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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an1997 在 PTT [ HumServi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則
限定看板: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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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第 9 條02/28 09:45
3F→: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02/28 09:45
4F→: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02/28 09:45
5F→: 時曆。02/28 09:45
6F→: 第 17 條02/28 09:54
7F→: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02/28 09:56
8F→: 著作之內容、02/28 09:56
9F→: 形式或名目 "致損害其名譽" 之權利。02/28 09:56
10F→: 你的文章既然只是引用,就難符合第七條所稱的 "就資料之03/01 16:41
11F→: 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 的「編輯著作」,那就只能視作宗03/01 16:41
12F→: 教標語跟名詞了。03/01 16:41
23F→: "非關係人不可推文",已經是這麼明確的表示了,小學生都02/20 00:20
24F→: 看的懂的事,每個人都能配合,就只有一個人看不懂,不知02/20 00:20
25F→: 道要配合,這還能有事後讓步空間的話那版規也形同虛設,02/20 00:20
26F→: 日後此人恐怕是更加有恃無恐的將言論自由給無限上綱了。02/20 00:20
7F→: 看了現在人文宗教版都是南傳在管了12/17 08:29
8F→: 另一種意義的陪審團嗎12/17 08:32
30F→: 他不是佛教徒,佛陀沒這種教導,版主不要誤導他人^_^11/15 00:45
38F→: 這個人最會詭辯跟閃避重點了10/11 14:20
39F→: 拿沒有事例的經文內容作為非違規的依據10/11 14:20
40F→: 完整的經文內容已表示化城指的是解脫道,阿羅漢視解脫道10/11 14:20
41F→: 為究竟,而佛視成佛才為究竟,整本法華經都在講成佛之道10/11 14:20
42F→: ,非說世間法10/11 14:20
43F→: 不懂不請教就會在那裡詭辯亂講,妄語兩舌愚痴謗三寶怎麼10/11 14:20
44F→: 辯都是事實10/11 14:20
45F→: 提醒小組長不要被他的話術影響,他有沒有違規有就是有沒10/11 14:41
46F→: 有就是沒有,其他的都不是重點10/11 14:41
58F→: 佛經的文字譬喻裡沒有活人,沒人會進入虛構的文字世界裡10/11 16:29
59F→: 把假城當真,只有你10/11 16:29
60F→: 你引用的經文沒有這樣講,是你這樣講10/11 17:01
61F→: 還是一樣,經文沒有這樣講,是你自己在講10/11 17:54
6F→: 組務版版規109/19 16:15
1F→: 本人所發文章內容皆為親身經歷,發文後亦僅見版眾單方面06/06 17:46
2F→: 謾罵攻擊,文中所提所罵皆為鬼神,並未提及該宮廟廟方,06/06 17:46
3F→: 如此組務是否依舊裁決該文違規?06/06 17:46
3F→: 信件可轉錄到版上再修改標題06/01 09:29
5F→: 轉錄是參照其他區版務的規定06/01 12:42
6F→: 可以避免內文被動手腳,最有可靠度06/01 12:42
1F→: 文中兩件事本不相干05/31 00:31
2F→: 不是對新任版主適任性有異議,是對整個投票過程有異議05/31 00:31
3F→: 僅幾位版友支持就能適任版主,這樣撿擇管理員未免過於草05/31 00:31
4F→: 率05/31 00:31
5F→: 因參選者退選而失去選票的投票者應被給與重新投票的機會05/31 00:37
6F→: 得票數也應有最低要求05/3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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