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基督不丟石頭/文﹕梁文道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戲謔人生)時間13年前 (2011/05/14 08:03), 編輯推噓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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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lmgn (curry)》之銘言: :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那就民事結合就好啦。 : : 這樣一來,人要跟同性、動物、物品結合都可以。 : : 三個願望一次滿足,只要修一次法就可以了。 : 我覺得有必要討論''為什麼政府需要認證'正常形式的婚姻''' : 我個人的想法是因為這樣比較好收稅,比較好管理 : 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 可是討論串看下來,那個政府用來管理的名分 : 好像有了其他的意義,像是被社會承認阿之類的爽感之類的... : 所以T大贊成為了管理需求,另立一個名目給同性戀婚姻 : 不過不願意給他們那種爽感,因為認為這會影響社會其他人的爽感 : 是這樣嗎?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政府對婚姻的三種可能政策 1. 只承認一男一女 2. 承認一男一女,男男與女女 3. 讓民間機構去管這檔事 你所想的其實是婚姻的去建制化,如同宗教的去建制化 便是意指政府不再有官方國教;婚姻去建制便是把婚姻 認可從政府的功能中移除。 的確是有人這麼建議,解決所有爭議最好的辦法就是將 婚姻變成私人制度,同異性婚姻將不會需要得到政府的 肯定,而政府只用同居關係法來約束雙方的契約關係即 可。(像是兒女撫養,保險,繼承等..) 問題要是能這麼簡單解決就好了,但顯然同性婚姻合法 的爭議並不在此,因為雙方可能大多認同政府在婚姻制 度上的功能。 反同婚姻者最終極的理由其實就是道德與宗教上的理由 他們認為同性戀者不配獲得婚姻是因為這樣將使婚姻的 神聖性蒙羞。 這跟小叮噹漫畫中,阿福對大雄說「對不起喔,這只能 給三個人去」所包含的歧視意味仍是有所不同的。的確 有反同婚姻者會說「對不起喔同志,這婚姻是屬於我們 的。」但這並不構成反同婚姻最有力的理由。婚姻的道 德意義才是。 異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對於婚姻的定義也許不同,但是對 於婚姻的態度可能會是一致的。就像我們一開始先討論 政府在婚姻制度中的角色,如果你單單認為不讓同性婚 姻合法是妨害自由,那為什麼不支持上述的婚姻民有化 呢? 所以說光是平權並不足以合理化同志婚姻,一切都要回 到道德辯論上,去爭執何為婚姻,婚姻的神聖性究竟是 普世的,亦或是宗教的,婚姻在民事契約的權利義務以 外,是否還有特殊的意義? -- 專門討論、收集演員Bradley Cooper相關新聞與資料的Blog。 http://concerningbradleycooper.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39.193.20

05/14 08:22, , 1F
dlmgn並不是說婚姻去建制化....你似乎誤解Trunicht的意思
05/14 08:22, 1F

05/14 08:23, , 2F
喔我想錯了,但是你說的婚姻去建制我覺得很奇怪
05/14 08:23, 2F

05/14 08:24, , 3F
我認為婚姻和政府有關的本來就只有契約關係而已
05/14 08:24, 3F

05/14 08:24, , 4F
至於什麼婚姻神聖性,那原本就不在法律執行內容裡
05/14 08:24, 4F

05/14 09:34, , 5F
我的思考就卡在這文章所講的就走不下去了....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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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9:35, , 6F
男男、女女又不能生小孩 為什麼"可以是"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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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9:36, , 7F
先天上看來就是與生物演化的機制有所背離啊...
05/14 09:36, 7F

05/14 09:36, , 8F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說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
05/14 09:36, 8F

05/14 09:38, , 9F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認為同性戀是物種正常演化出來的現象
05/14 09:38, 9F

05/14 09:38, , 10F
並假裝成他是正常的 要求他也必須享有其他族群應有的待遇
05/14 09:38, 10F

05/14 09:40, , 11F
也就是如此所以我才一直想問婚姻的功能究竟是什麼
05/14 09:40, 11F

05/14 09:40, , 12F
家庭嗎? 愛情的承諾嗎? 還有嗎? 而婚姻究竟是價值觀還是人權
05/14 09:40, 12F

05/14 09:42, , 13F
如果只是承諾 那為什麼不能近親結婚 如果是家庭 那為什麼我們
05/14 09:42, 13F

05/14 09:42, , 14F
會認為同性戀父母會是"正常"的?
05/14 09:42, 14F

05/14 09:43, , 15F
我不反同志 只是我更找不到支持的理由
05/14 09:43, 15F

05/14 09:43, , 16F
對我而言版上目前兩方的論調的正當性都還不夠驅使我認同
05/14 09:43, 16F

05/14 09:44, , 17F
當然站在你們這邊的論述力道/手法是比較強而有力的啦
05/14 09:44, 17F

05/14 09:45, , 18F
前面三行有漏字 我不反同志(婚姻)
05/14 09:45, 18F

05/19 12:18, , 19F

05/19 12:19, , 20F
寫得很詳盡的一份報告,讀完你應該會更了解這是怎麼回事
05/19 12:19, 20F

11/09 06:33, , 21F
至於什麼婚姻神聖性,那 https://daxiv.com
11/09 06:33, 21F

01/02 13:00, 5年前 , 22F
如果只是承諾 那為什麼 https://daxiv.com
01/02 13:00,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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