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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antomli 在 PTT [ third-pers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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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聖誕節的卡片?
[ third-person ]7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klysmine - 發表於 2010/12/18 11:41(15年前)
2Fphantomli:這裡有一雙手,等妳把手空出來~12/21 16:40
3Fphantomli:緊緊地,牽著你走。12/21 16:40
4Fphantomli:這一雙手,等到滿是雪花,12/21 16:43
5Fphantomli:依然用想妳的溫度,溫暖冰凍的指尖,等妳~12/21 16:46
Re: [心得] 誰願意被這樣講??
[ third-person ]1 留言, 推噓總分: +1
作者: Recipe - 發表於 2010/11/06 00:05(15年前)
1Fphantomli:認同本篇結論~11/06 01:45
Re: [心得] 誰願意被這樣講??
[ third-person ]4 留言, 推噓總分: 0
作者: Isolde - 發表於 2010/11/05 04:08(15年前)
1Fphantomli:爭取的不是婚姻,而是認同。不被認同的族群,遮遮掩掩、11/05 15:14
2Fphantomli:日子過不舒心,誰都是希望自己是被接納的。第三者與第一11/05 15:16
3Fphantomli:者之間,不過就差了個「名正言順」,跟幸福沒有正相關。11/05 15:17
4Fphantomli:上面多囉唆了幾句,但我很認同最後一段。11/05 15:18
[心得] 誰願意被這樣講??
[ third-person ]12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Recipe - 發表於 2010/11/04 20:44(15年前)
7Fphantomli:「未從河中過,不知湖水冰」你的生氣,也是源於不能理解11/05 15:10
8Fphantomli:。修成正果,未必是好事;未婚生子,未必就辛苦。個人作11/05 15:11
9Fphantomli:業個人擔,自己人生自己過。11/05 15:12
Re: 希望我們能有好的未來~
[ third-person ]8 留言, 推噓總分: +5
作者: cochleas - 發表於 2010/11/04 17:14(15年前)
5Fphantomli:如果高興不要寫在臉上,露出淡淡的滿足就好了。十年,不11/05 15:26
6Fphantomli:算短。簽字,只能改變身份,不能改變過去。接下來的事情11/05 15:27
7Fphantomli:更需要小心經營。最後,還是恭喜你們(all of you)~11/05 15:28
[畢業]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 我不懂得珍惜已刪文
[ third-person ]8 留言, 推噓總分: +2
作者: elusive - 發表於 2010/11/03 22:06(15年前)
4Fphantomli:其實說不甘心,也未必。感情的絲線無法只由言語切斷,放11/05 15:02
5Fphantomli:手的當下未必放下,在還有感覺的時候被迫退出,心如刀割11/05 15:03
6Fphantomli:可以想見。愛讓人幸福、也讓人痛苦,你放手的當下,她也11/05 15:04
7Fphantomli:痛過,她放手之後,痛苦輪迴。愛情,總在痛苦之中歷練。11/05 15:05
[問題] 法律問題-第三者合法化
[ third-person ]33 留言, 推噓總分: +8
作者: francoisekim - 發表於 2010/11/03 15:44(15年前)
6Fphantomli:第三者跟通姦不是劃等號的!而且台灣的判決很保守,通姦11/04 14:13
7Fphantomli:罪通常刑期不長,多可以緩刑、易科罰金。也有讓通姦罪除11/04 14:17
8Fphantomli:罪化的聲浪,讓民事離婚事由回歸民事法院。11/04 14:18
11Fphantomli:q大所言,不知依據哪裡來?本罪刑度為一年以下,以一天11/04 17:22
12Fphantomli:刑期折算新台幣1000,也不過才36萬多。而通常這種案件,11/04 17:24
13Fphantomli:行情價大約是3個月左右的刑度,折算起來,大概是9萬元。11/04 17:26
14Fphantomli:至於民事賠償,這就各憑本事請求、主張了。美國的民事賠11/04 17:32
15Fphantomli:償因為有punishment damage(懲罰性賠償),所以往往會很11/04 17:33
16Fphantomli:高,高到讓你怕(就達到懲罰的目的了)~但我們不來這套11/04 17:34
22Fphantomli:q大顯然把「民事」賠償金跟「刑事」易科罰金,在用語上11/05 14:49
23Fphantomli:混淆了。這部分若僅用語誤繕,其實民事賠償的部分,我並11/05 14:50
24Fphantomli:無不同意見,賠多賠少真的就各憑本事。告訴乃論部分,是11/05 14:51
25Fphantomli:指刑事程序而言,且有刑事訴訟法「告訴不可分」之適用,11/05 14:54
26Fphantomli:也就是說告第三者,效力及於第二者,只是嗣後可以在程序11/05 14:55
27Fphantomli:上,僅單獨針對配偶撤回。11/05 14:55
28Fphantomli:另外h大所言的通姦的民事訴訟有無懲罰性賠償這點,我再11/05 14:56
29Fphantomli:查過之後,再回覆,避免傳播錯誤的法律訊息。(我上面推11/05 14:57
30Fphantomli:文所言,僅在說明美國民事判決會高到嚇死人的原因。)11/05 14:57
我們未來的路怎麼走?消失
[ third-person ]11 留言, 推噓總分: +3
作者: a361101a - 發表於 2010/10/21 22:20(15年前)
2Fphantomli:給樓上:未必~(比較愛就應該分嗎?)10/2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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