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ongdream
作者 mongdream 在 PTT [ CAT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4則
限定看板:CATCH
看板排序:
全部CATCH194GO72LGS37ChangHua13media-chaos13politics13NTUGO11SkiSnowboard10CMWang9MLB9Coffee8NtuDormM36NY-Yankees6StarCraft5WarCraft5FinalFantasy4DiscreteMath3IA3b90902xxx2Gossiping2MuscleBeach2NCU92Physics2NIUECE912NTUDormM62PublicIssue2TW-history2TW-language2WorldCup2BBSmovie1cookclub1CSIE_TTENNIS1HomeTeach1joke1LaTeX1NtuDormF51NTUDormM71NTUND901NTUND931Pingpong1PoliticLaw1PttHistory1PublicAffair1sinica1TMU_GIMI931travian1<< 收起看板(45)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7F推:05/26 16:52
66F推:假如可以罷免 jobli 的話, 我一定會去投贊成票.05/25 00:06
30F推:DM: 民主是個需要人民有素養才玩得起來的制度05/25 00:44
31F→:酸民與沒素養的人一堆, 制度再好也維持不了一個好環境05/25 00:45
34F推:問題根本就不在版規05/24 14:05
36F推:你想要用版規去定義出一些很模糊且很主觀的事情 (ex鬧版05/24 14:17
37F→:但是這根本就是做不到的, 再怎麼寫最後一定是回到版主05/24 14:18
38F→:自由心證05/24 14:18
39F→:假如你沒辦法理解, 什麼東西對 catch 版才是最重要的05/24 14:18
40F→:那麼這個版只會不斷地空泛下去05/24 14:19
41F→:catch 版最重要的是 content, 吸引人的也是 content05/24 14:20
44F推:版主要做的, 應該是保護願意分享 content 的人05/24 14:26
45F→:而不是放任願意花時間分享的人被攻訐, 甚至放任、鼓勵05/24 14:30
46F→:酸民去消耗分享者的熱情 與 執法者的資源(版主們的時間)05/24 14:31
6F推:不只是 catch 板, 其實這種風氣彌漫在整個台灣社會....05/24 04:35
8F→:充滿意識型態與對立, 沒有包容, 有的只是經過包裝的傲慢05/24 04:37
10F→:與各式言語與冷漠的暴力....05/24 04:38
13F推:一個 271:8 的開板連署, 居然會被退回, 真是不可思議...05/24 04:47
14F→:不過我是真的很想多接觸這些文章與訊息啊 orz05/24 04:48
18F推:真的好可惜...05/24 05:23
19F推:謝謝DM過去的分享05/24 05:32
25F→:推群組板的文, 條理與判決論述都很清晰!03/07 04:09
26F→:不過總覺得裡面的點被微妙地延伸了.03/07 04:10
39F→:你會覺得矛盾是因為你誤解了原文的文句.03/07 05:30
40F→:原文裡面 "建議" 與 "要求" 是分得很清楚的.03/07 05:30
41F→:把建議擅自引申為要求, 才會得到根本不存在的矛盾.03/07 05:31
65F→:@vowpool: 這個部份我不是專家, 不過, "適當之處分"03/07 14:29
66F→:是模糊的... 在被水桶之前, 都不算有實質的處份不是嗎03/07 14:29
67F→:除非是水桶沒公告, 否則似乎不算是違反這條規則(?)03/07 14:30
68F→:追究起來這也與板規的不完善有關, 所以群組文裡才會提到03/07 14:32
69F→:修改板規應為優先事項.... 這是我對於群組文的理解03/07 14:32
70F→:關於希望板主能道歉, 應該是因為她的公告文裡, 用句遣詞03/07 14:33
71F→:上沒有掌控的很好, 導至原意被誤解而引發不必要的紛爭03/07 14:34
72F→:不過事件至此, 應該算是一個好的落幕了...03/07 14:36
114F→:推 不要再以這種"跟我想的不一樣的就是錯"的心態到處挑03/07 18:06
115F→: 釁的話, 就真正安靜了03/07 18:07
573F→:@zen: 謝謝提醒!03/08 03:19
574F→:也推 ganbaday 的發言, 我覺得, 不是階級大就可以咨意03/08 03:31
