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主] 請辭龍珠版版主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凱道基德)時間7年前 (2017/01/24 00:28), 7年前編輯推噓17(1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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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nulp (歪帽)》之銘言: : 另外是缺乏對權益受損者的保障。以gkc這樣的作法,身為一個版主, : 集行政、司法、立法三權於一身,運用權力剷除異己,造成版上的混亂, : 但卻可以逃過罷免案,用辭職的方式拍拍屁股走人,完全不用負責, : 連聲道歉也不必說,走得真的很"自在"。但這也等於把問題留給小組長、 : 未來的板主以及板上的板友,這實在相當的不公平。而且,未來若有人 : 想要亂板,則可以學習gkc的作法,先選上板主,把看板弄得烏煙瘴氣 : 後再請辭,無須負任何責任,ptt的管理階層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看板管 : 里者成為常態嗎?這段時間權益受到直接侵害或間接損害的使用者, : 誰來還一個公道呢? 實際上依照現行規定 最多只能處予免職 有人提到可以將之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容易 例如這是卡漫群組的不受歡迎使用者申請細則 文章代碼(AID): #1G8jWewG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卡漫群組不歡迎使?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344460840.A.E90.html 只要看一下就曉得 根本沒辦法把gkc板主設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gkc板組先前在其他群組受到更為嚴重之懲處 主因在於gkc板主在他處所犯為更為嚴重之具體違規事項 本組實無法比照辦理 至於道歉 組務當然也沒辦法強制gkc板主道歉 很遺憾的是小組板不是法庭 無法強制gkc板主登報道歉 實在不是組務不想還大家公道 而是組務能作的事情是有限的 gkc板主所為之事 各方自有公評 若要組務為gkc板主量身訂做刑具 實在超出組務權限 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而至於板眾受gkc懲處認為不公的部分 目前有兩個解 1.來此申訴 由組務平反 2.由另一板主赦免 (依據目前現行規定 解除水桶必須透過申訴或是由原板主群解除 所以在gkc板主離職後 目前手上仍有赦免權的就只有另外一位板主) 相關規定請參閱下文 文章代碼(AID): #1O8CGRBs (C_WorkBoard) [ptt.cc] [公告] 增修組規16.1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478542363.A.2F6.html 組務會要求各位依照規定進行申訴 實在是因為組務沒辦法大筆一揮 就將各位的懲處一筆勾銷 還請各位見諒 目前組務也還在等待swercy板主是否願意協助後續處理的回應 : 法治的一個面向是保障人民的權益,對權力者有所制衡。以此次的罷免 : 案而言,個人有以下三點的小建議: : 1)設定更具體的罷免標準,讓使用者知道,罷免通過與否的明確依據為何? : 是根據票數還是小組長的裁奪?小組長裁奪的標準為何?若能將之程序化、 : 法治化而避免淪為人治,對於使用者和管理者都有所保障。 這點是有其難處的 因為罷免案的審理本來就很難量化基準 假設只要投票超過N票就可以把一個板主免職 那假設今天有一個有特定政治傾向的板 政治傾向對立的使用者就可以很輕易的藉此通過罷免門檻 那這種情況下就會淪為單純的多數暴力 反而失去了這個制度的意義 而這點的難處不僅在本組 甚至他組亦有 : 2)罷免案成案後,在審理的時間內,應考慮將受罷免的板主暫時停職。 : 以此次事件為例,1/5罷免成案後,看板還是繼續出現諸多爭議,gkc仍繼續 : 的有恃無恐地失職,受害者仍繼續地出現...若是在審理罷免案的期間,能 : 暫時停止被罷免的管理者職務,可以降低不少損害的發生,也避免被罷免 : 者挾怨報復;畢竟罷免是記名投票,應該要保障這段時間內贊成罷免者的 : 權益。 關於這點 之前組務就說過很難實行 一是站規雖然賦予組務管理板務的權限 但是依照卡漫群組組規 組務並沒有除免職外 停止板務權限的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板務出錯後是自請水桶 而不是請組務來水桶他的緣故 : 3)罷免案的審核應明訂最慢期限,且當申訴案和罷免案同時進行時,應該有 : 具體的程序,規定是要兩者同時處理還是擇一優先處理,避免使用者為了怕 : 延誤罷免案而不提出申訴案,或管理者刻意製造大量申訴來延緩罷免的審理。 : 此次的罷免案,個人感覺審理的有點久,在民意以及相關證據已經相當充分 : 的情況下,應該是可以更快一些,也能更早的停止損害。 : 以上三點是個人的淺見,提供參考...希望ptt未來能夠更好! 關於這次的罷免案 組務的處理確實不夠迅速 主要原因在於涉及組規解釋以及站規解釋部分 組務均有需要請求解釋之部分 以及組規保障板主面對申訴案能有七天期限回覆期之故 這次Dragonball板案件數量 以及牽涉範圍之廣 各位有目共睹 關於處理流程是否有需要改進之處 組務會加以檢討 還請各位使用者多多包涵 -- 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78.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5188918.A.928.html ※ 編輯: kid725 (112.104.78.77), 01/24/2017 00:33:26

