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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ddhanature 在 PTT [ HumService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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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如前所說,尊重組務判決。依提議改判10/20 08:59
1F推: 如前所說,尊重組務判決。依提議改判10/20 08:59
1F→: 批評他人重要著作,很多人依循的著作是垃圾,在這組10/13 01:51
2F→: 務真的可以哦?^^10/13 01:51
3F→: 討論s大是否人身攻擊,居然可以批判到往生那麼久的10/13 02:15
4F→: 學佛大德。文不對題?我想問一下我的國文老師~10/13 02:17
4F推: 如果因斷句問題而有誤會,那請發文申訴者儘快修正。10/12 17:12
5F→: 如10點講完還不修正,則有刻意令閱讀者誤會的嫌疑10/12 17:13
6F→: 過了這麼長時間,尚未修正,可以說的確是有點刻意。10/12 17:13
16F推: 建議就是令改,當n大建議我怎麼判我就得怎麼改。10/13 01:07
17F→: 不改就代表建議無用,這邊就是開始養申訴權力極大化10/13 01:08
18F→: 連申訴者也可在此板警告他人,這邊的確是沒王法了10/13 01:09
19F→: 我認為s板友的確有點刻意,這叫作要注意用詞?10/13 01:10
20F→: 排板有問題,斷句有問題,難道是你國文老師的錯?10/13 01:11
21F→: 排版有問題,斷句有問題,被軟性要求修正。還指責他10/13 01:13
22F→: 人看不懂?10/13 01:13
23F→: 不想改,難道不是的確有點刻意? 請問小組長你認為?10/13 01:14
24F→: 包括下面一文的C大,也是在此板濫發言權的證明10/13 01:16
25F推: 希望勿枉勿縱,要不然就辭掉組務的職位10/13 01:33
26F→: 在下在第一篇點明過,組務令申訴濫發言,辯護過頭10/13 01:35
27F→: 沒要求過,就是這種申訴者一再發動人身攻擊,再驗證10/13 01:35
28F→: 居然有非小組長在組務板可以警告他人的用法10/13 01:36
29F→: 特別明白一點:在下是板主,在此板被組務小組長把發10/13 01:44
30F→: 言和申訴權利極小化。看在下本篇推文第一句就知道。10/13 01:44
31F→: 已經用委婉口氣請被申訴者修改文章,仍是枉然,還得10/13 01:45
32F→: 到一頓他不爽的警告~^^10/13 01:46
33F→: 下午5點未修正,在下說有點刻意。晚上10點還未修正10/13 01:47
34F→: 就是看準在這裡可以這樣搞。真爽~^^10/13 01:47
35F→: 建議小組長建議不如不用,直接說沒事就好。10/13 01:48
2F→: 對於對方過度針對,稍微踩個煞車,願兩派無對立,否04/21 15:38
3F→: 則這話題要先止住了。04/21 15:39
9F推: 酸了點算不算是不當言詞?佛板明文禁止酸言酸語。難09/14 12:03
10F→: 不成世俗不好聽的惡言第一次來佛板推文都不能判禁言09/14 12:03
11F→: 。只能先判警告?這種裁決只能說很荒謬。世俗人都知09/14 12:03
12F→: 道算哪根蔥是貶損。既已判即應算判例。而非先警告後09/14 12:03
13F→: 再訂為判例。09/14 12:03
1F推: 已從建議從輕量刑,改判禁言七日,故剩一天可解禁。09/07 01:40
1F→: 已將針對攻擊板主納入一般人身攻擊範疇09/06 15:27
11F→: 了解。已夜,明日補上09/07 01:42
12F推: 佛板『佛板違規處置方式』:一周~3個月09/07 09:22
13F→: 2-2;3-6 都是一周。與n月無關 之前yogi案件,妨09/07 09:23
14F→: 礙板務也是一周起跳。現歸納為人身攻擊依過往判例反09/07 09:24
15F→: 而變成2個月起跳。看清楚,批判板主是刑度最輕的。09/07 09:25
16F→: 現在依組務規範,以後若無據或理由不充分冠板主罪名09/07 09:26
17F→: 刑度兩個月以上。以上回覆souldragon。請先做功課09/07 09:27
1F→: 被禁言有所不滿是可以理解的。濫權不是這樣解釋09/03 00:41
2F→: 當你按post前,有提醒文:發文前請詳閱版規09/03 00:43
3F→: 貼文請發表三行以上心得。09/03 00:44
4F→: 這都已是發文者義務>09/03 00:44
5F→: 第二章 板友應注意事項09/03 00:45
6F→: A.使用者於發言前,均有詳閱相關板規之義務,於板規09/03 00:45
7F→: 有疑問者,請「事先來信」詢問以利彙整。09/03 00:46
8F→: 板主禁言貼文沒心得的是心證,也是板規所規範的09/03 00:47
9F→: 你若懷疑濫權,不清楚板規可以來信詢問,或者09/03 00:47
10F→: 用審慎態度來問。怎麼自下定論?我沒濫權就是你攻擊09/03 00:48
11F→: 板主。這不是很明顯?09/03 00:48
12F→: 你若不知道板主都有去信告知貼文,怎知板主有濫權?09/03 00:50
13F→: 也不知道寫信寫甚麼給他們,還說我獨斷訂立板規。這09/03 00:50
14F→: 是漏洞?我沒跟板友討論過?目前討論3-6是甚麼?我問過09/03 00:52
15F→: 誰或請教誰還要跟您報備?09/03 00:52
16F→: 至於出言不遜是指:→ yogi: 看到B版主執行板規荒腔09/03 00:54
17F→: 走板我只能搖頭 到底在搞毛啊XD09/03 00:55
18F→: 這種話不像學佛人說的,請知悉。再者我是b不是B。09/03 00:55
19F→: 請用板主,不是版主。先這樣。祝福你早日走出來09/03 00:56
20F→: 不是指在下被批判的東西,是你的用詞09/03 00:56
21F→: 建議請勿認為自己對就對,多方考據09/03 00:57
22F→: 時序尚未清楚前便驟下斷論。這也是您最討厭的心理09/03 00:59
23F→: 猶如您未知有去信轉貼者信箱,便說我:09/03 01:01
24F→: 又沒有先行警告讓大家有所準備 直接就水桶42天一樣09/03 01:01
25F→: 然後說我長期以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採用默許的態度09/03 01:02
26F→: 我是採不告不理方式,已經陳述過,也通知過轉貼者09/03 01:03
27F→: 這都是考據不足而誣賴在下濫權的直接證據09/03 01:04
28F→: 像你這樣投訴,板主還有沒有時間要不要管板執法啊?09/03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