575F→:教訓人... 尤其是前陣子在板上諸多的錯誤指控03/08 03:34
576F→:當初公開做出嚴厲道德指控的人, 是否欠板主一個道歉呢?03/08 03:58
581F→:板規的部份, 個人認為比較適合有實務經驗的人處理03/08 05:06
582F→:不管是參考其它制度較為完善的板, 或者是以現有的規則做03/08 05:07
583F→:修改, 都需要有通盤的考量, 所以較適合有實務經驗的人03/08 05:08
584F→:否則的話, 想到什麼就加什麼, 容易變成四不像的怪物03/08 05:08
585F→: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呢?03/08 05:09
586F→:(所以還是把它留給現任與將來新任的板主吧 XD)03/08 05:11
589F→:抱歉, 讓我收回我的失言. 我沒有特別針對上面的討論03/08 05:36
590F→:我想表達的是, 我認為板規的修改, 還是比較適合讓有實務03/08 05:38
591F→:經驗的人處理03/08 05:38
22F推:呃, 總覺得是 jobli 沒讀清楚原公告文的原意耶03/02 12:58
23F→:然後也有點不太清楚這篇文章的意義在哪裡...03/02 12:59
24F→:是希望討論板規的合理性? 還是希望板主更正公告?03/02 12:59
25F→:還是只是想在板眾面前鞭一下板主 XD03/02 13:00
27F→:不覺得現在只是單方面的在胡鬧報復與抹黑嗎?03/02 13:06
29F→:嗯, 我舉幾個我看到的點.03/02 13:14
30F→:"這就是她拒絕公告的藉口之一啊"03/02 13:15
33F→:看完這樣的句子, 是不是會覺得ACCR好可惡? 但是這明明是03/02 13:15
34F→:個人的憶測03/02 13:16
35F→:不停地用這種表達方式來妖魔化別人的想法, 個人很不能03/02 13:18
36F→:認同03/02 13:18
41F→:所以我可以假設 jobli 這篇文章的目的03/02 13:21
42F→:是想要討論現有板規的合理性嗎?03/02 13:22
43F→:因為這是目前的板規裡所規定的... (固定日子就全清除..)03/02 13:22
46F→:我沒有說這樣是對還是錯, 只是, 也許我們應該要試著跳出03/02 13:27
48F→:主觀的框架, 單純只憑"有証據且不帶情緒"的客觀事實來03/02 13:27
49F→:做判斷03/02 13:28
51F→:就像這個事件先前有板友質疑的, 以板主的身份po文03/02 13:28
53F→:難免會影響大家的判斷, 同樣地, 若是小組長的話,03/02 13:30
54F→:我想也更需要小心, 避免造成未審先判的主觀印象03/02 13:30
55F→:我會這樣說, 是因為發現UYC的發言總是帶著個人的憶測03/02 13:31
60F→:我一直都沒有說我覺得這板規到底合不合理03/02 13:33
61F→:只是, 我知道的是, 這條存在已久的規則, 肯定不是為了03/02 13:33
63F→:UYC個人而設, 我們當然可以去討論它的合理性03/02 13:33
64F→:但是, 不應該把這條規則跟UYC的整個事情都混在一起談03/02 13:34
67F→:據 jobli 組長的發言, 我認為 jobli 組長想要做的事情03/02 13:36
68F→:有兩件, 第一是想知道 ACCR 在執法上, 到底有沒有一致性03/02 13:37
70F→:(是不是特別針對UYC)03/02 13:37
71F→:第二件是, 想討論這條固定日期清除的規則到底合不合理03/02 13:37
75F→:假如我想的沒錯的話, 我會建議把兩件事分開處理03/02 13:39
77F→:第一件事可以與板主私下討論釐清, 第二件事可以另闢文章03/02 13:40
78F→:討論03/02 13:40
80F→:這樣避免同樣的事情 (我指的是UYC事件) 不斷地無限上綱03/02 13:40
83F→:畢竟, 不是每個人都活該把時間(與熱情)浪費在小孩子般03/02 13:42
84F→:的胡鬧上面. (特別是願意花時間的板主與板友們)03/02 13:43
85F→:ps. 我要澄清一下03/02 13:45
86F→:我知道霸凌是很可惡的行為, 也會對小朋友的身心造成很大03/02 13:46
87F→:的傷害, 所以我個人對這種行為是很反感&厭惡的03/02 13:46
88F→:但是, 這次事件的主角, 很明顯是一位身心成熟的成年人03/02 13:46
89F→:當事人是真的受到難以彌補的巨大創傷, 還是只是單純03/02 13:48
90F→:心情不爽想報復, 這一點是需要考慮進去的...03/02 13:49
102F→:呃... 謝謝提醒! 其實我也很猶豫到底要不要發言 XD03/02 14:03
106F→:畢竟我也只是想要看文章充實自己的想法而已....03/02 14:04
