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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noteb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2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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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不是沒同意 是沒有公開吧?08/14 12:56
1F推:是違法 但是 如果他真的要跟你硬幹 也很麻煩阿..08/14 09:53
2F推:非法解聘你 然後去勞工局申訴 勞動協調 勞動檢查 協商08/14 09:55
3F→:失敗 你得自己提訴訟08/14 09:56
4F→:爭取權利當然很重要 但是常常卡在經濟效益的問題阿..08/14 09:57
4F推:很有得等 建議你買一隻新的比較實在08/13 22:41
2F推:沒有..那是公開資訊08/13 08:10
5F推:放在網路上面,輸入網址就可以看到 就跟你家門口有門牌號碼08/13 09:42
6F→:google 一下 可以看到你家門口,你自己要開門讓人家看08/13 09:42
7F→:(開放朋友以外,也可以看到內容) 那當然是公開資訊08/13 09:43
8F→:你不想給人看,要關起門,就請你自己把內容上鎖08/13 09:43
9F→:不管怎麼樣,在社交網站上可以搜尋到、看到的 都不叫個人資08/13 09:45
10F→:料....除非你是秘密社群...或許還有討論的空間08/13 09:45
2F推:看你驗傷的理由怎麼寫,兩三天內的也有機會被認定是車禍08/12 16:34
3F→:造成,真的不想賠可能就變成互告傷害,划不划算你要自己斟08/12 16:34
4F→:酌...如果雙方不和解 以一天一千來算,可能判個拘役10~20天08/12 16:35
5F→:約略要繳給法院1-2w 可以砍價就砍看看吧..08/12 16:35
6F→:建議你申請調解委員會去調解,他們會幫你喬一下..金額可以08/12 16:35
7F→:多少壓一點,還可以確定不會被告傷害08/12 16:36
1F推:去函跟行政機關說明,你們事實上沒再使用,是誰在用的..08/12 13:22
2F→:你們並非地上建物的所有權人,不是你們蓋的 這樣就可以了08/12 13:23
1F→:車籍登記 不等於 所有權, 這要透過訴訟來確認08/12 13:20
2F→:你們可以不用理他,等他提告再來確認所有權歸屬08/12 13:20
6F推:誣告罪要明知不實..如果對方認定車子登記在她名下 就是他的08/12 21:48
7F→:會有誣告罪嗎?08/12 21:48
14F推:我覺得根本沒差 他又不能對你怎樣..08/11 21:32
5F推:我個人覺得 他下面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單純是貼給你看08/12 13:16
6F→:這是最低標準,而他們自己的退房標準比定型化契約寬鬆08/12 13:17
7F→:所以他的注意事項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這從最底下的08/12 13:17
8F→:如業者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未符合該契約範本規定,有損害08/12 13:17
9F→:權益或發生消費爭議時,均可撥打「1950......08/12 13:18
10F→:所以解讀上 我會認為是以注意條款為標準,他們自己定的應該08/12 13:19
11F→:也不會有爭議吧^^08/12 13:19
4F→:民事訴訟裁判費 就是按比例徵收08/12 13:25
5F推:你標的應該是257萬上下對吧? 這費用沒什麼不正常08/12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