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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vking 在 PTT [ MuscleBea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7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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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F噓: 原原po跟轉文的比新聞主角更差勁12/21 08:47
116F推: 丁柔安差11歲,當然要拼一點09/16 23:00
2F推: 請教這位執法人員,警察配有警械警棍,何時可使用警械、05/29 00:15
3F→: 警棍,警械條例第3條3款、第4條定有明文,沒人要求警察05/29 00:15
4F→: 對執法對象武器平等,而且是兩位全裝警察到場執行職務,05/29 00:15
5F→: 你以為是格鬥賽打擂台一定要一對一嗎?05/29 00:15
6F推: https://i.imgur.com/jpxAsFQ.jpg05/29 00:24
7F→: https://i.imgur.com/xb6b4a5.jpg05/29 00:25
10F→: 我以為警察不考刑事訴訟法已經很糟糕了,連警察法規「概05/29 00:27
11F→: 要」裡的警械使用條例都不認識,還在鬼扯什麼比例原則,05/29 00:27
12F→: 你說看看你是外軌進去還是警專內軌的?05/29 00:27
13F→: 更不用說在店內浩克襲警的前行為結束,後來浩克在店外鬼05/29 00:30
14F→: 叫的後行為算妨害公務嗎?05/29 00:30
17F→: 就算你認為他前行為跟後行為有時空密接,但是依警察職權05/29 00:33
18F→: 行使法第20條1項,警察應該是要用手銬或戒具來即時強制05/29 00:33
19F→: ,不是要你用警棍敲他腦袋耶05/29 00:33
20F推: 你要即時強制,警棍就是在前行為浩克襲警用的,都給你警05/29 00:41
21F→: 棍跟辣椒水了,還扯什麼打不過,而且現場是二對一,訓練05/29 00:41
22F→: 差反應慢就好好承認,不要扯浩克身體壯,同樣三等四等公05/29 00:41
23F→: 務員警察薪水就比較高,可以早退休,就是考量過警察工作05/29 00:41
24F→: 危險性,其他的我不想講,好好的學習警察技能05/29 00:41
25F→: 什麼「我一定壓不住」,枉顧警察兩人執勤、配發警械警棍05/29 00:44
26F→: 的目的05/29 00:44
29F推: 阿sir,既然都承認現場兩位員警錯估形勢,那何必強調你05/29 00:57
30F→: 黑帶二段、健身五年,然後再說有信心遇到超商浩克,你「05/29 00:57
31F→: 一定壓制不住」呢?05/29 00:57
34F推: 會嗎?逮捕臺南殺警嫌犯時上百名警員到場,10多名警察一05/29 01:09
35F→: 起壓制,有人會說警察沒作為嗎?05/29 01:09
37F→: 平常少聽法盲鬼扯美國警察如何如何,照規定跟教育訓練,05/29 01:11
38F→: 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笑話了05/29 01:11
39F→: 而且我問一下,噴霧型器材教育訓練有說噴完要退後,難道05/29 01:13
40F→: 各縣市教法不一樣?05/29 01:13
56F推: 浩克在店內爆走,警察到場應何作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05/29 01:56
57F→: 19條1項警察得施以管束;而浩克不從甚至反抗,依警械條05/29 01:56
58F→: 例第3條2款,警察得使用警棍制止,又依警察使用防護型裝05/29 01:56
59F→: 備要點第3點,執行勤務遭受…抗拒得使用防護型噴霧制止05/29 01:56
60F→: 。所以在店內警察除了使用噴霧、亦可使用警棍,尤其警械05/29 01:56
61F→: 條例為「法律位階」,棄法定的使用時機不用,反而被浩克05/29 01:56
62F→: 反擊,是在幫警察護航什麼?某e應該是你邏輯能力太低,05/29 01:56