179F→:@ jobli: 我不是指您胡鬧、報復與抹黑03/02 15:09
180F→:另外, 即使沒有過去管理的紀錄, 也不能代表什麼不是嗎?03/02 15:10
184F→:但是這不等同於替攻擊U的所有人解套03/02 15:11
187F→:我要澄清一點, 我不是有心人士, 也與所有當事人都沒有03/02 15:12
188F→:關係03/02 15:13
192F→:要指控一個人執法不一, 應該是要提出他執法不一的証據03/02 15:14
193F→:而不是反過頭來要求對方証明自己的清白呀...03/02 15:15
217F→:痾... 之前的事件沒浮出水面, 現在就沒資格發言嗎?03/02 19:57
218F→:不是說旁觀者看到不平之事也能發聲嗎?03/02 19:58
219F→:還是說, 還要看一下這個旁觀者是什麼立場, 才能決定呢?03/02 19:58
220F→:跟你和稀泥太累了... 我都快搞不清楚什麼叫雙重標準了03/02 19:59
228F→:我想也許是你沒注意到我所受的質疑03/02 20:36
229F→:同樣是之前沒浮出水面, 現在我卻得到這樣的質疑03/02 20:38
230F→:所以我才會提到立場與雙重標準03/02 20:38
231F→:我從來都沒有發表我對於判決的看法, 不是嗎?03/02 20:38
232F→:我擔心的, 一直都是 是不是會有過當的情形03/02 20:39
233F→:假如板主的確有標準不一的情況, 那麼判決也給了她應有的03/02 20:40
234F→:回饋, 那麼, 為什麼她還會一直成為被檢討的對象呢?03/02 20:42
235F→:就像你們說的, 假如她不服氣, 她也有申訴的權利03/02 20:42
236F→:那麼, 問題到底在哪邊?03/02 20:42
238F→:P幣的事情, 若是按照雙方的陳述, 我會認為是溝通認知上03/02 20:43
239F→:的差距, 畢竟, 我們都有很多經驗, 同樣的句子,03/02 20:44
241F→:不同的人可能會有天差地遠的解讀03/02 20:44
244F→:若是站規沒定完善, 那麼該討論與檢討的也是站規03/02 20:45
249F→:嗯, 希望真的是如此.03/02 20:52
250F→:我並非沒看過組務板的文章, 只是, 我的時間有限, 也不想03/02 20:53
253F→:淌這些渾水, 畢竟, 我能力有限, 只能在有限的時間內03/02 20:54
254F→:發表自己的看法03/02 20:54
258F→:真的不滿的話, 就把時間留給那些真正做出人身攻擊的人吧03/02 21:05
259F→:讓板主得到應得的, 不多也不少, 不要讓他成為怒氣下的03/02 21:06
260F→:代罪羔羊03/02 21:06
326F→:推 唯有正確的資訊才能下判斷03/03 21:29
329F→:不過我也想提供一個觀點, 其實理直也可以氣和.03/03 21:31
334F→:像某人這樣咄咄逼人, 黨同伐異 (請恕我使用這個詞...但03/03 21:33
335F→:我真的強烈地有這種感覺)03/03 21:33
336F→:這樣到底要如何讓大家都有好台階下03/03 21:33
342F→:抱歉, 我句子裡的某人指的不是板主...03/03 21:42
343F→:而是UYC與另一隻怎麼看都覺得很微妙的匿名人士分身03/03 21:43
348F→:好吧... 我就言盡於此了, 相信許多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03/03 21:49
367F→:把文章都刪掉,才能理直氣壯地說"當時大家都誤會我了"呀03/03 22:28
369F→:啾咪 ^_< ..... 嗯 真的要離開了 XD03/03 22:28
371F→:我的耐性還是不夠好 vowpool 抱歉 XD...03/03 22:29
372F→:OK03/03 22:29
1223F→:推vowpool, 這真的是一個不容易但需要努力達到的目標03/07 02:35
150F→:ip可以假, 標點也可以假, 但是表達方式與思考模式是03/04 01:16
151F→:很難假的... 尤其是樣本多更具參考性03/04 01:17
162F→:當然有影響.03/04 08:41
163F→:從事件一開始,這個id就不斷扮演 UYC的強力發聲機 的角色03/04 08:42
164F→:(發言沒人回應時, 兩個id還會不忘互相道謝營造一下氣氛)03/04 08:44
165F→:分身沒影響的話, ptt站方就不會特別來管分身這件事了03/04 08:44
166F→:別人投一票你投兩票, 別人講一句話, 你看起來像講了兩句03/04 08:45
167F→:怎麼會沒差呢?03/04 08:45
168F→:另外, 不懂什麼叫程序正義的話, 建議別拿出來硬凹.03/04 08:47
