你認為總統做得爛該下
11/01 02:57, 10F

11/01 02:57, , 11F
台的意見,就永遠沒有正式的方法被重視
11/01 02:5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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