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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kuto 在 PTT [ Feminis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87則
限定看板: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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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我根本不是沒想過 或不懂06/06 16:48
2F→:或矛盾 只是一一解釋我覺得不合理的類比 超累06/06 16:48
3F→:我打得這些 我上篇就想過了 你可以不認同06/06 16:48
4F→:但說我矛盾 不懂 實在很上位姿態06/06 16:49
5F→:若針對我矛盾處點出質疑 這樣OK 但很多你質疑的點06/06 16:49
6F→:我只是"還沒針對那點跟你討論" 不是"沒想過 或矛盾"06/06 16:50
7F→:其實我覺得Stormy 2004的文章很棒 我很欣賞他的論述方式06/06 16:51
8F→:比我好太多了 對師生戀議題有興趣可參考版上2004討論串06/06 16:52
9F→:其實公務員上司下屬戀 就是被接受了 起碼勝過師生戀06/06 16:55
10F→:反之 私立學校 不是領公家錢 也不能師生戀06/06 16:56
11F→:所以我覺得 領公家錢 真的不是關鍵點06/06 16:56
12F→:而是社會上普遍對師生戀就是有偏見06/06 16:56
27F→:OK 如果妳像上面這樣解釋 我就比較清楚了06/06 18:31
29F→:至於我的解釋 這篇有 就是生命那段06/06 18:31
30F→:因為生命 被視為絕對性的優先價值06/06 18:32
31F→:所以跟那麼多生命有關的軍人 他會直接套用另一套標準06/06 18:32
32F→:以防危害到這個絕對性的價值06/06 18:32
33F→:因為這裡面包含過於絕對性 又優先性的價值06/06 18:33
37F→:所以牴觸的全部個人權益 幾乎都可以被剝奪06/06 18:33
39F→:這是我解釋 為什麼套用軍法06/06 18:34
42F→:這不是我認為的價值 而是世界主流價值06/06 18:34
46F→:我就說我沒有遵從啊06/06 18:37
47F→:我內文明確說我不認同06/06 18:37
50F→:其實我現在暫時不想跟你討論了 抱歉啊06/06 18:38
52F→:因為你質疑的一些點 我不是內文有講了06/06 18:38
53F→:就是你還誤解我說法 我明明不認同 你卻說我認同 傻眼06/06 18:38
55F→:況且我也說了 就算套用軍人例子 我還是沒矛盾啊06/06 18:39
56F→:所以你現在討論的東西 根本不影響我的結論06/06 18:39
61F→:對啊 我內文說我不認同這個價值 沒錯啊06/06 18:40
62F→:我說這是主流價值 但我不認同 這兩句很難懂?06/06 18:41
63F→:剝奪其他的價值 我也不認同 這樣很難懂06/06 18:41
64F→:內文就說了 基本尊重要看詳細吧 像我都逐字看你的內文06/06 18:41
67F→:逐段逐段回 你之前忽略我的私法論06/06 18:42
69F→:根本就沒矛盾06/06 18:42
72F→:好啦 我可以體會 跟接納你說我不懂你的說法了06/06 18:42
73F→:因為我超覺得你不懂我的說法06/06 18:43
79F→:這一直是兩難 所以我內文根本沒講 這兩個價值06/06 18:43
80F→:就我來說 誰輕誰重 講都沒講 哪來矛盾?06/06 18:44
81F→:因為這是陷阱問題 我拒絕回答你06/06 18:44
83F→:就像我問你 伴侶跟媽媽落海 你救誰?這無關乎問題討論06/06 18:44
86F→:我必須跟你說 我認為就算有矛盾 必然很少06/06 18:45
88F→:但是模糊之處 沒講之處 一定有!06/06 18:45
91F→:不 政治主張是變動的 且非全有全無06/06 18:46
92F→:那是更多個價值觀總和06/06 18:46
93F→:所以我不聲稱我有政治立場 或特定信仰06/06 18:46
96F→:不!這又是陷阱 因為如果明顯一個價值>>>>>另一個價值06/06 18:47
98F→:幾乎任何情境對象背景 都符合這樣價值次序 我會這樣宣稱06/06 18:47
99F→:並一以貫之 但你問的兩個價值 本來就難分高低!!06/06 18:47
100F→:就像伴侶跟媽媽會救誰06/06 18:48
