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lvepce
作者 ilvepc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8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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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樓上請看上一篇第二部分。12/23 12:22
12F→: 更正,樓上顯然陷入我所質疑的觀點中。穿衣服會殺生,所12/23 12:25
13F→: 以我有說不能穿衣嗎?我說盡己所能好嗎?本文第二部分請12/23 12:25
14F→: 看三次,拜託。12/23 12:25
1F→: 如來藏是鏡子,只有性(能顯功能),阿賴耶是虛妄的鏡相12/16 20:41
2F→: 性質不能說有,因為你捉摸不到。12/16 20:42
3F→: 也不能說沒有,因為它會隨因緣顯相。所以它是非有非空的12/16 20:43
4F→: 最像佛教的印度教吠壇多不二一元論說: 梵是實有。這是他12/16 20:45
5F→: 們的主張,而反對商羯羅的同派系,反對商羯羅的梵無性質12/16 20:47
6F→: 的觀念,就更不像佛教的就不談了。12/16 20:48
7F→: 他們的梵還會變現造物主讓大家崇拜~~~還會用摩耶創造虛12/16 20:53
8F→: 幻的世界呢。其實差佛教很多。商羯羅還支持種姓制度。12/16 20:55
9F→: 應該說如來藏或真如像鏡子,不是是鏡子。12/16 20:57
11F→: 因為鏡子本身不會被鏡相染污,所以如來藏不是阿賴耶尚未12/16 21:06
16F→: 被染污的部分。只是鏡子看起來黑影一堆而已。12/16 21:08
25F推: 讀般若讀到著空到變外道的也是一堆哩~~12/16 21:51
4F→: 見人見智。但請問你有證據證明你的看法是對的嗎?12/11 08:18
5F→: 而且,我從不否認無常,無我。大乘經從不認為這兩個衝突12/11 08:21
6F→: 。因為一個是現象,一個是作用。我也證明楞嚴經是不認為12/11 08:21
7F→: 要執一個真心為實的。12/11 08:21
8F→: 最後,最重要的一句,真心不是相,是一種性質。反對與執12/11 08:24
9F→: 有都是一種執著。12/11 08:24
10F→: 我的文章你可以再看清楚一點,眉角你沒抓到。還有,華嚴12/11 08:28
11F→: 經心如工畫師的那段,也可在雜阿含找到類似的哦。12/11 08:28
12F→: 不是我要作研究,是有人一直拿學術文章到處批評大乘經,12/11 08:31
13F→: 影響到非常多人。對付學術只能用學術。也剛好可證明學術12/11 08:31
14F→: 文章不能輕易相信。學者是靠不住的。12/11 08:31
15F→: 你可以看看有多少人把學術當尚方寶劍看? 我不是反對它,12/11 09:31
16F→: 而是別把它當成自己理念的背書,刻意忽視其他見解。比如12/11 09:32
17F→: 您說華嚴有前後出的部分,我承認。但是你沒看到我引用的12/11 09:32
18F→: 其實晋譯六十華嚴也有嗎?12/11 09:32
19F→: 論述問題請少宣示,多提證據。你的主張不必一再強調。若12/11 09:35
20F→: 沒有證據,不易為人接受的。12/11 09:35
32F→: 你這態度是應該要修正的。是不是學術界的偽經,在佛教界12/11 12:30
33F→: 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合不合佛法。而且你用成分多少來判12/11 12:30
35F→: 定真偽或真理與否,邏輯上佔不住腳。還是一句老話,拿出12/11 12:30
36F→: 證據來。12/11 12:30
46F→: 那些東西都是別人的,而且很多問題,很容易打槍,你要自12/11 12:45
47F→: 己理解。不是只迷信學術。12/11 12:45
49F→: 要玩邏輯有何困難,我不都一直這麼做嗎?只是你心中有定12/11 12:47
50F→: 見罷了!12/11 12:47
56F→: 光從你說楞嚴經說"體內有真心"的看法就知道你根本沒有看12/11 12:50
57F→: 懂我這篇。多看幾次吧!12/11 12:50
60F→: 對自己不懂的東西大加批評,這是對的嗎?12/11 12:52
171F→: 我覺得比較需要注意的是,原po認為自己的程度不只四禪。12/12 12:57
172F→: 注意不是無色定哦~是某種學佛人的最想要的至少初步的目12/12 12:57
173F→: 標。當然,最好是我想太多。通常暴露出來的會含蓄一點。12/12 12:57
174F→: 但昨天透漏點玄機,各位可以往上看推文。12/12 12:57
2F→: 謝謝c大鼓勵。12/11 23:33
8F推: k大分析的很讚。快樂虎也講到重點。115.82.208.129 12/11 09:37
1F→: 到目前為止,我甚少看你對人度量大呢,跟你對話就得面臨11/16 08:35
2F→: 種種尖酸刻薄的諷刺與刻意貶低,游走版規邊緣近乎人身攻11/16 08:35
3F→: 擊的狀況(這可請小組長親自去佛法版檢視便知)。如果有,11/16 08:35
4F→: 只有與你立場相同的人。我還是老話一句,態度最重要,福11/16 08:35
5F→: 報與善待不是爭來的,是種來的,因果的道理看來你是不信11/16 08:36
6F→: 的,你種種行為不像是佛教徒。你被檢舉的,很明顯是指某11/16 08:36
7F→: 人,你如果不提經文就算了,而且,說人家3成假掰,有暗11/16 08:36
