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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noteb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2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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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推 中和中興街156號左右的 進鑫車行01/22 12:34
11F推:推 中和中興街156號左右的 進鑫車行01/22 12:34
11F推:推 中和中興街156號左右的 進鑫車行01/22 12:34
53F噓:10塊還給我 我要吃路加!!!!01/15 21:24
66F推:既然兩間馬桶都有隔間,只是上下看的到,這樣打開大門哪裡01/14 14:50
67F→:侵犯到你隱私?? 很多地方的公廁也都是長這個樣子..01/14 14:50
68F→:你的隱私空間難道跨過「馬桶門上下側、及於整間廁所」??01/14 14:51
69F→:覺得尷尬是一回事,隱私被侵害或性騷擾又是一回事01/14 14:52
79F推:喇叭鎖 應該沒人會認為「打不開」吧?所以如果照你說的01/15 08:33
80F→:大門鎖上也沒辦法保障你隱私了好嗎? 你懷疑不安全與被侵犯01/15 08:34
81F→:還是兩回事,另外,你問的事侵犯隱私or性騷擾01/15 08:34
82F推:大家沒有偏離主題阿...設施不完全與 具體遭到騷擾兩回事吧?01/15 08:36
83F→:而且打開廁所大門 與 打開你那間的門 兩者差距很大 不是這01/15 08:37
84F→:樣比較的好嗎? 這就好像 我看見一個人拿刀殺豬 他住我隔壁01/15 08:37
85F→:每天都會拿著殺豬刀出門,我看他連豬都敢殺了,我很怕他改01/15 08:38
86F→:天殺了我,請問 我能不能用法律來預防這種事情發生??01/15 08:38
87F→:比如說告他恐嚇危安、或者預備殺人之類的?01/15 08:38
88F→:請自行參酌..謝謝01/15 08:39
10F推:我沒有仔細看,只能提供一點點 粗淺的個人看法供參01/13 14:41
11F→:要提起訴訟的性質,我會傾向等戶政回文再說01/13 14:41
12F→:如果戶政認定「A與c無親屬關係」,那麼應該是打確認親屬關01/13 14:43
13F→:係的民事訴訟(通常這邊會備註,提民事訴訟救濟,因為他)01/13 14:43
14F→:不准的理由,並不是行政程序上的問題,純粹是民事實體法的01/13 14:43
15F→:無法判斷。 這邊要打行政訴訟會面臨一些困難,因為「親屬01/13 14:44
16F→:關係」並不是依公法上的法律關係,登記應該只是一種確認的01/13 14:45
17F→:作用,要主張行政處分撤銷、或者逕為作成登記處分,一樣會01/13 14:45
18F→:回頭與民事的「親屬關係是否存在」掛在一起(用親屬是因為01/13 14:45
19F→:我不知道a c 間 是父子、還是更遠的關係)..01/13 14:46
20F→:確認的話,應該是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而不是繼承權存在..01/13 14:46
21F→:因為親子關係存在才是原因,有無繼承權 在這邊是一個結果01/13 14:47
22F→:當然拉 我講的都只是推測,隨意參考就好01/13 14:47
26F推:抱歉 我要更正我的說法..01/13 22:55
27F→:這邊因為有婚生推定的關係(民法親屬施行法第10條有溯及)01/13 22:59
28F→:因此,應該是可以依民法聲請登記..因為法條已經推定 除非有01/13 23:00
29F→:1063的否認訴訟情形外,應該行政機關要受其拘束01/13 23:01
30F→:所以,如果被拒絕 這時候我會認為是提起課與義務之訴(或撤01/13 23:01
31F→:銷另為適法處分),這邊不存在民事法律關係不明確,因為否01/13 23:02
32F→:認婚生推定,依1063第2項是必須提起否認之訴,在沒有否認之01/13 23:02
33F→:訴的情形下,加上民法親屬編施行後,依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01/13 23:03
34F→:行政機關都負有辦理登記之義務...01/13 23:03
35F→:至於訴之聲明是什麼...這我沒有去確認,所以不清楚@@01/13 23:04
36F→:不過 應該就是以聲請主旨 直接變為訴之聲明..課與義務最好01/13 23:05
37F→:我先前沒有考慮到「婚生推定」的要件,所以判斷錯誤了01/13 23:06
39F推:因為我仔細的想了好久 只有婚生否認之訴 沒有看到婚生存在01/13 23:29
40F→:之訴..加上法條就直接推定,要否認才有婚生否認之訴01/13 23:30
41F→:所以 我認為行政機關必須要依1063第一項去登記..對於推定01/13 23:30
42F→:的法律關係,行政機關也沒有實質認定的權責...01/13 23:30
43F→:如果行政機關自行做成實質認定,反而是違反依法行政01/13 23:31
44F→:這邊並不存在「行政機關可以實質認定的法律存在」01/13 23:31
50F推:他可以主張登記的效力 但是這邊就是行政訴訟的範疇無誤01/13 23:40
52F推:對了 補充一點,地政局這邊是不是訴訟參加我存疑..01/14 14:56
53F→:因為即便地政局認定是繼承人,也只是針對「補繳稅金」01/14 14:57
54F→:對戶政駁回提起訴訟後,撤銷的是「拒絕為戶籍更正」的處分01/14 14:58
55F→:地政局並沒有參與到這個處分、也沒有利害關係(補稅是另一個01/14 14:58
56F→:處分,跟本件駁回更正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是確認血緣的01/14 14:59
57F→:訴訟,才會有地政局參加的可能01/14 14:59
58F→:如果純粹是撤銷戶政的拒為登記,那應該也沒有參與的問題01/14 15:01
61F推:對耶....遺產管理人 我都忘了..01/14 16:00
62F→:這樣就可以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以戶政有爭執為由01/14 16:00
63F→:具有確認利益(所以如果戶政沒駁回前就提民事恐怕也不行)01/14 16:01
64F→:因為可能會碰到 無確認利益的問題.01/14 16:02
67F推:不...我意思是說,確認訴訟有確認利益的問題,這邊如果不存01/14 16:44
68F→:在爭執的法律關係,就根本沒有確認訴訟。所以,戶政駁回之01/14 16:45
69F→:後,無論是民事或行政訴訟才有啟動的可能,但是,還是要看01/14 16:45
70F→:駁回的理由再來決定要提的訴訟種類,原則上應該是行政優先01/14 16:46
71F→:(因為有時效的問題,而且也可以避開確認利益的風險)01/14 16:46
31F噓:....有一個小小的問題..21歲在一起 23歲癌症末期...01/14 10:13
32F→:除非是特殊的癌症...不然好像不太容易這麼年輕就末期..01/14 10:13
10F推:如果是護理相關行業 確實是忙到爆炸沒錯01/10 12:42
5F推:請問我叫人掐懶趴自殺(台語) 他真的掐懶趴自殺了,這樣有01/10 12:07
6F→:沒有教唆他人自殺的問題? 掐了沒死 有沒有教唆未遂的問題01/10 12:08
7F→:您可以參考刑法第275條規定,教唆要有主觀的意圖..01/10 12:09
8F→:這邊有沒有公然侮辱 或是誹謗罪 又是另一回事了..01/10 12:09
8F推:個人口味不一樣吧...他味道挺傳統的,我個人還蠻喜歡01/09 17:31
9F→:麵皮很Q 我個人覺得整體還說還不錯吃01/09 17:32
10F→:算是整個附近 最好吃的包子..(單純就附近來說的話)01/09 17:33
11F→:美味程度沒有多頂級, 就是還算好吃的包子...01/09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