01/24 00:53, , 1F
看上一篇就知道 板友請他出來道歉 解釋 一概不理
01/24 00:53, 1F

01/24 00:54, , 2F
反而是關於命理組的板友一來說話 他就跟著戰起來 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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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0:54, , 3F
感到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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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1:27, , 4F
如果另一位s版主持續沒有回應,請問小組長如何處理呢
01/24 01:27, 4F

01/24 05:47, , 5F
整篇的結論就是等一個沒回應的版主然後組務無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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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5:48, , 6F
受害者權益完全罔顧,當初也是你們處理太慢才導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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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5:49, , 7F
無辜水桶,現在一句組務無權干涉就擺爛真的很無言
01/24 05:49, 7F

01/24 07:19, , 8F
可以理解組務的難處。我的文章可能文意沒很清楚
01/24 07:19, 8F

01/24 07:20, , 9F
建議方面主要是希望管理階層未來可以在罷免相關規則和程序
01/24 07:20, 9F

01/24 07:21, , 10F
的法規制定與討論上,以此次的罷免為借鏡,有所調整
01/24 07:21, 10F

01/24 07:22, , 11F
至於目前的規則下組務能做的有限,這點能理解,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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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7:23, , 12F
希望能從制度上去做通盤的檢討,否則因人設事意義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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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7:34, , 13F
小組長辛苦了QAQ
01/24 07:34, 13F

01/24 08:20, , 14F
所以相關規則是否該修了呢?
01/24 08:20, 14F

01/24 10:25, , 15F
所以簡單來說,現在就是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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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26, , 16F
(1) s版主是否有意願協助收尾,若有,請s回應.
01/24 10:26, 16F

01/24 10:26, , 17F
(2) 承上,若否,請直接由小組長發公告宣布接手.
01/24 10:26, 17F

01/24 10:27, , 18F
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就是"誰要接手",討論其他的東西,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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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28, , 19F
部分使用者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01/24 10:28, 19F

01/24 10:30, , 20F
在決定由誰主事之前,就先討論該怎麼處理才完備之類的,
01/24 10:30, 20F

01/24 10:30, , 21F
太不切實際了. 否則,如果有50%的人項小組長申訴,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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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31, , 22F
向s版主申訴,這成甚麼樣子? 另外,若是因為法規不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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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31, , 23F
那也是小事,另外修組規版規,對gkc案的受害使用者,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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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33, , 24F
採"有利"的方式來裁決就好. 否則,與法匠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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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3:25, , 25F
如果另一位s版主無意願處理,並願意將版主權限暫讓給小組長
01/24 13:25, 25F

01/24 13:26, , 26F
這樣小組長就有權限處理沒申訴的受害版友,這樣是否可行
01/24 13:26, 26F

01/24 14:29, , 27F
現在就卡在一個上次發文在2009年的版主
01/24 14:29, 27F

01/24 14:29, , 28F
狀態顯示為:有新進信件未看
01/24 14:29, 28F

01/24 16:46, , 29F
請問等待s板主是否有設期限 是否能公開期限 給板友交待?
01/24 16:46, 29F

01/24 17:10, , 30F
還在等幽靈,他擺明就不想做事,僅說了"附議"兩字就繼續
01/24 17:10, 30F

01/24 17:10, , 31F
旁觀。設個期限很難嗎?那為何罷免要需要期限,怪了
01/24 17:10, 31F

01/24 18:38, , 32F
小組長 我只想問一句 你會再發一篇罷免判決文嗎
01/24 18:38, 32F

01/24 21:47, , 33F
#1OWbLOdH原作者還繼續在該文章回推文無關卡漫事項
01/24 21:47, 33F

01/24 21:49, , 34F
自稱最聰明居然還會判斷錯誤,回無關卡漫事項是有人推文
01/24 21:49, 34F

01/24 21:49, , 35F
先提的吧。
01/24 21:49, 35F

01/24 21:51, , 36F
隨之起舞者就不必罰?真是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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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1:51, , 37F
文章代碼(AID): #1OBRHVg- (AboutBoards)
01/24 21:51, 37F

