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ddhism板主濫權水桶

看板HumService作者 (Yogi)時間9年前 (2016/09/03 09:44),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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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09/03 00:41,
被禁言有所不滿是可以理解的。濫權不是這樣解釋
09/03 00:41
我說你濫權的時候 被禁言的可不是我呦

09/03 00:43,
當你按post前,有提醒文:發文前請詳閱版規
09/03 00:43

09/03 00:44,
貼文請發表三行以上心得。
09/03 00:44

09/03 00:44,
這都已是發文者義務>
09/03 00:44

09/03 00:45,
第二章 板友應注意事項
09/03 00:45

09/03 00:45,
A.使用者於發言前,均有詳閱相關板規之義務,於板規
09/03 00:45

09/03 00:46,
有疑問者,請「事先來信」詢問以利彙整。
09/03 00:46

09/03 00:47,
板主禁言貼文沒心得的是心證,也是板規所規範的
09/03 00:47

09/03 00:47,
你若懷疑濫權,不清楚板規可以來信詢問,或者
09/03 00:47

09/03 00:48,
用審慎態度來問。怎麼自下定論?我沒濫權就是你攻擊
09/03 00:48

09/03 00:48,
板主。這不是很明顯?
09/03 00:48
板主是否濫權本來就是可受公評可以合理懷疑的事情。 我當然不知道你私下有沒有去信警告每一個轉貼文章的人, 但是你在"那個時間點"的判決就是放過其他一樣轉貼文章的人,單獨裁罰E板友水桶6週, 而放過其他一樣沒有心得的轉貼文章, 那麼這樣被人說濫權也是合理的懷疑啊!

09/03 00:50,
你若不知道板主都有去信告知貼文,怎知板主有濫權?
09/03 00:50

09/03 00:50,
也不知道寫信寫甚麼給他們,還說我獨斷訂立板規。這
09/03 00:50

09/03 00:52,
是漏洞?我沒跟板友討論過?目前討論3-6是甚麼?我問過
09/03 00:52

09/03 00:52,
誰或請教誰還要跟您報備?
09/03 00:52
這分成兩件事 1. 你要都用私下告知的方式來處理公眾事務,那是你自己採取的作法。但是轉貼文章不附 心得在佛教系列板本來就是很多人都在做大家都默認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要嚴格執行板 規,為什麼不發個公告就好?還是說用私下警告的方式你就可以argue說你有警告E所以 罰他,沒警告其他人所以不罰?好,如果你大家都有警告了,那為什麼那個時間點你只 罰E一個人?不管怎麼看,你有警告或沒有警告在先,就那個水桶E公告的時間的時間點 來看,都必然會推論出你在整個處理所有轉貼文章的時間軸上面必然在某個時間點存在 執法標準不一致的情況,那麼被人譙你板務亂搞也只是剛好而已。 2. 你每次修訂板規的作法都是直接貼出整套的板規。例如2015年7月 2016年2月 8月你都 是這樣做。你在修訂板規以前沒有跟大家討論過,修訂公告以後也沒有公開特別指出 需要注意的增修條文。當然這都是板主被站規賦予的權力,但是既然你要合法地這樣,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被人質疑囉。就像馬英九的所作所為也都是依法行政,那所以人民 對他的質疑也都是來亂的都在出言不遜嗎?當然你要學馬英九這種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而在法條之間貫徹自己的獨裁,這照目前站規來說當然也是沒問題的。只是被人噹就 把人水桶,我想連馬英九都做不到這種事吧。

09/03 00:54,
至於出言不遜是指:→ yogi: 看到B版主執行板規荒腔
09/03 00:54

09/03 00:55,
走板我只能搖頭 到底在搞毛啊XD
09/03 00:55

09/03 00:55,
這種話不像學佛人說的,請知悉。再者我是b不是B。
09/03 00:55
噗 來這套。這邊叫PTT,不叫道場;我稱呼你是稱板主,不是稱師兄;治理看板也應該用 一致的標準,不是都用經營小道場那種人治的方式。