102F→:你剛剛設的陷阱 是類似 小狗跟媽媽會救誰 我當然就媽媽06/06 18:48
103F→:懂了嗎06/06 18:48
107F→:那我可以跟你說 那是你對政治立場觀點 跟我不同06/06 18:49
110F→:這無關你對我對問題 這是個人詮釋問題06/06 18:49
111F→:對! 但自由和生命 對我來說價值太接近 無法分高低!06/06 18:49
114F→:如果是我對我字擠得生命 那我可以說 我覺得自由比較重要06/06 18:50
115F→:但是你我朋友的話 我無法回答你06/06 18:50
118F→:價值當然可以變動!!06/06 18:50
119F→:不信你可以去問你的老師 價值不能變動嗎06/06 18:50
120F→:況且我沒變動!!我只是說 不能回答你06/06 18:51
121F→:我哪一句話 價值有變動??06/06 18:51
122F→:我說得很明確!06/06 18:51
123F→:我百分之百捍衛你對我亂變動價值觀的指控06/06 18:52
124F→:1.我內文價值觀沒亂改過!2.我說會變動 是指一生中會變動!06/06 18:53
126F→:你指控我說 我認為生命就比其他價值重要06/06 18:53
128F→:我否認 因為我內文就持相反說法!06/06 18:54
130F→:OK 那可能是我過度解讀 我是看到你講的價值可以隨風飄盪06/06 18:55
131F→:論述可以隨意更改 那論述意一盒在06/06 18:55
133F→:而現在我們在討論的就是我此篇論述 所以我過度解讀(?)06/06 18:55
134F→:我說過了 我認為如果是我個人 我沒自由我會放棄生命06/06 18:56
135F→:但那是我自己06/06 18:56
137F→:但別人的生命和自由 別人自己認定06/06 18:56
139F→:價值不能變動的話 反同志就永遠反同志了 那你努力啥06/06 18:57
140F→:這跟你努力的志業 根本矛盾06/06 18:57
141F→:我從以前很反同 但現在堅持支持同志 我價值觀變動很大06/06 18:57
143F→:這就是我說的 價值觀 政治立場 會變動!06/06 18:58
145F→:選擇價值?? 價值???06/06 18:58
147F→:對啊 我剛剛說會變動就是這樣啊!!!06/06 18:58
149F→:如果你說 同一篇文章 那當然不要變比較有論述力06/06 18:59
150F→:這我贊成啊 所以你是誤會我意思?我是指生命中會變動..06/06 18:59
154F→:我覺得 我不是矛盾 而是因為我把不同case和面向06/06 19:00
155F→:切分太細 所以比較複雜06/06 19:00
156F→:所以你覺得平等比戀愛自由重要?06/06 19:01
160F→:那如果現在問題是 10個人的平等vs.13人的自由?06/06 19:03
161F→:所以嘛 你自己覺得很難回答 卻問我 所以我說是陷阱啊06/06 19:03
163F→:而你也不回答我 媽媽跟爸爸伴侶兄弟落水06/06 19:03
164F→:救誰的問題06/06 19:04
167F→:對啊 所以 這也是價值觀啊 有人覺得人數有差 有人覺得沒差06/06 19:04
168F→:價值觀是連續性和變動性 加上要考量情境對象和各個面向06/06 19:05
169F→:但你要大致區分時 可以"大致"區分 是沒問題的06/06 19:05
170F→:就像是 狗跟媽媽 這樣差很多的 就可以排序06/06 19:05
171F→:太接近的 本來就是難題06/06 19:06
173F→:你之前不是談過不要非黑即白?06/06 19:06
174F→:我就是 非常高度不非黑即白 所以討論才難啊06/06 19:06
175F→:如果非黑即白 我直接跟你排順序下去了06/06 19:07
176F→:OK 先這樣了 掰掰啦06/06 19:07
177F→:至於你說 的制度 制度就是為了顧全多數、整體利益06/06 19:08
178F→:必然會犧牲少數人利益的東西 所以你覺得人數有沒有差?06/06 19:08
179F→:最後回一句 我打的東西我知道不好理解的 但是06/06 19:09
180F→:你有心要討論的話 請麻煩看完整 看仔細 拜託啦06/06 19:09
181F→:其實我知道為什麼你的文章比較不會讓人覺得不連貫06/06 19:17
182F→:因為妳都是自己重打一篇啊 我都是針對你的細部回應06/06 19:17
183F→:你打完整一篇 本來要前後一致就比較容易06/06 19:17
184F→:就很像你討論每個不同面向 情境 對象 本來論述方式就會變06/06 19:18
185F→:但是我的論述還是沒有矛盾的06/06 19:18
186F→:只是看起來比較雜 但我如果是回一篇完整文章 就簡單的多06/06 19:19
187F→:可是回一篇完整文的缺點是像你這樣 我講的一堆內容06/06 19:19
