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教的「證據」
「證明」的基本方法,
一是演繹法,二是歸納法。
演繹法是neo所謂數學或哲學公式的證明;
但其實歸納法也是一種證明,
雖然必定存在風險,
這就是統計學的「信心水準」之控制,
或者說「否證法」的模式。
neo若說科學證明(歸納法為主,演繹法為輔),
也只是相信,而非嚴格的證明(演繹法),
說實在討論也就結束了--
既然相對嚴格的科學都只能說成是相信,
那缺少實證知識的信仰,被說只是相信,那更無不可了。
但科學跟信仰並不是這麼簡單就打成平手;
關鍵就在於「經驗」概念。
自然科學的歸納法,所累積的「經驗證據」,
是自然主義預設下的、具可重複性的經驗;
雖然這個經驗概念也是很值得質疑,
但這種經驗的「堆疊」才會產生歸納法或統計學的效力;
而信仰的「經驗」就不是如此;
最核心的經驗都不是可重複的經驗;
所謂的雲彩般的見證人,
每個人都對神有不同的經驗,
來11每個人經歷到的事情都是不同的,
唯有信心的眼睛才把他們遭遇的一切都用「信心」串在一起。
所以這些「人證」到底產生了什麼「證據的堆疊」呢?
當然,所謂「質性研究」、現象學的、或者一些後現代的研究方法,
就是將經驗概念擴展到「可重複性」以外的視野;
那麼,經驗概念被重整後,
宗教經驗變為一種可觀測的現象,
這就使得宗教學或宗教現象學可以成立。
故經驗概念要脫離自然主義,是有可能的;
但問題是,回到原先的問題:上帝的存在被證明了嗎?
單純去定義「證據」,然後說「上帝的存在」有證據,
但這個「證據」到底證明了什麼?
這樣子定義難道就「證明」了上帝的存在?XD
基本上,宗教現象學也只是告訴我們,
「宗教經驗」是存在的,
但這些經驗背後是指向什麼?
未必是上帝阿,
就算是上帝,也未必是基督教的上帝。
所以宗教現象學只是讓宗教信徒的經驗可以被觀測,
沒有說這樣可以證明上帝的存在。
--所謂「人證」也只是這些「宗教經驗」存在的人證,
而非「上帝存在」的人證。
證明上帝存在,當然是有可能的,
但目前看來,都是緣木求魚。
信仰者不可能等證明了上帝存在才去信上帝;
而是信了上帝後,很多視野都打開了。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聖經作者說「上帝存在」,
: : 你「相信」聖經作者,所以「上帝存在」成立;
: : 請問這到底是「相信」,還是「證明」?XD
: 釐清一下ㄧ些概念:
: 證據 (evidence) 有七種,現在主要的爭議是一方說只有科學證據才算證據,一方說
: 科學證據與人證都算「證據」。而按維基的引文,科證與人證都是證據的ㄧ種。
: 說服力 (persuasion) 是一個依證據來影響對方信念的過程。任何證據(包括人證)都
: 可以使用。
: 相信 (belief) 是一個建立在證據上的信念。有板友可能認為說科學不需要「相
: 信」,但那是錯誤的。多數人能夠「證明」的東西很少。你可以自己用紙筆
: 論證數學公式或哲學公式,但多數科學概念,你只能選擇「相信」科學期刊雜誌,
: 並相信說這個期刊是誠實且沒說謊的,因為你個人並不俱備能證明多數科學概念
: 的能力或工具。而這種「相信」也常被科學家所濫用,造成每年都會爆出的實驗
: 造假新聞。
: 證明 (proof),是用證據堆積來的。最嚴格的標準是,只能有一種合邏輯的答案,
: 其他答案都是不合邏輯,這樣算是「證明」。數學或哲學可以做這種 “proof" 但多
: 數科學沒辦法做到這種嚴格標準的「證明」,多數科學也是堆積證據,增加論述可
: 能性的機率。這個論述最大問題是,沒有一個通用的證明標準,所以theologe的
: 問題沒辦法有效的回答。當然我也可以耍賴說,對於我個人的標準,聖經就已是
: 「證明」,不過我還是誠實說,這個問題沒有通用答案。
: 所以當板友說,基督教是「信仰」,但科學是「證明」是一種錯誤的二分法。
: 兩種都是「相信」,只是這個相信的根基, 一個主要是建構在人證上,一個主要
: 是建構在科學證據上。當然你這裡可以開始說你只接受科學證據,不接受任何其他
: 證據,但這種思維的下場是你會無法回答ㄧ些關係生命最重要的問題,像是生命
: 意義為何、上帝是否存在、等等。自然主義對於生命問題的答案都是很悲劇的。
: 這也是為何在科學當道的現代,基督教還是神氣活現的存在。科學的「證據」能
: 回答的問題有一個非常清楚的界限,拿科學證據嘗試來回答ㄧ些生命的問題
: 下場就是悲劇 (e.g., 社會達爾文主義)。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24163027.A.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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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你們的閱讀能力都沒辦法把一篇文章完整地讀完並瞭解意思。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0/2018 1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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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知識」的角度來說是很困難,
但從信心的角度來說當然沒有這個問題。
你分不清楚我的觀點是哪一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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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們很好笑www
我「信」上帝、信聖靈,都沒有任何問題;
這些信心當然出於聖經、傳統、理性、經驗,
也沒什麼「盲信」的問題。
差別在於,我不像你們講你們根本作不到的大話/幹話
--例如「證明」,你們提出來的東西就是不三不四的,
所以我看不到你們的證明,也看不到信心(因為你們硬要說你們的信心出於證明XD):p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0/2018 13:23:54
如果你們的證明出於信心,如w重複提醒的,
那辯論也是結束了,
還是你們連自己的觀點到底是什麼都搞不清楚?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0/2018 1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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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靠信心而非倚靠證明來認識神,這叫非基督徒的信仰標準?XD
還是df的空耳-造謠魂又發動了?:p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0/2018 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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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成立,不是靠證明,而是心裡面的坦然與平安。
否則麻煩df證明你的信心存在給我們看看?
看看到底是虛假還是真實的:p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4/20/2018 16: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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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不辯自明的信心...
按sCH的標準,就是盲信無誤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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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阿,按sCH的標準,sCH沒經過證明的盲信推動著他的理性去證明上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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