8F→: 示大家他是故意扭曲事實的意味,而且,比例還不低。你的11/16 08:36
9F→: 習性真的常幹這種事。版規的那條紅線通常是模糊的,會往11/16 08:36
10F→: 寬或緊遊走,由你的紀錄與態度習性決定。再來,信不信,11/16 08:36
11F→: 等你解桶後,沒多久,就會出現,類似"某類版主的幫腔者"11/16 08:36
12F→: 如何如何的話出來。11/16 08:36
13F→: 重點是: 某某某沒跟你對話吧~你用某類,就是想批評對11/16 08:59
14F→: 方又想防桶的作為,只可惜經文暴露消息。而且增一阿含的11/16 08:59
15F→: 確有阿羅漢不小心跑到他方國土的經文。至少,經文有提到11/16 08:59
16F→: 有他方國土的存在,你的看法顯然有些主觀,說人假掰,並11/16 08:59
17F→: 不厚道。請見增壹阿含37品2經C11/16 08:59
18F→: 還有: 請看佛國不可思議下邊這段: "....如來為長壽耶?11/16 09:44
19F→: 此亦不可思議。所以然者,11/16 09:44
20F→: 然復如來故興世間周旋,與善權方便相應。....", 佛國的"11/16 09:44
21F→: 國"字,不就很容易理解成由此而來,這被理解成淨土不意外11/16 09:44
22F→: 。至少直接說人家瞎掰不厚道。11/16 09:44
23F→: 呵呵,還是請小組長公斷吧。事主已經親自演給您看了。11/16 10:22
25F→: 至少我肯定你舉他瞎掰的增一阿含經文是一項不實指控。另11/16 10:28
26F→: 外,增一阿含37經二品有提到奇光如來。目鍵連有去過。11/16 10:28
29F→: 電腦辦案就好了啊!刑期長短是何因素呢?同樣一件罪,為11/16 10:29
30F→: 何刑期不同? 不就是個人心態因緣紀錄所致。11/16 10:29
33F→: 還有人無罪釋放呢~11/16 10:31
35F→: 同樣殺人,卻種種不同刑期,從死刑到無罪都有。就是因緣11/16 10:33
36F→: 不同嘛!11/16 10:33
39F→: 小組長判定啦。你講再多還是由他處理。11/16 10:35
8F推: 本來想用版大的經驗反駁他說...呵呵,你動作快哦~我也11/16 00:28
9F→: 有文章想送給他耶。11/16 00:28
58F→: 因為你雖然po出影片網址,但是文字內容都是有關"漢奸"事11/15 14:16
59F→: 件的陳述。網址只是出處。證明你所言不虛。11/15 14:16
60F→: 而佛門新聞當然與法師言行有觀。自然法師也是法師,他的11/15 14:18
61F→: 言行不涉及佛法的內容,甚至是毀謗的內容,當然不應該准11/15 14:18
62F→: 許。11/15 14:18
63F→: 版主該考慮,若有類似法師有毀謗他人私德的敘述內容,不11/15 14:22
64F→: 得轉述發文。否則只是無端添亂。11/15 14:22
65F→: 你問我服不服,若只有寫統計而被桶,服啊!因為統計是主11/15 14:26
66F→: 角。但是你的文章,漢奸是主角。11/15 14:26
67F→: 當然,那佛門新聞被刪的比喻,的確有點牽強。但確實自然11/15 14:42
68F→: 法師講的是人的私德部分,不能說是佛法。而且,你的紀錄11/15 14:42
69F→: 真的不良,很多因素加起來就會有這樣的結果。人的行為是11/15 14:42
70F→: 不能完全用邏輯去規範與判定行為好壞的。否則不用法官也11/15 14:42
71F→: 不用律師,用電腦判案即可。你的態度就足以影響判決了,11/15 14:42
72F→: 會做人永遠佔便宜,不會做人,一切按規定,刑期給最長。11/15 14:42
73F→: 為什麼你始終不明白這點? 什麼都想要靠邏輯據理力爭,我11/15 14:42
74F→: 告訴你,你一定會失望。11/15 14:42
75F→: 學佛人不在心地下手,如於沙漠種稻,徒然浪費時間。11/15 14:44
31F→: 提供多幾家的論述比對吧~11/14 15:33
1F→: 請提出他有親自經手金錢流向的證據。11/14 08:56
2F→: 我比較再意的,是"據報導"那段。是誰報導? 請別把此處當11/14 09:01
3F→: 作八卦版,報章雜誌寫的可以當成證據嗎?一堆被告你沒看11/14 09:01
4F→: 到嗎?你的學術研究專門蒐集這些嗎? 先生。11/14 09:01
5F→: 舉證是我的責任嗎?11/14 14:13
7F→: 居然是在Kermei的文章找到這段。你跟他很好嘛!呵呵~11/14 14:26
8F→: 你根本沒看我下一篇,說我心疼淨空法師。天大的笑話。11/14 14:28
9F→: 國外的媒體又如何? 還是可能會誤解或道聽塗說啊~11/14 14:29
10F→: 你要證明電訊報講的是真的,就必須嚴格求證,隨意拿一個11/14 14:31
11F→: 報紙的消息說嘴。沒有說服力。11/14 14:31
12F→: 怎麼到了這關頭你的學術水準突然看不到。11/14 14:32
13F→: 大乘經的問題我當然可以回應,以前也回應過。你的問題都11/14 14:37
14F→: 是懷疑有理,但沒有證據說那些經沒有價值,我只看有無價11/14 14:37
15F→: 值。老是在頭殼繞,你看不到真相的啦!11/14 14:37
17F→: 一個大新聞不會只有一家報導。可否多看幾家? 多幾家相同11/14 15:31
18F→: 的敘述比對比對。你那套尖酸刻薄的語句對我不管用。我的11/14 15:31
19F→: 要求不過分吧!入果只有一千零一家,納悶,呵呵~恕不接11/14 15:31
20F→: 受。11/14 15:31
21F→: 小心自己雙重標準哦~11/14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