188F→:你都沒回答 都跳過 或是我明明講過 你又問一次06/06 19:20
189F→:其實價值觀 有/沒有 順序 根本也不是非黑即白06/06 19:23
190F→:我覺得回答絕對的有順序 或沒順序 都有問題06/06 19:23
191F→:像你生命和自由的價值 你問的太籠統了06/06 19:24
192F→:比如說如果是我媽的生命和我的自由 那我選我媽的生命06/06 19:24
193F→:但如果是我的自由跟我家螞蟻的生命 我選我的自由06/06 19:25
194F→:如果是我自己永遠的自由 和我自己的生命 我選自由06/06 19:25
195F→:如果是我1年的自由 和我的生命 那我選我的生命06/06 19:25
196F→: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所以你那樣光是問自由和生命哪個重要06/06 19:26
197F→:我覺得沒意義啊06/06 19:26
198F→:就算一樣都是人的生命 你能用1條換10條 你換不換06/06 19:29
199F→:如果換的話 那以後規定隨機挑選健康的人 取其能用內臟06/06 19:29
200F→:去移植給10個不移植內臟就會死的人 這樣符合公平正義嗎?06/06 19:30
201F→:這就有點類似劫富濟貧啊06/06 19:30
202F→:所以我覺得 你講制度制度06/06 19:30
203F→:制度本來就是會犧牲少數人利益的06/06 19:31
204F→:但你這樣的犧牲合不合理 沒那麼好判斷好嗎06/06 19:32
205F→:一個沒做錯的人 他憑甚麼為別人犧牲??06/06 19:32
206F→:如果某人覺得公平比自由戀愛重要06/06 19:33
207F→:那請問 一個人根本沒作為反公平的事情06/06 19:33
208F→:某指導教授就是沒濫用資源06/06 19:33
209F→:然後你卻犧牲他權益 這有沒有違反公平? 這還有得討論呢06/06 19:34
210F→:其實我覺得你解讀我想法的方式有誤06/06 22:15
211F→:ex:我說你軍人例子不好 你就推論說06/06 22:15
212F→:我是覺得軍人應該限制戀愛06/06 22:15
213F→:但我從頭到尾沒這樣說06/06 22:15
214F→:我只是單純說你例子不好06/06 22:16
215F→:雖然你後來說我質疑你例子不好的論述 解釋強度不足06/06 22:16
216F→:但不代表你就可以過度推論說 我認為軍人就可以限制愛情06/06 22:16
217F→:我只是單純覺得軍人例子不好所以不想討論軍人06/06 22:17
218F→:我並沒有對軍人是否應該限制 這個主題做宣稱06/06 22:17
219F→:所以你不覺得你解讀我是過度解讀??(你推文有寫)06/06 22:17
220F→:這樣是不是妳邏輯也有問題06/06 22:17
221F→:另外的例子06/06 22:18
222F→:關於招標和避嫌的例子06/06 22:18
223F→:我也是覺得你的例子不好06/06 22:18
224F→:所以提出理由駁斥06/06 22:18
225F→:而我駁斥的論述還沒討論好或不好06/06 22:18
226F→:但我有提出完全比妳好的例子 你卻迴避06/06 22:19
227F→:並且你也沒說明 為何你的例子會好過我的例子06/06 22:19
228F→:你必須說服我 為何兩個例子中 我的明顯比你好06/06 22:19
229F→:卻要我多花時間討論你明顯較不好的例子06/06 22:19
230F→:再者 在招標、避嫌的例子中06/06 22:20
231F→:我在這一篇之前 根本沒有宣稱06/06 22:20
232F→:我對於避嫌制度 是贊成或反對06/06 22:20
233F→:但你卻在"你上一篇" 就過度推論說06/06 22:21
234F→:我是贊成要避嫌 難怪我覺得很莫名06/06 22:21
235F→:我沒講的話 卻被你過度推論還下結論出來06/06 22:21
236F→:這難道不是你的邏輯有問題?06/06 22:22
237F→:因此我從頭到尾 我立場根本不像你指控的 變來變去06/06 22:22
238F→:你會覺得不理解 那是因為你一直會過度推論說06/06 22:22
239F→:一旦我駁斥你的例子 就是贊同你例子裡的論點06/06 22:23
240F→:ex:我說招標避嫌例子不好 不代表我就贊成避嫌制度06/06 22:24
241F→:這根本就是兩回事06/06 22:24
242F→:我上面說的 你過度推論我說法的部份06/06 22:24
243F→:在我們前面討論的內容裡 全部都還留有對話紀錄06/06 22:24
244F→:6001篇 我回應軍人和招標避嫌例子時06/06 22:26
245F→:完全沒說到 我認為軍人該不該避免戀愛06/06 22:27
