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Folklore版 GO19870325版主判決違反版規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時間8年前 (2017/05/31 23:27), 8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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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釋時間線,為了對齊,部分地方GO19870325版主簡稱為GO,booin稱為bo 有些地方只有寄到信箱的證據截圖,我對截圖內容真實性願意負責(比如第三點截圖) 必要時我願意交出帳號密碼供檢視真實性 1.booin 發佈版規 5/20 http://puu.sh/w6A5m/42bf9b4d14.png
2.版規多次修改 5/24 http://puu.sh/w6A8D/b79a5fe74b.png
3.bo將標題改為新版規2017/05/24(更新) 5/24 http://puu.sh/w6AvE/e633a63fe9.png
4.booin 下台 5/30 00:33:33 http://puu.sh/w6Aaj/8c556be6a9.png
5.bo下台43分 8秒後被桶 5/30 01:46:41 http://puu.sh/w6Aec/db374069cd.png
6.被桶19分20秒後GO發表新版規 5/30 02:06:01 http://puu.sh/w6AFt/fe2a5c87b9.png
分隔線======================================================== 以下正文申訴內容 以下內容使用簡稱 舊版規: 標題為新版規2017/05/24(更新),由兩位版主制訂,bo發表 新版規: 標題為民間信仰版版規(20170516生效),由GO制訂發表 已多次來回信件 證明 http://puu.sh/w6E2q/5d15e69e1c.png
另有兩三篇內容簡短之信,我沒備份,GO也沒另外回 窮究該版之申訴救濟,證明 http://puu.sh/w6DYU/e53b9b5269.png
作者 GO19870325 (GO19870325) 標題 Re: 我是版皇2 時間 Wed May 31 21:26:48 2017 ─────────────────────────────────────── ※ 引述《wkwtb (....)》之銘言: : ※ 引述《GO19870325 (GO19870325)》之銘言: : : 順帶一提 犯哪條板規 : : 用哪條來桶是板主來認定 : : 也不需要版民認定 : : 謝謝指教 : 所以既使你桶我的時候有版規5,你也要不使用兩位版主同意以及您本人迴避? 很簡單啊 不服去組務申訴 我是版皇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9.216 分隔線==================================================== 同一水桶分為四案申訴 ,黃色部分為我申訴之重點,排版以電腦使用為主,手機觀看版面可能會非常亂 圖多傷眼,抱歉 GO版主判決內容截圖http://puu.sh/w6EzZ/3ae4094e42.png
文章代碼(AID): #1PB5w43d (Folklore) [ptt.cc] [公告] WKWTB水桶一個月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lklore/M.1496080004.A.0E7.html 第一案 被桶事由為 新版規第1條 秉持宗教自由及互相尊重為原則,請勿刻意討戰,惡意發戰文與挑釁 文視情結水桶一個月起,第二次後水桶半年 因犯案時間點為舊版規實施時期,且對象為GO版主,故主張 1.申訴本項規則應依照舊版規5重新處理且請GO迴避,其他說明與第二至四案相同 本為已經夠亂,不再浪費版面,若有需要我可以再補內容,謝謝。 第二案 被桶是由為新版規2-1 以下引用兩版版規 舊版規 2-1 不可對版友人身攻擊(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詛咒(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 髒話辱罵(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惡意言論攻擊(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經版 主認定及同意會將言論攻擊者水桶最少一個月,第二次後水桶半年,除了對 任何版友言論之攻擊以外,因此條規定對神明或宮廟可能無法自行檢舉(可由 版友檢舉)或版主自行判定如有違反者水桶最少一個月,第二次後水桶半年 5.