63F→: 或者配不上你前女友的知識能力,才會被甩,恭喜你前女友05/29 01:56
64F→: ,遷就能力差的,往往只是虛耗自己能量05/29 01:56
65F→: 甩掉能力差的,才能遇到更好的05/29 01:57
66F推: 實無法理解原po對警械使用條例的解釋05/29 02:07
67F→: https://i.imgur.com/eVNaOVq.jpg05/29 02:08
68F→: https://i.imgur.com/BXG9MRx.jpg05/29 02:11
70F→: 警察依法行政,法律賦予警察使用警械及時機你不用,竟然05/29 02:19
71F→: 說警棍是攻擊型器具、除非打到他投降?我不認為這是法治05/29 02:19
72F→: 國家警察會說的話,就算退一萬步依你的武德不使用器械打05/29 02:19
73F→: 擊浩克,但噴完噴霧兩個警察可以手持警棍包圍靜待支援啊05/29 02:19
74F→: ,否則依你這黑帶二段都自認無法壓制浩克的言論,那何必05/29 02:19
75F→: 任用女性警察?05/29 02:19
76F→: 不跟警察討論依法律行政,要討論什麼?武德嗎?從沒有人05/29 02:27
77F→: 或法律要求警察一對一逮捕拘禁,我們也很怕警察很勇的上05/29 02:27
78F→: 去搏鬥,因為稅金不是這麼花的,但也不能接受警察說自認05/29 02:27
79F→: 打不過,因為法律賦予警察使用警械、警棍,讓你們呼叫支05/29 02:27
80F→: 援,警察要不要健身練身體,當然要,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用05/29 02:27
81F→: 腦袋05/29 02:27
82F推: 不用法規賦予的警械跟時機,卻說沒能力壓制,實在無法理05/29 02:32
83F→: 解把執行警察勤務當成追求武器平等打擂台心態05/29 02:32
84F推: https://i.imgur.com/Jx7wAK7.jpg05/29 02:51
85F→: https://youtu.be/3Uqkym9Mv2k05/29 02:52
86F推: 這位伊朗人應該練的比浩克勤勞,兩個警察壓制他還會被頭05/29 02:54
87F→: 槌,然後烙兩組人用警棍圍毆才能壓制逮捕05/29 02:54
88F→: 不是有規定出勤要兩個警察,怎會到你就說成一個人呢?05/29 02:55
89F→: https://youtu.be/jtkj8XvSlXM 這篇萬華更清楚,現場警05/29 02:58
90F→: 察沒有追求「壓制」,而是呼叫支援05/29 02:58
91F推: 真的搞不懂,為何一個黑帶二段的警察要強調遇到超商浩克05/29 03:00
92F→: ,會「壓制不住」?05/29 03:00
93F推: 沒有人要求警察要一對一壓制被執法的對象,更何況在浩克05/29 03:03
94F→: 發狂當下,你有警棍可以用,這點不會有人會非議,而且有05/29 03:03
95F→: 無線電可以呼叫支援,身邊有一起出勤的同事,強調「個人05/29 03:03
96F→: 無法壓制」,有何意義?05/29 03:03
97F推: 浩克發狂,當下用警棍反擊,甚至對空鳴槍,這都是合理且05/29 03:10
98F→: 合法的,但棄法律賦予的警械及使用時機不顧,等浩克跑出05/29 03:10
99F→: 門外才用警棍偷襲往死裡打(甚至警棍都是跟同事借的),05/29 03:10
100F→: 實在看不起這個警察05/29 03:10
107F推: 問題怎會一對一呢?警察出勤是兩個人,影片也看出有兩個05/29 03:23
108F→: 警察,警察配有無線電可以呼叫支援,有警棍警械可以壓制05/29 03:23
109F→: 管束,誰讓你一個人肉身上陣的?05/29 03:23
110F→: https://i.imgur.com/gDzTdM6.jpg05/29 03:25
111F→: 雞蛋挑骨頭嗎?可以問原po考過刑訴警察法規的三等警察,05/29 03:26
112F→: 這樣算雞蛋裡挑骨頭嗎?05/29 03:26
114F推: 放棄了法律賦予的警械使用及時機,然後跟我說有信心「一05/29 03:29
115F→: 定壓制不住」?真的是差滴滴滴,專講給法盲聽的05/29 03:29
116F→: 拍謝齁,碩論已經放的太久灰塵有點多05/29 03:35
117F→: https://i.imgur.com/k5CkZsg.jpg05/29 03:36
130F推: 哈,如果以體能為由認為警察無法壓制浩克,那請問我國要05/29 04:11
