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b19880115
作者 b19880115 在 PTT [ Keelung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5則
限定看板: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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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F推:沒辦法殺人罪最低10年.06/27 17:01
102F→:喝酒在撞因為是自陷無行為能力,一樣重.06/27 17:04
107F→:六百萬應該是民事的部分吧.06/27 17:05
112F→:可能因為他才十六歲,還有很多年可以工作.06/27 17:06
114F→:應該不會關滿十二年啦,應該會提前假釋06/27 17:06
129F推:幫高調06/27 17:08
134F→:他後續繼續砍的行為已經不是正當防衛了06/27 17:10
138F→:被害人打第一拳 行為人對此行為的回擊才是正當防衛或過06/27 17:10
141F→:當,可是他是持續一直反擊,被害人早已沒有攻擊行為了.06/27 17:11
143F→:義憤殺人實務上常用的只有兩個類型,這個情形還不算06/27 17:11
146F→:十年以上不可能緩刑06/27 17:11
152F→:唉...希望他可以早點假釋囉06/27 17:12
25F→:性侵犯會因此不犯案嗎,我覺得會犯案的就是會,跟本沒差.11/18 15:16
38F→:很明顯你的看法跟社會出現的數據不一樣.11/18 15:18
50F→:有哪篇統計比較過開放專區前跟後的性犯罪率嗎?11/18 15:19
54F→:我提什麼數據,應該是說有幫助的人提吧?11/18 15:19
59F→:不提就維持現狀就好了阿,扯那麼多幹麻?11/18 15:20
84F→:酒駕跟車禍發生有沒有關係,這個跟本不證自明,但開設紅燈11/18 15:22
86F→:區跟降低性犯罪率,有科學數據在來說嘴.11/18 15:23
88F→:問十個路人都這樣回算嗎?11/18 15:24
92F→:如果你說問十個一百個路人都不算,你根本就是程序上刁難.11/18 15:24
93F→:喔,問一千個也一樣,謝謝.11/18 15:24
95F→:這種問題就跟叫別人統計跳樓跟受傷有沒有關係一樣11/18 15:25
97F→:你現在做的事就是證據阿(你說的數據)11/18 15:26
98F→:一千個一萬個對事情的感受是社會合理可接受,就像法官判11/18 15:26
99F→:案也是參考社會觀感 除非你說不參考社會觀感11/18 15:26
106F→:前提是死刑犯可以這樣子讓大家按讚11/18 15:28
108F→:不然你反證不是阿,證不出來就維持現狀阿11/18 15:28
113F→:喔,數據的主客體是啥?統計標準是啥?11/18 15:29
118F→:你覺得不用喔,那就維持現狀不要吵了,改變是要花錢的.11/18 15:29
119F→:那等你問一百個路人都這樣說的時候 確實是不證自明11/18 15:30
125F→:我說的不證自明可是可以問一千個一萬個人對酒駕與車禍的11/18 15:30
126F→:看法.11/18 15:30
128F→:沒問,那你問了嗎?11/18 15:31
130F→:地球是不是平的是科學問題,開紅燈區有啥科學依據嗎?11/18 15:31
133F→:喔都沒問喔 那就維持現狀 不要開紅燈區了阿11/18 15:32
136F→:因為沒法科學證明降低犯罪率嘛11/18 15:32
141F→:況且酒駕還是沒人反對的法律 有什麼好問的11/18 15:33
148F→:酒駕法律有民意基礎的立委立法 這樣可以證明多數人同意11/18 15:34
152F→:了,竟然是多數人同意,就可以接受. 至於你說的不證自明有11/18 15:34
154F→:什麼依據嗎?11/18 15:35
156F→:我覺得科學證明開紅燈區也不會有差11/18 15:35
160F→:如果大家都懶的證 那就維持現狀咩11/18 15:36
162F→:哦?你覺得沒關嗎?11/18 15:36
167F→:你要打翻我覺得 你就去證阿 不證就維持現狀嘛11/18 15:37
172F→:是不是屁話要看你的目的是啥 然後加入要件找客體統計11/18 15:37
173F→:喔 那你覺得的那件事與這件事無關阿11/18 15:38
178F→:你的統計那麼隨便 你爽就好阿11/18 15:38
179F→:科學的事實?你證明了嗎?11/18 15:39
184F→:統計的隨便還不如不要統計的好 更慘11/18 15:40
187F→:我覺得 背後意義是要維持現狀 你反對喔?那證明推翻阿11/18 15:40
188F→:酒駕這件事可以問一千個一萬個都行11/18 15:40
190F→:我這麼覺得什麼?11/18 15:41
195F→:我覺得 喔對阿 覺得想推翻 那就舉證推翻維持現狀阿11/18 15:41
197F→:我的根據就是這項概念維持到現在沒被人推翻11/18 15:42
198F→:因為現狀存在 所以有"我覺得" 這就是依據11/18 15:42
201F→:要推翻嗎?請舉證不合理之處.11/18 15:42
204F→:聽你在掰 有數據嗎?有數據我就接受阿 而且我不會像那個611/18 15:43
206F→:666故意用程序刁難,雖然還是被我以立法民意打回。11/18 15:43
209F→:我就跟你講我是站在維持現狀較好的依據你聽不懂喔,當初11/18 15:44
212F→:覺得不開紅燈區難道不也是專家統計立法嗎?11/18 15:44
213F→:你覺得當初專家不設立 是隨便沒統計喔?是嗎?11/18 15:44
216F→:你現在覺得他們是錯的 阿你數據拿來11/18 15:44
217F→:你覺得不是喔 可惜現行制度專家就是這麼認為,除非你認為11/18 15:45
220F→:他們隨便立法.11/18 15:45
223F→:可惜你覺得的是少數意見 我不想討論特例11/18 15:45
224F→:你們兩個特例阿 我又不是 跟你們兩個特例還有啥好講11/18 15:46
229F→:阿立法就給專家做有這樣的結果 阿你就說他們都特例就好11/18 15:47
231F→:阿不就都給你說就好11/18 15:47
236F→:喔 我的是有民意基礎的立委立的法啦 你的是啥我不知11/18 15:48
238F→:你的又沒民意基礎 我的跟你的又不一樣11/18 15:48
240F→:我說的我覺得跟你的基礎不一樣11/18 15:48
241F→:事實上就是有阿 不是覺得的問題11/18 15:49
243F→:等你可以統計出開紅燈區會減少性犯罪 我的看法就是錯的11/18 15:49
245F→:那也要等你有數據再說,在此之前 你們兩個就是特例11/18 15:50
251F→:重點是能不能降低犯罪率吧?11/18 15:51
252F→:我從頭到尾就在說這個喔11/18 15:51
256F→:有立法民意基礎替我背書阿 你覺得勒?11/18 15:52
258F→:數據嘛 再哪?11/18 15:52
261F→:你的專家科學研究數據再哪?11/18 15:52
265F→:要推翻就拿數據,不然不要浪費別人時間.11/18 15:53
273F→:那等有數據確定可以降低犯罪率再說11/18 15:54
278F→:有數據我就信阿 我不會玩無聊的刁難遊戲.11/18 15:54
283F→:相同國情的或許可以參考,或是精神醫學也行.11/18 15:55
285F→:不扯了 有數據再說吧.11/1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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