185F→:說的也是, 的確沒有任何証據証明 UYC 與 jiaxu 的關係03/04 16:04
259F推:我同意vowpool的觀點, 希望這不要變成反霸淩板主的事件~02/21 12:27
260F→:若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令UYC不快的, 應該是板主當時處理02/21 12:31
261F→:她的申訴時, 只用私下記點而未公告... 這個部份也已經02/21 12:31
262F→:獲得解決了.... 那麼整個事件應該也就此落幕了才是02/21 12:32
263F→:"我們都不希望自己的文字被片面扭曲"02/21 12:36
264F→:憑心而論, 若是回去看之前板主的公告, 會覺得當時的處理02/21 12:38
265F→:大都是洽當的呢... (而不洽當的部份已經獲得解決了)02/21 12:40
271F→:哦~ 我懂了, 所以除了判決還你公道之外,02/21 14:03
272F→:你還希望板主能拿出"誠意"來解決你因被霸淩而受創的心靈02/21 14:04
273F→:這樣我就能完全理解了... 反正告死醫生就對了 (咦!?)02/21 14:05
274F→:最好醫生可以把錢拿出來當面下跪道歉 (怒)02/21 14:08
275F→:啊... 離題了抱歉 orz 頭腦不太好有時會離題....02/21 14:09
311F→:我想表達的是, 這個案件的判決已經公告, 所以也可以落幕02/21 16:16
312F→:了不是嗎? UYC不喜歡自己的文字被挑出來做文章, 但是02/21 16:18
313F→:在案件裡她何嘗不是把 ACCR 的文章斷章取義出來呢?02/21 16:18
314F→:假如仔細地看原文, 總覺得板主是試著善意地打圓場不是嗎02/21 16:19
321F→:事實上, 我看到的是一個自稱「一向不喜歡解釋」, 但卻又02/21 16:32
322F→:不停解釋無限上網、自稱「再也不用此板」卻又一直來的人02/21 16:32
323F→:不停地覺得所有與她意見不合的人想法都需要被修正02/21 16:33
324F→:只有自己的想法才中立 這樣自我中心的思想, 實在是給02/21 16:35
325F→:許多人造成了困擾, 也間接導致了這一系列事情的發生...02/21 16:35
326F→:ps. 無限上綱02/21 16:36
345F→:呃... 讓我確定一件事....02/21 16:51
348F→:UYC覺得她被板眾霸凌,所以現在要來懲罰板主 (?)02/21 16:53
349F→:這樣怎麼說都不對啊 XD...02/21 16:54
350F→:若是當時的板眾, 板主也已經公告在上面了02/21 16:54
353F→:至於UYC在申訴案裡所截取的那些部份02/21 16:55
355F→:個人是覺得, 板主當時是以討論的形式在分享想法02/21 16:56
357F→:對啊 XD 你問的事情我也很想再重新問你一次啊02/21 16:57
360F→:我問你, 你和其他人討論了這麼久,02/21 16:59
361F→:你覺得到底什麼才叫霸凌啊?02/21 17:00
365F→:你不是在前面的推文裡一直想為被霸凌的UYC發聲嗎?02/21 17:01
366F→:所以我想問你, 你覺得到底什麼是霸凌啊?02/21 17:02
367F→:那麼, 在你的定義裡面, 你們現在在對板主所做的事情02/21 17:02
368F→:是不是符合你對於霸凌的定義?02/21 17:02
373F→:我的意思是,你在這篇的推文裡,一直在為被霸凌的UYC發聲02/21 17:04
374F→:所以我才想問你, 你覺得到底什麼才叫霸凌啊?02/21 17:04
380F→:什麼疑惑啊 XD... 你疑惑我也很疑惑啊02/21 17:09
382F→:對於一個模糊不清的詞, 大家的認知與定義都不太一樣02/21 17:12
383F→:同樣地, 對於一件事情的處理是否洽當, 每個人的評判也會02/21 17:12
384F→:不盡相同02/21 17:12
385F→:今天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 要求板主必須為一件"自由心証"02/21 17:13
386F→:的事情道歉或負責, 這不也是某種程度的一言堂與霸凌嗎02/21 17:14
387F→:畢竟, 每個人想法上都會有差別, 需要探討的, 也許是02/21 17:15
389F→:制度上是否有缺陷, 或者是否制度上有改善的空間02/21 17:15
398F→:你看吧, 光是在霸凌這個詞上面, 誰霸凌誰 我們的定義就02/21 17:21
399F→:已經不盡相同了, 現在要求板主為一個模糊不清的詞負責02/21 17:22
402F→:是否有些奇怪呢?02/21 17:22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