挑釁板主事實之認定由板主認定 第一次水桶一個月,第二次以上水桶半年起 挑釁板主認定方面應由兩名板主共同認定,避免純憑個人情緒認定, 造成版主私自濫用權力. 新版規 2-1 不可對版友人身攻擊(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詛咒(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 髒話辱罵(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惡意言論攻擊(需當事人或版友檢舉)經版 主認定及同意會將言論攻擊者水桶最少一個月,第二次後水桶半年,除了對 任何版友言論之攻擊以外,因此條規定對神明或宮廟可能無法自行檢舉(可由 版友檢舉)或版主自行判定如有違反者水桶最少一個月,第二次後水桶半年 本人「犯案」時間點為舊版規實施時期, 故 2.申訴主張此案應適用舊版規5條,故本次判決應以5重新判決 並需兩位版主共同認定 第三案及第四案 此案當事人為我以及GO版主,是故GO應迴避判決 至於兩位版主認定要由晨星版主以及誰來認定,當初「犯案」時仍有三位版主 GO身為版主卻沈溺對版有挑釁論戰、引戰,並未自我節制並於第一時間向其 他版主檢舉,最早之犯案現場為18日,GO遲至30日bo版主下台後43分8秒才 突然反應,桶了我後發現不對勁,立即量身訂做新版規,於19分20秒後完成, 並將標題改為「民間信仰版版規(2017/05/16生效)」 本人認為舊版規時期GO版主自認為(或實際上)無法取得bo版主之同意, 因為bo版主較為公正(認為GO所主張事宜兩邊都有錯) 是故本人於bo在任時期並未被桶,而於bo下台43分8秒立即被桶 故 3.申訴GO版主長期放棄權利並見縫插針,於bo下台後立即以版主權力肆 意妄為,應視為GO自始放棄權利。 4.GO為當事人之一,於此陳請要求GO迴避第二次(若有)之所有判決 至於迴避後無法依照舊版規湊足兩位版主,因兩位版主之情形非我所 為,應歸責於GO本人之長期不作為,是故我不應為此而負擔苦果,本 案最適當處置方式應為繼續懸待版主判決。或GO自始放棄權利,判決 原因消滅 以下為補充說明,基於往來信件中GO所主張論點於此事先回應我的解釋 以供判決時考量 適法性討論 組規 2.2規定「板主與板眾在人身攻擊類訴訟的權益齊一視之。」並要求修正 但本案發生時所實施仍為舊版規未修正, 我主張基於對看板使用者之信賴保護原則(或從輕從新?),本案件應適用舊版規 5/30後犯案才適用舊版規 且舊版規雖包含 2-1及 5,但深究內容其實並無二致,舊版規(多次修改後) 只是多了版主自發對本身之高道德標準要求,而「版主自發對本身之高道德 標準要求」並未抵觸組歸2.2,且已經版主公告,自應確實實施 即: 新版規2-1 = 舊版規 2-1條 + 5條 - 版主自發對本身之高道德標準要求 又GO版主於與我往來信件中主張應恢復bo「更之前」的版規(即晨星版主版本 (因該是因為bo版主下台),舊版規為GO、bo版主共同訂定,自始為有效 舉證 #1P7MH8eM (Folklore) 05/18 21:45兩人已表示要保持聯絡 http://puu.sh/w6CSH/d8fe4c44f3.png
所以GO版人也參與制訂並同意舊版規,舊版規應為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24.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96244430.A.D8E.html

06/01 00:00, , 1F
邏輯不好一直修改,抱歉
06/01 00:00, 1F
※ 編輯: wkwtb (59.126.124.241), 06/01/2017 00:01:59

06/01 00:04, , 2F
受理,周日前裁決
06/01 00:04, 2F

06/01 09:29, , 3F
信件可轉錄到版上再修改標題
06/01 09:29, 3F

06/01 10:07, , 4F
謝謝,不過其實我有截圖了(用電腦截圖很方便)
06/01 10:07, 4F

06/01 12:42, , 5F
轉錄是參照其他區版務的規定
06/01 12:42, 5F

06/01 12:42, , 6F
可以避免內文被動手腳,最有可靠度
06/01 12:42, 6F

06/01 16:49, , 7F
若版主覺得仍有需要補強證據,我全力配合。
06/01 16:49, 7F

06/01 16:49, , 8F
然後,謝謝提醒,但是再下去就變成聊天了,先就此打住吧。
06/01 16:49, 8F
文章代碼(AID): #1PBk3EsE (Hum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