131F→: 不要繼續招考女警,女警是否應該繼續安排外勤?05/29 04:11
132F→: 再來,原po在最後一段都說呼叫支援了,試問,支援到達前05/29 04:13
133F→: 現場員警應如何作為?1、警戒對峙。2、現行壓制?05/29 04:13
134F→: 如果你選擇2,那麻煩不要當警察,因此撫卹很花錢的,沒05/29 04:14
135F→: 腦袋的人千萬不要來當警察05/29 04:14
136F→: 如果是1,那何來「有信心壓制不住」?05/29 04:15
138F→: 更何況,第三段的警械使用合乎比例原則,所有的行政行為05/29 04:21
139F→: 都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固然沒錯,但警械條例就明文何種情形05/29 04:21
140F→: 可以使用警棍,再者使用警棍目的在使被執法對象放棄抵抗05/29 04:21
141F→: ,只要不似太陽花往頭顱打,或者專攻私密處,哪會有太大05/29 04:21
142F→: 問題,更何況,把警棍拿出來對峙表明有使用武器的決心,05/29 04:21
143F→: 本件現場警員的警棍呢?05/29 04:21
144F→: 亂?你可以指出哪裡說的不對啊05/29 04:22
147F推: 對,重點在呼叫支援,既然如此,何必強調「有信心壓制不05/29 04:29
148F→: 住」?否則,就要停止任用女性警察,淘汰體重過輕的員警05/29 04:29
149F→: 才是。所有,重點不在個能力或技術(身材、有無健身),05/29 04:29
150F→: 而是在是否可依法使用警械及遵守規定,懂?05/29 04:29
154F推: 就像上面貼的逮捕伊拉克籍男子,沒有人會檢討現場兩位被05/29 04:36
155F→: 頭槌被飛踢的員警,反而應獎勵兩位對峙警戒到支援員警到05/29 04:36
156F→: 場,也不會譴責這麼多員警持警棍亂棒圍毆手無寸鐵的伊拉05/29 04:36
157F→: 克籍男子,因爲警察都沒往致命部位攻擊,這就是重點,了05/29 04:36
158F→: 嗎?05/29 04:36
159F→: 這根本不是信不信心問題,就算是弱女子,決心反擊也會往05/29 04:39
160F→: 死裡打05/29 04:39
163F→: https://youtu.be/doVuxTn285Q 大媽被噴辣椒水後對警察05/29 04:39
164F→: 奪命剪刀腳05/29 04:39
165F→: 這年代人手一機,隨時都會被拍,這不是常態嗎?05/29 04:40
167F→: 而且必須要以理說服人民,不是說法盲一堆就不敢面對,只05/29 04:41
168F→: 要說理,必然會獲得共鳴05/29 04:41
169F→: 為什麼要譴責攝影的人民?這是一般行為自由耶05/29 04:41
172F→: 這是警察內部問題啊!就像這次一開始給警察記過,後來怕05/29 04:43
173F→: 警察串連不作為運動,又說處分自始不復存在,有問題的從05/29 04:43
174F→: 來是警察自己,怪人民幹什麼?05/29 04:43
177F推: 干涉人身自由,都必須有法律依據始能為之,警察依法執行05/29 04:50
178F→: 勤務,這也是理所當然,因為工作是自己選擇的,整天想獎05/29 04:50
179F→: 勵,沒獎勵就可以任意臨檢盤查、拘禁逮捕嗎?05/29 04:50
183F→: 而且我說對伊拉克籍男子案的獎勵,是我給兩位警察的,ok05/29 04:52
184F→: ?05/29 04:52
185F→: 有人說執法過當嗎?05/29 04:52
186F推: 某殺小孩既然認為應討論警察「體能」能否壓制健身好手,05/29 04:54
188F→: 那請問臺灣應否繼續招考女性警察、女性警察是否應該繼續05/29 04:54
189F→: 安排在第一線執勤?05/29 04:54
191F推: 嗯哼,所以樓上你認為原po重點為何?05/29 05:34
193F推: U mean like u?05/29 05:40
212F推: 有喔,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第六條就明訂各勤務執行05/29 06:48
213F→: 機構配備三隻,要減少配發還得報署核定05/29 06:48
214F→: https://i.imgur.com/8aMtaj0.jpg05/29 06:49