246F→:我也完全沒提到 我認為招標避嫌制度贊成或反對06/06 22:27
247F→:另外我也只說 軍人的情況「難以適用」06/06 22:29
248F→:難以適用是程度問題 適用度不佳06/06 22:29
249F→:但你卻反問我 為何我根深蒂固 覺得軍人必然不適用06/06 22:30
250F→:這根本就 差很多的說法06/06 22:30
251F→:適不適用 是程度問題 不是非黑即白06/06 22:31
252F→:我修改我自己推文部份 排版亂掉請見諒06/06 22:39
253F→:簡單來說吧 我的邏輯順序是:先討論該例子適用度夠不夠06/06 22:41
254F→:若適用度夠 再拿它來討論 然後討論時才會針對06/06 22:41
255F→:例子的內容 做立場論述06/06 22:41
256F→:我覺得這個邏輯很正確 因為妳例子都不適用了06/06 22:41
257F→:(修正)因為如果妳例子都不適用了06/06 22:42
258F→:那我根本沒必要對你例子內容加以論述06/06 22:42
259F→:所以我是先提出我認為你例子哪裡不好或不適用06/06 22:43
260F→:或提出更好的例子看對方接不接受06/06 22:43
261F→:如果後來例子修正了 或換一個例子06/06 22:43
262F→:討論雙方有共識後 才以這個例子進行討論06/06 22:44
263F→:所以我接受你說 軍法的駁斥方式不佳06/06 22:44
264F→:但我拒絕接受你過度解讀我對軍人限制以及招標避嫌例子06/06 22:45
5F推:第一句哪裡一語中的了 我覺得我邏輯很清楚06/06 16:31
6F推:話說回來 特定信仰者或學派者 矛盾應該比較少吧06/06 17:01
7F→:就依循該信仰或學派就好了 真羨慕啊06/06 17:02
16F推:那不算邏輯不清楚吧 那只是沒解釋06/06 20:39
17F→:還是我誤會邏輯不清楚的意思06/06 20:39
18F→:如果沒說明仔細 叫做不清楚 我接受06/06 20:39
19F→:但我說我邏輯OK是說 至少邏輯的"錯誤"不會太多06/06 20:40
20F推:就像你說 軍法的駁斥方式 你覺得無法體現根本差異06/06 20:43
21F→:那是解釋或說明的強度不足 但它不是錯誤06/06 20:43
22F→:解釋強度不足 再補強即可06/06 20:43
23F→:但是 邏輯錯誤 是要把錯誤的地方打掉重蓋06/06 20:44
24F→:兩者是不同的06/06 20:44
25F推:and 如果我主要是和sanzome討論 那我們兩個算是當事人06/06 20:49
26F→:so 旁人只有一位@@"(雖然這不重要)06/06 20:49
27F推:其實你說"我覺得"的說服力不夠那是因為我沒有要用這三個字06/06 22:01
28F→:說服...我常常會用我覺得 是因為如果不加這三個字會有武斷06/06 22:01
29F→:的感覺。畢竟我說的話不是真理 所以加我覺得06/06 22:01
30F→:另外你說軍法 無法體現軍與教的根本差異 這我可以接受06/06 22:02
31F→:但不代表邏輯錯誤 只是解釋強度對你來說不足 前面有說06/06 22:02
32F→:至於你說 導果為因 我想好久喔06/06 22:02
33F→:就算軍法是慢慢演變的果 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時候06/06 22:03
34F→:是討論這兩個群體對照下 不能對照的因素為何06/06 22:03
35F→:所以只要提出 這兩個群體有任何差異點 都可以構成一個06/06 22:04
36F→:這兩個群體不能對照的理由06/06 22:04
37F→:他並沒有一個絕對性的"因"吧 只在於每個人能不能接受06/06 22:05
38F→:某人提出的兩群體差異點06/06 22:05
39F→:是構成他們能/否進行類比的關鍵因素06/06 22:05
40F→:這是相對性的東西 我還是不覺得邏輯上有什麼錯06/06 22:06
41F→:但解釋強度不足 解釋不夠清楚仔細 我接受囉06/06 22:06
44F推:那請你說明哪裡錯...06/06 23:58
45F→:不然像你說的 指是"不覺得"說服力不足06/06 23:59
47F→:你只說我解釋仍有問題 還有這根本是錯誤類比06/07 00:01
48F→:這樣哪叫有說06/07 00:01
49F→:還是你是說前面 導果為因那個?06/07 00:01
50F→:喔喔喔 po文的06/07 00:02
4F→:對 你講的這種情況 就是我文中 退而求其次06/06 10:27
5F→:顧全大局的制度 我有說我可以接受06/06 10:27
6F→:但重點是在於 這樣的制度 要承認他還是有犧牲innocent的06/06 10:28
7F→:人的權益 而去造福另外某些人 因此他們不但不是加害者06/06 10:28
