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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vking 在 PTT [ Military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11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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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F推: 打金馬東沙就是改變現狀,周圍國家還是會有動作11/15 16:03
34F推: 中國共產黨這兩年突然或一夕崩潰或分裂很有可能11/15 13:34
35F→: 但打臺灣管轄的小島無論金馬東沙,其實效果跟打臺灣11/15 13:34
36F→: 無益11/15 13:34
37F→: 異11/15 13:34
7F→: 眼紅人家被捐贈6億11/13 23:20
15F推: 問題是軍方採購是公公事務,人民要怎麼主張從事營業11/13 23:33
16F→: 行為,那是私人的事,例如國宅分配跟私人房屋租賃,11/13 23:33
17F→: 能攀比嗎?11/13 23:33
22F→: 收費有什麼不對?11/13 23:35
23F→: 他有逼你去上課嗎?11/13 23:35
34F推: 這不是軍武板有沒有規定或限制,是批評的客體適不適11/13 23:44
35F→: 合的問題11/13 23:44
36F→: 退將網紅亂講是言論真實性問題,民間團體有說什麼11/13 23:45
37F→: 不真實言論嗎?11/13 23:45
47F推: 目的不是像正規軍作戰,而是加強後方救護、辨別訊11/13 23:54
48F→: 息來源,他們有沒有司法權,怎麼抓第五縱隊?11/13 23:54
51F→: 某人難道不知道批評客體錯誤,就是打錯人嗎?11/13 23:55
54F推: 批評公部門或者與公益有關,這個可以成為言論免責11/13 23:57
55F→: 事由,但用錯誤資訊批評指摘個人,這個言論自由的保11/13 23:57
56F→: 護密度就比較低11/13 23:57
65F→: 客體就是批評的「對象」,ok?11/13 23:59
66F→: 我會注意11/14 00:01
89F推: 到底是多法盲才會覺得可以任意批評私人?11/14 01:18
221F推: 抖音就是專門散播不實訊息,懷疑嗎?11/15 10:10
1F→: 胡說八道,舉例錯誤11/14 00:02
152F推: 看不懂為何有人會想跟律師辯論法令?11/13 18:00
163F推: 資訊戰或者是認知作戰的防治,在法治國家最大的問題11/13 18:06
164F→: ,就是跟憲法明文保障的言論自由扞格11/13 18:06
165F→: 像八卦板、臉書、短影音對於曖昧甚至錯誤言論一再11/13 18:08
166F→: 播送,例如之前的好油,造成台灣內部的撕裂11/13 18:08
172F→: 辨識協作跟呼應者,比較多是基於烏克蘭的經驗,而台11/13 18:12
173F→: 灣跟烏克蘭有相同處境11/13 18:12
175F推: 而且黑熊是民間團體,資金主要透過捐贈,民主社會人11/13 18:15
176F→: 民本來就有提出倡議的權利,甚至有遊說法遊說立委11/13 18:15
177F→: 支持立法,我實在搞不懂軍武板有人對黑熊或沈這麼強11/13 18:15
178F→: 烈攻擊?11/13 18:15
183F推: 幾個不常見的ID就當是跳梁小丑,但幾個常見的ID在這11/13 18:17
184F→: 幾串的言論實在讓人傻眼11/13 18:17
186F→: 錯了,撕裂主因來自平時滴水穿石的建立言論風向11/13 18:18
187F→: 他不是說敵我區分,這個就是帶風向11/13 18:19
188F→: 而且puma也不是如本板曾經的幾個ID鼓吹鋤奸隊11/13 18:20
189F→: 講白的,如果要講依法審判、正當程序,難道本板有人11/13 18:21
190F→: 比他懂?11/13 18:21
196F→: 某個陌生低能ID我就不回了11/13 18:28
197F→: 回覆h大,不是他講的何必跟他辯論跟指責?11/13 18:28
207F→: 到達是多無知才說puma是台派才知道?這十年的法律人11/13 18:31
208F→: ,誰不知puma是誰11/13 18:31
211F推: 首先,你這個ID在軍武板不常見,第二,自己不知道就11/13 18:34