215F→: https://i.imgur.com/7bVmFpj.jpg05/29 06:49
217F推: 我何必要對警察發洩?警察被告你們這些在推文支持警察的05/29 06:54
218F→: 會捐律師費嗎?別的不說,如果以體能跟身體素質來判斷要05/29 06:54
219F→: 不要要不要壓制,試問我國還要繼續招考女警,女警還是否05/29 06:54
220F→: 排在第一線執勤?如果答案為「是」,哪來原po的「有信心05/29 06:54
221F→: 遇到超商浩克一定壓制不住」?05/29 06:54
225F→: 就浩克案的影片來看,現場兩位員警,除警槍外至少有一隻05/29 07:00
226F→: 警棍(但裝配標準是每人一隻警棍),也有攜帶無線電,即05/29 07:00
227F→: 便浩克體格戰力驚人,現場警員自恃無法制服,但警察法規05/29 07:00
228F→: 並無要求警察一定得立即壓制,而且也沒要求你得赤手空拳05/29 07:00
229F→: 一對一跟被執法對象單挑,現場警察可以包圍、以警棍威嚇05/29 07:00
230F→: ,靜待支援警力到場05/29 07:00
231F→: https://i.imgur.com/PgDa3QN.jpg05/29 07:01
233F推: 警械使用條例包括警棍,使用時機定有明文,尤其對待手無05/29 07:05
234F→: 寸鐵的執法對象,要打那裡,一般受過國民教育的人都知道05/29 07:05
235F→: 除了頭部跟生殖器不行,其他並不需要做過多判斷,當然,05/29 07:05
236F→: 法盲除外05/29 07:05
238F推: 不然,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拘禁、看到執法對象比自己大隻就05/29 07:09
239F→: 自恃無法壓制裝作看不到?05/29 07:09
240F→: 再說一次,警察若只是看體能跟身體素質,那臺灣女警大可05/29 07:10
241F→: 全部解散05/29 07:10
256F→: 電擊槍三隻不夠,可以增加呀,只有減少才需要報署核定,05/29 07:25
257F→: 增加不需要05/29 07:25
260F推: 前面有人說可以配發電擊槍,所以才說配發標準早就有一個05/29 07:31
261F→: 機構配三隻,你可以前面看完再來槓05/29 07:31
262F→: 還有,辣椒水不會區分是一般人有效,對健身的人無效05/29 07:32
272F→: 警察既然決定開打(噴辣椒水),就要把武器(警棍)拿出05/29 07:39
273F→: 來,覺得自己打不過,就要呼叫支援,武器還是要擺出來威05/29 07:39
274F→: 嚇包圍執法對象,法律都明定如非情況急迫勿傷及致命部位05/29 07:39
275F→: ,都決定噴辣椒水了還在比例原則,chill si lang05/29 07:39
280F推: 女性警察當然該繼續招考,公費配發這麼多武器給警察,就05/29 07:42
281F→: 代表不是要警察以體能跟身體素質來執法05/29 07:42
283F→: 98年進去的三等警察,我想冷氣不會吹的比較少05/29 07:42
285F→: 請舉證裁判字號,不然跟造謠何異?05/29 07:43
297F→: 不曉得耶,你何不問問原po警察隨身帶的手銬警棍秘錄器辣05/29 07:46
298F→: 椒水是不是都公發的05/29 07:46
301F→: 所以某c是質疑警政署未依法配發電擊槍囉?05/29 07:48
303F→: 還是你認為沒有電擊槍臺灣警察就無法執行管束?05/29 07:49
306F→: 老實說,你講的東西就跟新聞下面的法盲差不多,電你真的05/29 07:50
307F→: 不用費太大功夫05/29 07:50
308F→: sober說得好,不用管店家被砸,因爲自恃打不過05/29 07:51
311F推: 自購可能有功率標準問題05/29 07:54
312F→: 但是警察不是有月牙棒,怎沒叫巡邏員警有人帶一隻XDD05/29 07:55
317F→: https://reurl.cc/01OmWM05/29 07:59
320F→: 擬答?不需要大師啊,問一下剛考完試入職的一毛三就知道05/29 08:00
321F→: 答案05/29 08:00
328F→: 不會很忙,我的立論太簡單,把法條攤開只要不是文盲法盲05/29 08:02
329F→: 應該都看得懂05/29 08:02
332F→: 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勤務裝備標準叫沒用05/29 08:03