8F→:還是犧牲者+貢獻者06/06 10:28
9F→:因此推行這樣制度 就現實層面我也贊同06/06 10:33
10F→:但要經過正式程序建立這樣的制度 然後明文規定06/06 10:34
11F→:更重要的是要用和重視同性戀一樣的態度和行動06/06 10:34
12F→:去宣導和教育 因為既然有這樣的制度去防範了06/06 10:35
13F→:那麼我沒就沒道理再去質疑師生戀了 那個質疑和可能性也06/06 10:35
14F→:消失了 那麼只要有人對師生戀情 還有批評 或污衊06/06 10:36
15F→:這樣就更能確定是屬於歧視、偏見、壓迫06/06 10:36
16F→:所以要透過教育和宣導 改變社會結構和錯誤觀念06/06 10:37
17F→:當然如果這樣的制度是社會共識 那你不遵照這樣的規定06/06 10:43
18F→:中止指導 就要有相關的懲罰 而這樣情況批判他就是合理的06/06 10:44
19F→:但如果他有照制度中止指導關係06/06 11:31
21F→:那麼不能把這個中止關係當作好像是防賊或懲罰的意味06/06 11:32
24F→:這明顯是歧視無誤..而且他把男性間性行為者06/06 11:34
25F→:和藥物注射成癮者並列 明顯歧視06/06 11:34
26F→:昨天新聞還看到國外夫婦認養台灣愛滋寶寶...06/06 11:37
27F→:落差感很大啊06/06 11:37
1F推:不知道為何無法直接回文06/04 10:01
2F推:回文的時候只能看到"~"的符號06/04 10:18
3F推:先簡單推文好了06/04 10:45
4F→:妳/你說的軍人的例子 要套用在一般老百姓身上06/04 10:46
5F→:我覺得會有問題 就像你把軍法拿來套用在老百姓身上一樣06/04 10:46
6F→:誰受得了?06/04 10:46
7F→:再者 台灣跟中國在政治尤其國防軍事方面有敵對關係06/04 10:48
8F→:老師跟學生又不是敵對關係06/04 10:48
10F→:再來我覺得愛情觀是建構的說法 我覺得並非全有全無06/04 10:49
13F→:就像先天/後天爭議一樣沒完沒了 我覺得兩個成份都有06/04 10:49
14F→:嗯 這我接受06/04 10:50
15F→:招標的例子 一個是順序問題06/04 10:50
16F→:親人關係在先 招標在後06/04 10:50
17F→:可是師生戀是 師生關係在先 愛戀關係在後06/04 10:51
18F→:再來 招標這種事算是公領域的事情06/04 10:51
20F→:師生戀 我不影響工作情況 私下邀約跟這例子還是不同06/04 10:51
23F→:對阿 那你可以舉說 得標者 和招標者後來談戀愛06/04 10:52
24F→:這樣比較符合吧06/04 10:52
27F→:但就說 他在工作時表現正常 私底下就屬私領域06/04 10:53
30F→:一個是損失工作 一個是損失愛情 差很多耶06/04 10:53
33F→:而且 一個是刻意去讓自己小孩得到工作06/04 10:54
35F→:另一個是自然情況下變學生老師關係 然後自然情況下喜歡06/04 10:54
36F→:哪有一樣06/04 10:54
38F→:那我問妳 就邏輯上來說 變成得標以後兩人談戀愛06/04 10:55
40F→:跟你的例子比起來 到底哪個邏輯比較符合嘛06/04 10:55
41F→:1.把親人變戀人 比較符合2順序也比較符合 所以這例子完勝06/04 10:55
45F→:而且你後面講的論點 全部都是講說 其他誰觀感06/04 10:56
47F→:誰誰誰觀感 那只是說明人言可畏 那跟早期同志被攻擊06/04 10:57
50F→:還不是一樣 而且這是我已經知道的事情06/04 10:57
54F→:但是 得標後才認識 然後才戀愛 就不一樣啊06/04 10:59
59F→:對啊 都一樣 所以同志就是很有可能得愛滋所以要迴避06/04 11:00
62F→:我前面文章也有說 如果兩害相權取其輕06/04 11:00
64F→:我也在思考這問題 問題是我們要承認就是有人被犧牲06/04 11:01
66F→:那些犧牲不能不被看見06/04 11:01
69F→:所以你是覺得只要不是指導關係或導師就OK嗎??06/04 11:02
72F→:顆 所以同志以前被歧視犧牲 都概括承受吧06/04 11:02
73F→:你說 同志愛不影響其他人 那些哭斷腸父母呢?06/04 11:03
74F→:他們也是覺得被同志團體害很慘啊06/04 11:03
78F→:所以除去法律 他們被壓迫就是概括承受嘛06/04 11:04
80F→:資源受限OK啊 我是對談戀愛被禁止有意見而已06/04 11:04
81F→:會被學校fire 如果扯上媒體身敗名裂 或是之後不用再當老師06/04 11:05
82F→:明明就有實質的損失了...06/04 11:05
