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林韋豪同學你的腳踏車亂停橫擋在文學院的通道上

看板B981010XX作者 (小狸)時間13年前 (2010/10/02 18:25),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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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同學您好 首先,我想我們在以下兩點有共識: 1.亂停車會妨礙到他人所以是一件不好的事 2.林同學在第一時間就出來誠懇地道歉,顯示您原先在文章中用來指責的詞語 「你的行為顯示出你是一個非常自私且麻木不仁的人」 有推論草率、過度之嫌。 從第二點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做出"不好的事"的人不見得是一個不好的人。 同樣的,一個想做好事的人做的也未必一定是好事。 也許鯨鯨第二篇文的諷刺性太高而顯得油滑,但我不確定您是否注意到, 他的文其實點到了您的"路見不平"所以引起這麼大反面回應的重要原因。 如果您沒看到實在很可惜,所以我再貼一次: 你一定搞不太懂我糾正的是什麼 我站在你的立場po一篇我認為比較恰當的文給你看 要是是我的話我今天遇到這種情況我會(非得要po版的話)說: 「中文系林韋豪同學 今天我發現你的腳踏車停放在文院的通道上 造成大家的不便 我不知道這車是否是你本人停放的 故特地來此知會一聲 希望以後能注意一下不要再讓此類情形發生 我是xx單位xxx 對於這篇文章如有疑慮可用xx方式聯絡我 謝謝」 這是我會採取的方式跟態度 不知道你覺得如何? 如果您的用意真的是希望改善台大校園腳踏車亂停的狀況, 其實您可以採取更禮貌的表達方式。 最後,所謂正義感,應當也包含了看到別人被以不當方式對待時心中產生不忍不平之情。 我不覺得您可以直接將板上同學的反應解釋為"沒有正義感", 畢竟如果您用的是後面的方式,不會引起這麼多的噓文。 如果您能藉著改善您的勸告方式,達成改善校園亂停車狀況的目標,那是大家所樂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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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別贊同正義感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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