333F→: 的東西,法盲都這麼狂嗎?05/29 08:03
336F→: 敢跟法盲幹一個晚上,當然要恐懼今天上班會不會不自覺偷05/29 08:05
337F→: 笑出來05/29 08:05
339F→: 別這樣,腦袋固化就算拜誰都沒有用05/29 08:06
347F→: 我一邊吃早餐一邊看某g表演呢!05/29 08:13
350F→: 什麼是回文區?你是不是PTT新手使用者?05/29 08:14
355F→: 對你是相驗啦05/29 08:15
358F→: 簡單,吳庚的憲法、陳敏跟李建良的行政法、林鈺雄的刑法05/29 08:18
359F→: 刑訴好好看,你也會充滿法喜05/29 08:18
364F→: 哈哈哈,妄想一步登天成佛,汝等果真不識修法之路05/29 08:20
365F→: 別這樣,法匠也是要有執照的,法盲不要妄自比擬,好嗎!05/29 08:21
368F→: 實證社會科學:見笑轉生氣05/29 08:23
370F→: 佛祖會渡化智障嗎?會,眾生平等05/29 08:25
371F→: 請問我問你什麼了?你是不是耳邊常常有聲音響起?05/29 08:25
372F→: 有病看醫生,妄想之類的精神疾病,也是可能申請重大疾病05/29 08:26
378F→: 槓精有沒有先照照鏡子啊?推文回文都搞不清楚,不要光屁05/29 08:32
379F→: 股在街上跑,好嗎!05/29 08:32
390F推: 某G,你一定會被司法相驗05/29 08:42
415F→: 很好,如果照上面幾位的邏輯,女警都可以不用在第一線出05/29 09:13
416F→: 勤了05/29 09:13
417F→: 欸,所以上面幾位不認識字看不懂原po第三段嗎?如果赤手05/29 09:15
418F→: 空拳何必談到比例原則,警械條例第9條寫假的?05/29 09:15
424F推: 就是自由業才這麼閒呀05/29 09:21
426F→: 哈哈哈,說毒蟲本身就是偏見,而且單純吸食毒品要做什麼05/29 09:24
427F→: 筆錄啦,法盲05/29 09:24
440F→: 偏頗?哈哈哈,這太好笑了05/29 10:18
445F→: 就以一堆人扯比例原則來講,比例原則第一層次適當性原則05/29 10:27
446F→: ,手段要有助目的原則,浩克案警察到場目的為何?制止浩05/29 10:27
447F→: 克嘛,那到場發現浩克比你高比你壯,請問警察如何處理?05/29 10:27
448F→: 呼叫支援然後躲在旁邊,還是拿出配發的警棍與之對峙並呼05/29 10:27
449F→: 叫支援?如果是要談比例原則,就是要先問怎麼做,而不是05/29 10:27
450F→: 不做才是比例原則05/29 10:27
454F噓: 欸嘿,有人冒險犯法喔05/29 10:36
455F→: 電擊槍太花錢了,臺灣警察都學沙悟淨使用月牙棒05/29 10:39
456F→: https://i.imgur.com/sS1YBKG.jpg05/29 10:39
493F→: 唉,跟沒讀書的講話好累05/29 11:47
494F→: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國字第 15 號民事判決05/29 11:47
495F→: https://i.imgur.com/fXlRRb3.jpg05/29 11:47
496F→: 另外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28 號刑事判決,點05/29 11:49
497F→: 明警察的作為義務05/29 11:49
498F→: https://i.imgur.com/39qv4nZ.jpg05/29 11:49
503F→: 總之,如浩克案,在店內時警察以警棍制止以達管束目的,05/29 11:55
504F→: 除非死命往浩克頭上打,否則是不用考慮比例原則,就算認05/29 11:55
505F→: 為打不過,以警棍跟浩克對峙靜待支援到場,以防止浩克再05/29 11:55
506F→: 對人民財產造成損害,也是警察的作為義務05/29 11:55
508F→: 還有人在強調警察體能?所以女警都解散,還是禁止女警不05/29 11:57
509F→: 能對男性執行職務,好不?05/29 11:57
510F→: 沒差啊,反正中壢女老師被大外割時候一堆法盲也是這樣在05/29 11:58
511F→: 各新聞下跳呀跳,現在警察一審有罪,你們支援過他什麼?05/29 11:58