84F→:我前面文章也有寫 年輕男老師在應徵女校工作大多會被拒絕06/04 11:06
87F→:其實 我覺得我們想法應該也沒差那麼多 那麼極端啦06/04 11:06
89F→:我覺得如果是不要指導教授 或導生 這我還在思考06/04 11:07
90F→:那你覺得合理嗎 婀06/04 11:07
93F→:我覺得這是極其歧視的事耶 你要不要仔細思量一下06/04 11:08
94F→:嗯嗯阿06/04 11:08
97F→:其實我想到一個問題耶 如果現在因為老師和導生06/04 11:09
100F→:談戀愛 然後兩人說好 那就換班級好了 (老師或學生換)06/04 11:09
101F→:如果這社會可以尊重他們兩個人決定 然後不要繼續導生關係06/04 11:10
102F→:但還是繼續待在學校 談師生戀 你覺得這社會會認可嗎06/04 11:10
103F→:我覺得天方夜譚啊06/04 11:11
105F→:沒那麼單純和容易吧06/04 11:11
109F→:如果是這樣的作法我覺得還滿平衡的啦06/04 11:12
112F→:是啊 所以我前面也說什麼人言可畏之類的@@06/04 11:12
113F→:蕭柯戀??XD我覺得 很棒啊XD06/04 11:13
115F→:雖然我不是特別喜歡柯震東 可是人家喜歡姐弟戀 反對啥啊06/04 11:14
117F→:是啊 所以只能對周遭的人 或在網路上宣傳一下@@06/04 11:14
118F→:孔子顏回的 好八卦XD06/04 11:15
119F推:其實我覺得如果師生戀發生後 只是轉班或換指導教授06/04 11:17
120F→:這樣對大家傷害都會在可接受範圍吧06/04 11:17
121F→:不然 硬要喜歡上學生的老師 在愛情/事業二選一 滿殘忍的06/04 11:18
124F推:大學嗎?06/04 11:20
126F→:中學的話 應該很難 但又扯上未成年這個因素 很複雜06/04 11:21
130F→:是啊 記得之前性別老師 對這個未成年的身份06/04 11:22
131F→:她也覺得還在思考....06/04 11:22
132F→:未成年自主權方面...06/04 11:23
133F→:沒辦法 本來師生戀就是禁忌了 加上未成年06/04 11:24
134F→:直接連結與未成年者性交,,,,Orz.06/04 11:24
139F→:其實我也不是覺得愛情單純 我也是有被劈過腿06/04 11:26
140F→:但有時候被認為壓迫一方 反而感情經驗比較少 比較專一06/04 11:27
141F→:搞不好性也比較保守...06/04 11:27
142F→:這種事很難說的 尤其還有世代差異06/04 11:27
143F→:有時候光看表象 但其實深入他們兩人關係瞭解06/04 11:28
144F→:搞不好加害被害者立場是相反的 當然整體比例不會這樣06/04 11:28
146F→:但是很難說啊06/04 11:29
148F→:嗯啊 如果說要防止感情上有人進行剝削 那酒店的牛郎06/04 11:30
150F→:之類的 最危險 應該禁一禁 哈 我承認我有偏見06/04 11:30
153F→:我有親戚就是被告啊 後來那學生有精神分裂症06/04 11:31
154F→:但真相呢 who knows 你看 連我也懷疑起我親戚了柯06/04 11:32
155F→:其實也是啊 老師能威脅學生的也只有考試或論文06/04 11:33
156F→:學生能威脅老師的是他整個教職生涯啊06/04 11:34
158F推:中學的考試的話 大不了不推甄 拼學測或指考..06/04 11:45
159F→:論文換個教授還有救 就算轉學也還可以在該領域06/04 11:46
160F→:教授身敗名裂 應該名聲歸零還倒扣 同行也很難混了吧06/04 11:47
161F→:加上可能五六十歲 回家種田也沒力了XD06/04 11:47
162F→:anyway 威脅程度是其次 重點還是有沒有做 我覺得06/04 11:48
163F→:勿枉跟勿縱同等重要06/04 11:49
168F推:所以1.如果是跟同年的同學可以嗎 2.如果是跟鄰居18歲成人?06/04 14:18
169F推:有時覺得很可悲 因為心不能被剖開來看06/04 14:22
170F→:所以只要一個人有跟做壞事的某群人 有同樣的背景變項06/04 14:22
171F→:就只能被看作是一樣的了 因為妳這個人是帶著良善還是惡意06/04 14:23
172F→:除了自己誰能知道呢?06/04 14:24
173F→:所以說一開始人會被分門別類 人們需要根據不同背景來判斷06/04 14:24
174F→:一個人也是很正常的 因為心看不到嘛06/04 14:25
175F→:但這樣的依照個人背景來判斷他人的方式 就是偏見和歧視06/04 14:25
176F→:的開端 好像這也是沒有辦法一定會演變成這樣06/04 14:26
177F→:一個花花公子大爛人 只是想騙女生上床的中學生06/04 14:29
