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馬英九判決書最後一段

看板DPP作者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時間17年前 (2008/08/22 10:42),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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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 : 所以說:如果馬英九先將選舉補助款當成特別費捐出,再按月領回。自然不會有規避法 : : 律制裁的問題。我有說錯嗎? : 那你在18307篇這一段文字 : 所以說事後捐款是可以接受的?1160萬於特別費爆發後密集捐款,你覺得是否為逃 : 避法律制裁?所以說:不要雙重標準喔!哈哈。」 : 你就自己自問自答就好啦,幹嘛還拿出來問別人?我真是猜不透你啊... 看來跟你這樣說很累,你要表達什麼? 我已經說過了,我一直都說:馬英九先將選舉補助款當成特別費捐出,再按月領回。 所以自然這筆錢在法律上不會被認定為逃避法律制裁的部分。了解了嗎? 所以說:馬英九先將選舉補助款當成特別費捐出,再按月領回。這句話根據的就是判決書 內容所得的結論,聽不懂? 如果沒有這個前提,你覺得結果會是如何? 這個根據的是什麼? 法律。懂了嗎? : : 所以說:一邊對陳水扁用道德制裁,一邊用法律為馬英九護航的是誰? : : 雙重標準的是誰?不言可喻了吧。 : 這個問題我就不太清楚了耶 : 基本上我個人對阿扁也只有鞭他自己承認的那些部份而已 : 他自己都認為自己有問題了,鞭他只是剛好而已,請問這跟司法和法律何干? 嗯,你個人只有鞭他承認的那部分,那就OK啦。不過你的同仁們可能不認同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49

08/22 10:44, , 1F
搞個"同仁"想暗指啥?
08/22 10:44, 1F

08/22 10:48, , 2F
他認為只要是反扁的都是KMT黨工啦..
08/22 10:48, 2F

08/22 10:53, , 3F
你以為這樣講就可以把特別費打成馬貪污嗎??
08/22 10:53, 3F

08/22 10:54, , 4F
可惜法官不是你 並沒有照你這等有罪推論判刑
08/22 10:54, 4F

08/22 10:54, , 5F
不會啊,講到後來他也變成了認為馬沒有
08/22 10:54, 5F

08/22 10:54, , 6F
貪汙了。可能是還想鞭道德吧
08/22 10:5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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