212F→: 說是台派才知道,顯然就是「造謠」11/13 18:34
219F→: 對啊,LOVEMS你從2022年2月至今在本板留言1600多次11/13 18:41
252F推: 那條規定不能問陌生ID?11/13 19:05
253F→: 他自己說1600多次,為何不能查證?11/13 19:05
255F→: 好好笑,一邊罵人回柵欄板,現在查證是否為陌生ID是11/13 19:06
256F→: 社會信用點數11/13 19:06
260F→: 構成要件跟法律效果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啊11/13 19:07
270F→: 欸,國中公民課有沒有讀過,立法當然是立委的事,11/13 19:11
271F→: 怎會好意思來明示自己沒知識11/13 19:11
275F→: 執政黨的同黨同志不等於政府背書,Jobil你超譯了11/13 19:13
276F→: 某a你是不是沒聽過強制汽車保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11/13 19:14
281F→: 不懂立法職權的,先看一下憲法第63條好嗎!11/13 19:16
290F→: 壯闊台灣跟消防署簽的是MOU,備忘錄不是背書11/13 19:18
291F→: 某a:立法的執行程序是怎麼?難道不是立委一票一票11/13 19:19
292F→: 投出來的?11/13 19:19
293F→: 就很奇怪啊,明明就一個民間團體,一些人就偏拿著11/13 19:20
294F→: 黑熊當靶,看來是曹興誠的捐款導致眼紅吧!11/13 19:20
300F→: 監督黑熊沒關係啊,拜託拿點合乎法制的說法,就像某11/13 19:22
301F→: 個沒讀過憲法不懂權力分立的出來嘴「執行層面」11/13 19:22
302F→: 子法若是母法明確授權,那就是法規命令,是主管機11/13 19:24
303F→: 關依法律制定,如施行細則,但若是為施行法(如兵11/13 19:24
304F→: 役法施行法),則是立院自為制定,因為牽涉到自由權11/13 19:24
305F→: 利,就是要嚴格國會保留11/13 19:24
306F→: 如果聽不懂,找本憲法跟行政法教科書出來看,裡面11/13 19:25
307F→: 有寫11/13 19:25
310F→: 構成要件跟法律效果當然是在法律啊,親,回去讀點11/13 19:27
311F→: 書再來好嗎!11/13 19:27
312F→: 蔣介石都比你還懂法治11/13 19:27
315F→: 國會頻道目的是因為公開,你一定沒讀過正當程序,11/13 19:30
316F→: 建議你去找本湯德宗的書來看11/13 19:30
317F→: 某a我猜你應該連妳自己的問題都搞不清楚吧!11/13 19:30
323F→: MOU是合意,你不能強制締約,所以J大妳認為A有B也要11/13 19:33
324F→: 有平等權問題?11/13 19:33
325F→: 拜託,這種大一常識還需要法學專家,笑死11/13 19:33
331F→: 為什麼要教你,你有付錢還是你長得美?油管上有湯德11/13 19:35
332F→: 宗的大法官講堂跟puma刑法10堂課,連搜尋能力都沒11/13 19:35
333F→: 有還跟人家出來辯11/13 19:35
337F→: 他拿6億有問題嗎?需要J大監督?11/13 19:36
340F→: 宣稱跟政府合作應該是廣告不實問題11/13 19:37
341F→: 政黨是人民團體,不是政府,分清楚,ok?11/13 19:38
345F→: 私人跟私人的合作需要跟J大報告?11/13 19:39
352F→: 黑熊應該是社團法人,你加入成為社員然後行使社員權11/13 19:40
353F→: 利啊11/13 19:40
354F→: 非社員跟人家喊燒?11/13 19:40
359F→: 謝k大,但我現已經把他當空氣11/13 19:42
368F→: To J大,我認為你應該計較的是廣告是否真實,這點你11/13 19:45
369F→: 應該走消保法11/13 19:45
372F→: 不然你「憑什麼」監督?11/13 19:45
380F→: 所以,你能主張的基礎在消保法22條,至於是否適用11/13 19:48
381F→: 公平法21條4項,你可以研究一下11/13 19:48
382F→: 啊不然妳認為妳監督私人有什麼法律基礎?11/13 19:49
383F→: 教你用消保法已經讓你不用奔波勞碌排免費法律資源耶11/13 19:50
384F→: ,沒感謝還這樣說11/13 19:50
386F→: 法律諮詢啦11/13 19:51
387F→: 幫沈說做了何事?正常應該會擔心成為跟騷的攻擊吧!11/13 19:54