517F→: 那是你的自由,蒙上眼睛就以為聽不見,多的是這種蠢蛋05/29 12:00
523F→: 一直在強調體能的,你就回答若是逮捕拘禁體能若是唯一要05/29 12:02
524F→: 素,女警存在意義是什麼?05/29 12:02
525F→: 當然,幼稚園讀金庸,當然累05/29 12:02
529F→: 所以就說法盲看不懂抓不到爭點05/29 12:04
536F→: 要來吃地下室午餐了,讚05/29 12:04
537F→: 那要開多少的警察名額才夠人海戰術呢?要不問問鼠長?05/29 12:05
542F→: 小學生應該比法盲抓得到重點,話說,法治教育從小做起,05/29 12:08
543F→: 例如最近打算交通教育延伸到國小,why,長大腦袋固化跟他05/29 12:08
544F→: 講道理他聽不懂05/29 12:08
545F→: 警察作為義務,法條都有了,你閉著眼當然看不到05/29 12:09
561F→: 仇警?你想太多了吧!算乾淨了,除了主食到地下室挖白飯05/29 12:25
562F→: 外,肉類跟蔬菜都是自己煮,除了冰淇淋戒不掉,不然應該05/29 12:25
563F→: 算乾淨05/29 12:25
565F→: https://i.imgur.com/cWO23aS.jpg,會喔,我除了休禮拜05/29 12:27
566F→: 天,每天都會動一下喔05/29 12:27
570F→: 不會被釘,因為我是自由業,上網看看判決,翻翻書查查資05/29 12:31
571F→: 料,寫個東西罵對方胡說八道,然後說我的主張理由等等,05/29 12:31
572F→: 寫不出來就看看ptt打打嘴砲,時間到前交出來就好,謝謝05/29 12:31
573F→: 關心05/29 12:31
578F→: 才不是呢!人家明明就是優雅的法國語文系,不然用法語來05/29 12:33
579F→: 辯論啊05/29 12:33
666F→: https://i.imgur.com/Kanup6l.jpg05/29 19:15
667F→: https://i.imgur.com/UzOJLE4.jpg05/29 19:15
675F→: 誰相信警察體能無法壓制這種鬼話?給你這麼多裝備,目的05/29 19:20
676F→: 就是要滿足警察作為義務,法盲永遠只是法盲,可憐吶05/29 19:20
681F→: 依你們這些法盲論點,執勤員警到場發現執法對象比自己大05/29 19:22
682F→: 隻,警察自恃無法壓制,就可以躲遠遠等支援到場就好05/29 19:22
684F→: 國家的悲哀05/29 19:23
691F→: 警察法明定警察任務,這麼高的薪水就是因為有較高風險,05/29 19:25
692F→: 不然同樣三等四等公務員,為何警察薪水就比較高、可以早105/29 19:25
693F→: 0年退休?05/29 19:25
694F→: 上面貼圖有說了,精神病人護送就醫指引手冊05/29 19:26
696F→: 警察執勤本來就會遇到較高風險,這也是為何給予比較高的05/29 19:29
697F→: 薪俸、較早的退休年齡原因,不然你去住家派出所問值班警05/29 19:29
698F→: 察,這樣說對不對05/29 19:29
712F→: 赤手空拳、開槍?不要表示出你的低能好嗎?05/29 19:39
713F→: 我哪裡說「怎可能打不過」,舉證,否則就是造謠05/29 19:39
721F→: 哎,法盲果真是法盲05/29 19:46
742F→: 樓上所言甚是,這就是警察作為義務,法盲搞不懂如果只是05/29 20:59
743F→: 體能無法制服執法對象,給警察這麼多裝備幹什麼?還有,05/29 20:59
744F→: 使用警械時機法都明文規定,警察還在糾結比例原則,就算05/29 20:59
745F→: 比例原則,當你發現執法對象因為體格因素你無法壓制時,05/29 20:59
746F→: 採取的手段還是必須要滿足有助目的達成(管束執法對象)05/29 20:59
747F→: ,除了呼叫支援,還是得用配備的裝備盯住執法對象,這才05/29 20:59
748F→: 能比例原則第一個子原則,適當性原則05/29 20:59
759F→: 不是轄區值勤員警,當然沒有作為義務,但是轄區警察依法05/29 23:59
760F→: 令本來就要有行為義務,警察就是身分上公務員,任務為依05/29 23:59
761F→: 法維持公共秩序,不要拿自己跟警察類比好嗎!05/29 23:59
762F→: 法盲都看愛與鐵血,法條太難他們看不懂05/30 00:00