178F→:就是OK的 另一個是真心愛對方對感情專一的成年人老師06/04 14:29
179F→:卻被檔在外面06/04 14:29
180F→:只能說這個防毒軟體程式寫得有夠爛06/04 14:30
183F→:把對她好的人擋掉(有幫助的軟體)06/04 14:30
185F→:卻把爛貨中學生(病毒)忽略沒抓到 廢物防毒嘛06/04 14:31
188F→:不 你錯了 如果現在技術上可以判斷一個人真心還是壞意06/04 14:32
189F→:就不會這樣了 那是因為技術上半不到06/04 14:32
191F→:你想嘛 如果一個科技可以確實判斷出來真心還是壞亦06/04 14:33
192F→:那你放過壞人 處罰好人幹嘛 傻喔06/04 14:33
193F→:只是無奈沒那種科技而已06/04 14:33
195F→:最好是不重要 所以說是連坐法..只看背景 就連坐06/04 14:34
197F→:搞到最後 好人想說 棍 反正好壞都被當作一樣06/04 14:34
200F→:就像政治人物 大家不分青紅皂白 反正每個都批06/04 14:34
202F→:最後沒人要好好做了 有心的全部擺爛或退出政壇06/04 14:35
203F→:對啊 但是這樣不分好壞 最後體制可能會變更爛06/04 14:35
205F→:因為好壞都被一視同仁了 (連坐) 因為你說好壞不重要06/04 14:36
208F→:就感情方面啊 就這個面向而言06/04 14:36
210F→:不要把我套上非黑即白的帽子拜託06/04 14:36
214F→:我哪有非黑即白 !把老師或成人就當作加害者06/04 14:38
215F→:才是非黑即白!!!!!!!!!!!!!!06/04 14:38
217F→:我當然知道啊 這不用你多說 我體悟夠深了 但討論06/04 14:38
219F→:當然只能就感情面向 會去傷害啊 我扯到他對朋友好不好幹嘛06/04 14:39
224F→:這我當然知道 但我是說 某學生他就是屬於習慣性06/04 14:40
226F→:會傷害別人感情者06/04 14:40
227F→:對啊 那師生戀也是你情我願啊 如果強迫我當然不贊成06/04 14:41
229F→:憑甚麼認為學生喜歡老師就不是你情我願06/04 14:41
233F→:搞不好他家裡很有錢 那也是權力啊06/04 14:42
236F→:我知道你講得啊 我不是不懂 我是不認同06/04 14:43
238F→:問題是你又假設他盜用國家的錢了 就跟你說沒盜用啊06/04 14:43
239F→:你還說沒有預設老師就是加害者06/04 14:44
241F→:你前面才說沒有預設老師就加害者 馬上又說它會盜用 扯06/04 14:44
243F→:前面也回答過啦06/04 14:44
245F→:就說 你的例子不好了 如果他是先招標到 後來才認識06/04 14:45
247F→:才戀愛 那我覺得沒問題啊06/04 14:45
248F→:軍人例子就說 軍法不能適用一般人了06/04 14:45
251F→:因為他是後來才認識才戀愛的 只是剛好喜歡的人是06/04 14:46
255F→:包他工程的人 這樣很OK啊 因為祂已經標到啦06/04 14:46
257F→:沒有大家都良善 這不是我的論點喔06/04 14:47
259F→:我的論點是 不能因為可能做 就先預設它會做06/04 14:47
263F→:他做義務沒有濫用那些錢啊 為什麼你一定要預設他穢亂用06/04 14:48
264F→:他的義務就是不亂用 他也沒亂用就好啦06/04 14:48
267F→:你口口聲聲說義務 就說義務是不濫用嘛 那就不要濫用啊06/04 14:48
268F→:我又沒說濫用是對得06/04 14:48
269F→:不濫用就等於有做到拿那些資源做公家事的義務了吧06/04 14:49
271F→:你不能口口聲聲說 不是預設 然後論點又一直說 它會濫用06/04 14:49
278F→:那就是司法問題啊 每個人有沒有犯罪 我都不一定能知道啊06/04 14:51
279F→:那我每個都禁止好了06/04 14:51
280F→:司法問題就是交給司法啊 司法判有罪才叫有罪啊06/04 14:51
284F→:我爸媽也可能拿我買的殺蟲劑把我噴死啊06/04 14:52
286F→:我爸嗎也是可能拿不是他的資源做壞事06/04 14:53
288F→:但你不能就禁止我爸嗎跟我住阿06/04 14:53
291F→:這社會反師生練到一個地步也是結構啊06/04 14:54
293F→:限在不是沒看到結構 是我們認為結構應該怎樣想把不同吧06/04 14:54
295F→:請不要一直說別人不懂之類的@@06/04 14:55
298F→:但社會沒有禁止我爸嗎跟我助 也沒有禁止我買殺蟲劑06/04 14:55
299F→:所以 社會也有責任06/04 14:56
302F→:我的因果沒有這樣推論啊 我沒有覺得因為社會反 所以對06/04 14:56