388F→: 工具,啊,爛輸入法11/13 19:54
393F→: 不是啊,欸,你忘了我還有建議你加入成為社員,社11/13 20:01
394F→: 員大會也可以問喔!11/13 20:01
396F→: 對啊,不知道急什麼?11/13 20:02
424F→: 耳語真的很令人討厭11/13 21:33
425F→: 境外勢力代理人法前身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案即反滲透11/13 21:36
426F→: 法,最早是108年尤美女提案,「林靜儀」也是提案人11/13 21:36
427F→: 之一,反滲透法109年1月公布施行11/13 21:36
433F→: 而境外代理人法自109年陸續由王定宇、台獨8+9等提11/13 21:40
434F→: 案,仿美國、澳洲的代理人登記法,但都是在程序委11/13 21:40
435F→: 員會就胎死腹中,現把功勞推給民間人士puma,想必這11/13 21:40
436F→: 些委員的法案助理應該應該幹得要死11/13 21:40
437F→: https://i.imgur.com/c8VTFjt.jpg11/13 21:40
438F→: https://i.imgur.com/J6RmJhW.jpg11/13 21:40
441F→: 呵,林靜儀可是接台獨8+9的位置呢!11/13 21:41
444F→: 可以參考美國司法部對美國代理人登記法的說明11/13 21:44
445F→: 現在不是國立編譯館年代,課本選擇在地方11/13 21:45
447F→: 以王定宇版本為例:11/13 21:50
448F→: https://i.imgur.com/BaJX6lx.jpg11/13 21:50
449F→: https://i.imgur.com/CtKMzOo.jpg11/13 21:50
450F→: https://i.imgur.com/TLF7L7P.jpg11/13 21:50
451F→: https://i.imgur.com/a1PVnIj.jpg11/13 21:50
452F→: 跟美國代理人登記法的政治活動、公共關係與政治服11/13 21:53
453F→: 務(如政治顧問、宣傳代理)、蒐集支付分派有金錢11/13 21:54
454F→: 價值之物等,其實差不了太多11/13 21:54
455F→: 所以即便林靜儀有如此之說,實則無礙境外代理人法11/13 21:55
456F→: 的正當性11/13 21:55
457F→: 當然,我是沒聽聞林靜儀這樣講啦11/13 21:55
458F→: https://reurl.cc/m0bq0j 忘了貼美國司法部的說明11/13 21:56
459F→: 代理人法跟外國法比較、正當性、比例原則都能討論,11/13 21:58
460F→: 但不要用耳語當作討論的中心11/13 21:58
478F→: 不是說謊找消保官,是廣告不實找消保官,兩者有很大11/13 22:51
479F→: 區別11/13 22:51
480F→: 編寫教材又不一定學校會採用,寫好不合課綱,符合11/13 22:52
481F→: 課綱地方又不一定使用11/13 22:52
485F→: 就像你出唱片,也不一定賣得出去一樣,不知在跳腳11/13 22:54
486F→: 什麼,可能曹6億太讓人眼紅了11/13 22:54
490F→: 他的海巡二字是形容詞吧?11/13 22:55
492F→: 你可以說他吹牛,但不可能全部都用他的課本11/13 22:56
495F→: 護航?你連消保法都懶得查,不然你說看看吹牛違反11/13 22:58
496F→: 什麼法律?難怪連判決書都不看整天拿侵佔、詐欺取11/13 22:58
497F→: 材的洗衣機類比違背職務罪11/13 22:58
498F→: j你是不是沒娛樂,連棒球板的梗都聽不懂?11/13 22:58
499F→: 偶像?指舒華嗎?但他很快會成為我配偶,謝謝11/13 22:59
500F→: 有人真的完美示範把馮京當馬涼11/13 23:00
506F→: 那個叫公審啊,竟然有人不知道?11/14 00:01
87F推: 常上新聞的海軍應該是校級不是將11/13 12:39
88F推: 國民你有幾個國籍幾本護照基本上國家管不了,但禁11/13 12:43
89F→: 止公務員有雙重國籍是因為公務員對國家有忠誠義務,11/13 12:43
90F→: 有兩個國籍就會有利害衝突11/13 12:43
94F推: 國家為保障公民工作權,才會堅持互惠原則,雙方互11/13 12:50
95F→: 相承認核發的執照,但承認建築師證照跟獲得居留權工11/13 12:50