09/03 00:56,
請用板主,不是版主。先這樣。祝福你早日走出來
09/03 00:56

09/03 00:56,
不是指在下被批判的東西,是你的用詞
09/03 00:56

09/03 00:57,
建議請勿認為自己對就對,多方考據
09/03 00:57

09/03 00:59,
時序尚未清楚前便驟下斷論。這也是您最討厭的心理
09/03 00:59

09/03 01:01,
猶如您未知有去信轉貼者信箱,便說我:
09/03 01:01

09/03 01:01,
又沒有先行警告讓大家有所準備 直接就水桶42天一樣
09/03 01:01

09/03 01:02,
然後說我長期以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採用默許的態度
09/03 01:02

09/03 01:03,
我是採不告不理方式,已經陳述過,也通知過轉貼者
09/03 01:03

09/03 01:04,
這都是考據不足而誣賴在下濫權的直接證據
09/03 01:04

09/03 01:05,
像你這樣投訴,板主還有沒有時間要不要管板執法啊?
09/03 01:05
奇怪了,在組務板提出申訴本來就是站規賦予使用者的權利。又沒有人逼你要當板主,那 麼身為板主面對申訴本來就是自己的工作範圍要承擔的責任,怎麼好像這變成我的錯了? 這麼說啦,濫權兩個字就是針對你執行板務的評論,執行板務是公務,那麼這當然也是可 受公評之事。可受公評之事是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這跟你實際有沒有濫權本來就不 能放在一起來看。邱毅被九把刀罵政治垃圾而提起訴訟,邱毅當然不是政治垃圾囉,但是 法院一樣用可受公評之事為由判決無罪,政治垃圾一詞尚且還隱含人身攻擊的意味,濫權 兩字根本就是個針對事情的評論,你要看成是對板主的攻擊,然後還錯誤地引用板規來擴 大解釋只為了把我水桶: 1-1.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 如使用者反以言詞攻擊板主,得依「妨礙板務」禁言之。 3-14.不得以言詞推文或撰寫文章妨礙板主處理板務。 我倒是請問:照1-1來看,我哪裡符合這條的先決條件"板主執行板規時,遇違規相關之 疑問或嫌疑,可要求板友解釋。"再從3-14來看:"不得以言詞推文或撰寫文章妨礙板主處 理板務。"板主執行板務被批評,本來就屬於板務討論的一部份,你這條3-14如果要這樣 來解讀的話,根本無異於規定人民不得批評政府。你訂下這種侵犯言論自由的條文拿來 對付那些對你的板務執行有異議的板友,這不叫獨裁叫甚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18.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72867066.A.E83.html

09/03 15:27, , 1F
bud標準不一刪文就累犯了 查本板"這世界真的有鬼神嗎"
09/03 15:27, 1F

09/03 15:29, , 2F
問佛教能不能神遊宇宙星雲 用道教觀點的波文都沒刪文
09/03 15:29, 2F

09/03 15:31, , 3F
刪文的理由是"內容和佛法無關" 結果一堆無關的也沒刪
09/03 15:31, 3F

09/03 15:35, , 4F
刪文的理由"非佛教觀點" 結果都自己主觀認定選擇刪文
09/03 15:35, 4F

09/03 15:40, , 5F
3-14基本上就霸王條款 之前還有規定什麼要尊敬板主..
09/03 15:40, 5F

09/03 15:42, , 6F
私信給板友說勸你好好做人 把板面當成自己的領土在管
09/03 15:42, 6F

09/03 15:44, , 7F
sitos當時不但沒把bud撤換 好像連警告也沒有 超無言
09/03 15:44, 7F

09/03 15:46, , 8F
然後這幾年來就一堆板友一直來組務上訴佛板 不堪其擾
09/03 15:46, 8F

09/03 21:49, , 9F
9/5會裁判,追加證據請於此日前
09/03 21:49, 9F
文章代碼(AID): #1NoYhww3 (Hum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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