311F推:我覺得好怪 用資源 跟 老師和學生戀愛06/04 14:58
312F→:你就想當然而把這兩個掛勾06/04 14:59
314F→:濫用資源 就是濫用資源的人錯06/04 14:59
315F→:他談戀愛 沒濫用資源 就沒錯 就這樣簡單06/04 14:59
318F→:但我覺得有對錯啊 濫用資源錯 沒濫用資源沒錯06/04 15:00
319F→:我沒有說你覺得 是我覺得可以了吧06/04 15:00
323F→:OK 就結構而言沒對錯我同意 因為結構是無生命的06/04 15:01
324F→:你人是活的06/04 15:02
328F→:是啊 但是是為了很多個你我他而存在吧06/04 15:03
331F→:對啊 所以我又不是說 為我存在06/04 15:03
333F→:我只是覺得這是最佳解嗎?06/04 15:04
336F→:如果說假設啦 這樣的社會制度是最佳解了06/04 15:04
339F→: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但我們要承認這樣制度有犧牲一些人06/04 15:05
340F→:被犧牲的不能被忽略06/04 15:05
341F→:這要看情況耶 沒有絕對對或錯喔06/04 15:07
342F→:所以一個制度勢必要服務多數人 少數人會被犧牲06/04 15:09
343F→:這樣說我可以接受 因為這是現實問題 應該也沒辦法更好06/04 15:09
344F→:但是再次強調 就是有人會被犧牲 因為制度不可能顧到每個人06/04 15:09
345F→:但我前面講到有人被犧牲的說法 你卻說那是個人選擇06/04 15:11
346F→:或是說有誰在愛情不犧牲 這我就無法接受06/04 15:11
347F→:一個制度去服務其他多數人 然後少數被犧牲的不被承認06/04 15:12
348F→:我不能接受06/04 15:12
349F→:你一直強調結構結構 但你連個人的福祉都不去照顧06/04 15:13
350F→:那些為了大制度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人都被忽略06/04 15:13
351F→:我還是不能接受的06/04 15:14
358F推:OK啊 有看見犧牲我說我可以接受(當然我個人不重要)06/04 15:17
363F→:我也好累 沒睡沒吃的 先掰喔06/04 15:18
364F→:其實前面也說只是中止指導是OK的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06/04 15:20
365F→:又講一圈回來XDsorry囉06/04 15:20
366F推:謝謝妳的討論和分享囉 我還滿有收穫的06/04 15:26
2F→:我是之前在電視上看前半段 後來租不到 上網看結局的耶06/05 11:56
3F→:還是那個網友放假雷XDD06/05 11:57
1F推:推06/04 04:05
3F推:peace06/04 23:43
10F推:社會一些觀念很弔詭啊 預設老師有權力就是會剝削學生06/04 03:47
11F→:但是上司有權力 有錢人有權力 就是可以用那些權力06/04 03:47
12F→:帶給對方幸福的一生呢06/04 03:47
11F推:嗯 沒有人能評論他人的愛是錯覺06/04 04:25
12F→:或反過來說 又有誰能打包票地說自己的愛沒有錯覺??06/04 04:26
1F推:最下面那是打錯的~我上篇之前已經修改了喔05/19 19:25
2F→:(妳/你可以看我修改的時間) :)05/19 19:25
3F→:口氣的部份我可以抱歉(反思那句)05/19 19:26
4F推:因為妳回太快了 所以其實我上篇有馬上修文跟推文補充05/19 20:31
5F→:都在妳完成這篇文章之前05/19 20:31
1F→:重申一下,我這邊講到的女性主義者05/19 18:01
2F→:指"我認識的大部分宣稱女性主義的人"。05/19 18:01
3F→:而不是每一個女性主義者(否則我也是有篇見了)05/19 18:01
4F→:其次 我覺得理論上大家都知道 要對抗的是體制 而不是05/19 18:02
5F→:男性或女性 ,但是實際上做起來05/19 18:02
6F→:真的能絕然劃分嗎??05/19 18:03
7F→:舉例來說 就很像我們理論上都知道討論事情時05/19 18:04
8F→:對事不對人 但往往實際執行起來 並沒有那麼容易05/19 18:04
9F→:所以當原原po批判這社會上 女性多麼男性壓迫時05/19 18:05
10F→:雖然講得事體制 但是聽到的人只要是男生 然後已經算很努力05/19 18:06
11F→:做到性別平等的 聽到就容易不舒服吧?05/19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