96F→: 作證則是兩回事11/13 12:50
125F推: 犯罪行為地吧?應該是海軍案子11/13 15:01
82F→: 欸,不是Jobli大po的耶11/11 22:11
16F推: 若新軍指揮權還是在總統手上,就不可能是「新軍」11/10 14:20
17F推: 現在的2023中華民國台灣,是憲政國家,不要做白日11/10 14:22
18F→: 夢效法2戰中國或終戰日本的案例11/10 14:22
25F→: 只要中華民國憲法還在,在軍隊國家化下,指揮權一定11/10 14:26
26F→: 是在國家元首身上,就算修憲改成內閣制,指揮權只是11/10 14:26
27F→: 改成首相11/10 14:26
31F→: 國考根本就不是問題,如果改成國考取得公務員身分,11/10 14:27
32F→: 未來還有終身保障的問題11/10 14:27
34F→: 考試不等於取得公務員(文官)資格11/10 14:29
43F推: 那是不可能的,廣義公務員下區分文官武官,目的不11/10 14:34
44F→: 但是區分錄取管道,主要是文官65歲退休,公保要繳11/10 14:34
45F→: 到65歲,軍人不可能都讓你65歲退休11/10 14:34
48F推: 警察不是65歲退休,但提早退還是會造成保險團體額外11/10 14:39
49F→: 負擔11/10 14:39
50F→: 這問題我聽過最可能的,就是將海軍陸戰隊成為新式訓11/10 14:39
51F→: 練兵種,類似理工學院(前幾年)跟清華雙學位模式,11/10 14:39
52F→: 官校錄取後直接送外國軍校就讀,畢業後直接在海陸11/10 14:39
53F→: 任官,海陸可以有陸海空兵科,人員也比較少11/10 14:39
55F→: 過渡期間逐漸增加海陸員額減少其他軍種員額,最終11/10 14:40
56F→: 用這種洗人方式代謝掉黃埔11/10 14:40
60F→: 不可能,軍隊才受國防部節制,權力分立要搞清楚,11/10 14:42
61F→: 我們是民主法治的中華民國台灣,不是獨裁專制的中11/10 14:42
62F→: 華人民共和國11/10 14:42
63F→: 軍種司令上面只有總長跟國防部長11/10 14:43
64F→: 對啊,既然要新陳代謝,軍士官素質一併提高不好?11/10 14:43
65F→: 權力分立非常重要11/10 14:46
66F推: 提升待遇不見得直接是金錢,良好的職業技能也是。你11/10 14:48
67F→: 之前在別篇說過步兵連連長沒有民間技能,但這是錯11/10 14:48
69F→: 的,步兵連連長民間技能是管理,如果有外國軍校學11/10 14:48
70F→: 歷,加上軍隊幹部經驗,他的發展就不限於台灣本土11/10 14:48
71F→: 中小企業11/10 14:48
75F→: 你以為2023年說政變就能政變?11/10 14:49
80F→: 上面洗人新陳代謝是獨派學者說法,不過,這需要政治11/10 14:54
81F→: 力,無法冀望行政內部改革11/10 14:54
82F推: 後備軍人?柵欄板文盲又來丟臉了,去翻翻兵役法後11/10 14:56
83F→: 備軍人章節11/10 14:56
141F推: 普發現金是因為稅收超徵。什麼是超徵,現代法治國家11/10 17:01
142F→: 的收入「應」來自稅收,用以供應公共支出,所以叫11/10 17:01
143F→: 租稅國原則;租稅國基於侵害最小原則,課稅需以財政11/10 17:01
144F→: 支出需要為界線,假設預估支出100,實際稅收只有8011/10 17:01
145F→: ,這叫短徵,而實際稅收超過預估支出,這叫超徵,11/10 17:01
146F→: 實際上我國歷年來多數都屬超徵,德國也是,2015開始11/10 17:01
147F→: 德國開始還稅人民跟增加免稅項目,進而臺灣學者跟11/10 17:01
148F→: 團體甚至政客大力疾呼超徵部分應發給人民,加上疫11/10 17:01
149F→: 情振興經濟跟選舉因素,臺灣才有之前普發現金,所以11/10 17:01
150F→: 普發現金真正意義不是臺灣有錢,主要是財政政策有11/10 17:01
151F→: 問題11/10 17:01
71F推: 人民當然有知的權利,所以才會有政府資訊公開法,涉11/10 04:37
72F→: 及國防機密部分只是晚一點少一點公開,更何況,飛彈11/10 04:37
73F→: 火箭飛過領空外大氣層,並不算國防機密11/10 04:37
26F推: 以前后里軍犬中心清一色德國牧羊犬11/09 15:47
27F推: 除了災害場所,工作犬其實不應該穿鞋子11/0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