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林韋豪同學你的腳踏車亂停橫擋在文學院的通道上
韓同學您好
首先,我想我們在以下兩點有共識:
1.亂停車會妨礙到他人所以是一件不好的事
2.林同學在第一時間就出來誠懇地道歉,顯示您原先在文章中用來指責的詞語
「你的行為顯示出你是一個非常自私且麻木不仁的人」 有推論草率、過度之嫌。
從第二點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做出"不好的事"的人不見得是一個不好的人。
同樣的,一個想做好事的人做的也未必一定是好事。
也許鯨鯨第二篇文的諷刺性太高而顯得油滑,但我不確定您是否注意到,
他的文其實點到了您的"路見不平"所以引起這麼大反面回應的重要原因。
如果您沒看到實在很可惜,所以我再貼一次:
你一定搞不太懂我糾正的是什麼 我站在你的立場po一篇我認為比較恰當的文給你看
要是是我的話我今天遇到這種情況我會(非得要po版的話)說:
「中文系林韋豪同學 今天我發現你的腳踏車停放在文院的通道上 造成大家的不便
我不知道這車是否是你本人停放的 故特地來此知會一聲
希望以後能注意一下不要再讓此類情形發生 我是xx單位xxx
對於這篇文章如有疑慮可用xx方式聯絡我 謝謝」
這是我會採取的方式跟態度 不知道你覺得如何?
如果您的用意真的是希望改善台大校園腳踏車亂停的狀況,
其實您可以採取更禮貌的表達方式。
最後,所謂正義感,應當也包含了看到別人被以不當方式對待時心中產生不忍不平之情。
我不覺得您可以直接將板上同學的反應解釋為"沒有正義感",
畢竟如果您用的是後面的方式,不會引起這麼多的噓文。
如果您能藉著改善您的勸告方式,達成改善校園亂停車狀況的目標,那是大家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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