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宣傳][轉錄] 手牽手 護民權 光照立法院

看板DPP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8/10/31 15: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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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還在幸福的逛網路、逛 BBS 的時候,此時有人正以自己的性命 : 在立法院前爭取人民的權利。 : 或許你會說,公投不是已經吵爛了嗎? : 是阿,我們只是「吵」爛了而已,可是有人正身體力行,付諸行動 : 蔡朝貴教授至今已絕食 100 小時以上。 : 無論你對他有什麼意見,我們都不可抹滅他的努力。 : 台灣的公投制度有什麼問題呢? : 現階段台灣的公投制度為:公投投票必須超過一半投票人數及 (50% 的人都去投票) 且在 : 投票的人之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公投才成立,否則為不成立。 : 因此台灣每次舉辦的公投,雖然都有 70% 以上的人投同意票,也就是普遍人都接受該議 : 題,但卻因為泛藍發起「拒投公投票」杯葛,造成投票率沒有過半而否決了每次的公投。 : 為何要發起「拒領公投票」?因為他們繼不能對該議題說不,又想要反對反對黨(民進黨 : )的提案。結果連他們自己提的「返聯公投」「反貪腐公投」都因為投票率未過半而被否 : 決。 對公投這麼有看法 說說看民進黨認為需要幾%的投票人數才成立? 10% 20% 30% 40% 50% 需要幾%投票人數的人投同意才過關? 10% 20% 30% 40% 50% 我認為失去民心幾%都沒用 要改現在民進黨也沒能力修改 民意有用陳水扁早下台了 等下次立委選舉吧 如果民進黨能拿下多數席次? 不要說民進黨拿不下一半 不是常常說民進黨代表本土 代表主流民意 真的是這樣為啥不得民心? 立委選舉制度不是民進黨修改出來的嗎? 結果哩 還是選輸 還說選制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民進黨本身 本身都有一堆問題了還想修改選舉制度 我那一天才能看到民進黨認真的反省哩? 我不要民進黨選輸那天一樣只有反省一天 : 我個人非常支持補正公投法。因為如果放棄領公投票,即表示自己放棄表達意見的權利, : 既然都已經表明「我不表示意見,由其他人決定」,又為何「別人決定的結果為同意,最 : 後結論卻是否決」呢? : 請有相同理念的人、同學,在 10/31 號晚上七點,帶著手電筒一起站出來, : 一起「光照立法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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