764F→: 不然你可以試著從你嘴巴說點道理出來啊,如果你有能力的05/30 00:07
765F→: 話05/30 00:07
766F→: 而且你是不是沒看過臺灣法院開庭,臺灣法庭活動大多都只05/30 00:10
767F→: 是行禮如儀:「如狀所載」,該說的在書狀上都講了,還在05/30 00:10
768F→: 大律師怎麼講,笑死,一開口就顯得無知05/30 00:10
771F→: 無知看多了,急著表現自己無知還能唾面自乾,還真的沒見05/30 00:17
772F→: 過05/30 00:17
773F→: 有空多去法院旁聽不用錢,臺灣的法律劇不要看,有其是那05/30 00:19
774F→: 種會翻身跳過書記官跟庭錄桌子那一步,比西遊記還不可信05/30 00:19
777F→: 哈哈,法官沒事幹嘛幫你洗臉,又不是每個人都會急著表現05/30 00:23
778F→: 無知05/30 00:23
779F→: 還有,庭上是開庭對法官的尊稱,沒開庭沒人這樣用的,ok05/30 00:25
780F→: ?05/30 00:25
782F→: 跟知識量級這麼低的對打,又不用花什麼力氣時間,嘻嘻05/30 00:53
784F→: 惡意鬧板?針對被攻擊的推文反擊叫鬧板?你是不是在外面05/30 01:05
785F→: 被欺負了等回家跟媽媽告狀?05/30 01:05
790F→: 有指名誰低能?要計較妨害名譽一堆指名的應該挫勒但05/30 06:15
812F→: 哈哈,現在法盲又說臺灣法律「實務」很多不合時宜,笑死05/30 14:05
813F→: 了05/30 14:05
814F→: 來來來,某w來解釋何謂警察作為義務,比例原則三個層次你05/30 14:06
815F→: 要怎麼解釋?05/30 14:06
4F→: 前一篇就有人把比例原則推出來擋箭了05/29 00:46
6F→: 不會,傳奇法盲會掏出刑法第16條主張不用負擔刑事責任05/29 01:15
12F→: 有啦,同樣中壢分局大外割一審就輸了05/29 10:40
8F推: 擔心浩克頭髮幹嘛,要擔心的是那個沒打藥沒健身但情旭化05/27 18:30
9F→: 的小警察有沒有錢請律師啊05/27 18:30
10F→: 但我相信中壢分局這位理智線斷掉的小警察上法院會以刑105/27 18:33
11F→: 9條來主張不罰或減輕其刑啦XDD05/27 18:33
66F推: https://i.imgur.com/Usgkmuh.jpg05/27 23:52
67F→: https://i.imgur.com/yydhltB.jpg05/27 23:53
68F→: https://i.imgur.com/y92Xca5.jpg05/27 23:53
69F→: 翻譯:龜山=中央警大,龜山老母=葉毓蘭05/27 23:54
70F→: 健身板多的是身體練得不怎樣,腦袋也從沒經過鍛練的法盲05/27 23:56
74F推: 希望樓上的腦袋不像肌肉這麼堅硬(如果有練的話啦)05/28 00:18
81F推: 毀損罪法定刑上限兩年以下,而且是告乃,妨害公務則是三05/28 06:51
82F→: 年以下,而警棍打頭就算不是未必故意的殺人未遂,但刑法05/28 06:51
83F→: 277條1項的故意傷害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公務員執行職務05/28 06:51
84F→: 犯本罪則是「非」告訴乃論,真要算,我是賭小警察會進去05/28 06:51
85F→: 蹲比較久啦05/28 06:51
6F推: 會嗎?用冰水搖開冰冰涼涼酸酸甜甜,除了沒氣泡不然跟力05/25 00:40
7F→: 度伸維C發泡錠味道差不多05/25 00:40
8F→: 夏天喝起來超舒服05/25 00:41
32F推: 運動中心,我在南屯、永春、潭子都看過,還有某阿北赤腳05/21 06:56
33F→: 槓鈴深蹲,然後還拿槓片墊腳,用完還不噴酒精05/21 06:56
92F推: 過年前有次槓鈴臥推40kg不知是手放太低還是怎樣軟手抬不05/11 09:52
93F→: 起來後,現在只敢史密斯臥推,連啞鈴都不太敢拿太重05/11 09:52
16F推: 剛剛我在臺中某健身中心用史密斯肩推,有一女性在我45度04/29 15:41
17F→: 角用壺鈴硬舉,因為穿背心又平所以會看到不該看的,請她04/29 15:41
18F→: 移到後面做也是給我白眼orz04/29 15:41
11F推: 健身法官沒有告訴你的事(誤)04/26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