01/24 21:52, , 38F
由於該小組長未通過認證故由群組長停職一個月
01/24 21:52, 38F

01/24 21:53, , 39F
我這叫正當防衛和澄清義務,不叫隨之起舞。不然難道要挨打??
01/24 21:53, 39F

01/24 21:53, , 40F
你是過度防衛
01/24 21:53, 40F

01/24 21:54, , 41F
我防衛的力道還比攻擊我的人低。你這才叫立場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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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1:54, , 42F
都已經卸任了就不要管別人怎麼推文,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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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1:55, , 43F
他要推文我不反對,不要以不實言論攻擊我我都可以接受。
01/24 21:55, 43F

01/24 21:56, , 44F
誰打你了?網路發言不能用手打,又產生幻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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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1:56, , 45F
而且不是我卸任了還有人要追殺?? 版上甚至還有人罵我的家人
01/24 21:56, 45F

01/24 21:56, , 46F
那你去告啊,推文隨之起舞是有事嗎?
01/24 21:56, 46F

01/24 21:57, , 47F
還詛咒別人家人喪事,這種事都做得出來了~不意外。
01/24 21:57, 47F

01/24 21:57, , 48F
誰追殺你?麻煩你好好回歸正常討論,很難嗎?
01/24 21:57, 48F

01/24 21:57, , 49F
那你應該是先去勸那些推文來亂的人而不是勸我。
01/24 21:57, 49F

01/24 21:58, , 50F
你要怎麼告死他們不關我事,反正不要繼續在這裡浪費資
01/24 21:58, 50F

01/24 21:58, , 51F
源,其他人也已經有勸過了,不需我出面
01/24 21:58, 51F

01/24 21:58, , 52F
這些話請去跟那些跑來插花的人說。
01/24 21:58, 52F

01/24 21:58, , 53F
我就不能說你嗎?你誰啊?
01/24 21:58, 53F

01/24 21:59, , 54F
你在這裡大聲什麼?
01/24 21:59, 54F

01/24 21:59, , 55F
說你自己吧,同樣的話你管我怎麼回文,你誰啊?
01/24 21:59, 55F

01/24 22:00, , 56F
好啊,那我就檢舉啊,啊不我已經檢舉了
01/24 22:00, 56F

01/24 22:00, , 57F
有本事就來頑辯啊
01/24 22:00, 57F

01/24 22:01, , 58F
隨便你~我無所謂。
01/24 22:01, 58F

01/24 22:01, , 59F
那些針對你的推文去告啊,快告死他們,你不是最會?
01/24 22:01, 59F

01/24 22:02, , 60F
我在小組長文章底下檢舉也不關你事
01/24 22:02, 60F

01/25 08:33, , 61F
完全無法接受,罷免與請辭在結果上雖然相同,但是在意義
01/25 08:33, 61F

01/25 08:33, , 62F
上完全不同
01/25 08:33, 62F

01/25 12:13, , 63F
某g被罵到崩潰。呵呵 過年換個玻璃吧
01/25 12:13, 63F

01/25 15:53, , 64F
我崩潰啥??既然他都說不干我的事了,我有需要跟他攪和?
01/25 15:53, 64F

01/26 09:09, , 65F
"同樣的話你管我怎麼回文,你誰啊?"原來這不叫崩潰,廠廠
01/26 09:09, 65F

01/26 09:17, , 66F
那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01/26 09:17, 66F

01/26 10:37, , 67F
這叫幼稚
01/26 10:37, 67F

01/26 15:42, , 68F
的確很幼稚
01/26 15:42, 68F

01/27 03:24, , 69F
很幼稚
01/27 03:24, 69F

01/27 22:17, , 70F
模範生崩潰了
01/27 22:17, 70F
文章代碼(AID): #1OXYysae (C_Japan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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