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合夥可行嗎 A出錢 B出力
※ 引述《dlink517 (淡定淡定淡定)》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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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8.161.71.232
: → XXPLUS:問題是來問的人好像是B耶,而且這裡沒人要鳥A的死活 03/21 13:46
: → dlink517:A如果這麼懶,風險都不控管好,錢賠光也應得的 03/21 13:50
: → dlink517:怎麼可能投錢完全不管事,錢還會一直蹦出來,沒那麼爽的 03/21 13:51
: → dlink517:A的死活的確堪慮,但他這樣射後不理...真的也無法可幫了 03/21 13:53
: ※ 編輯: dlink517 來自: 118.161.71.232 (03/21 14:01)
: ※ 編輯: dlink517 來自: 118.161.71.232 (03/21 14:09)
: 推 aa182201:這就是合作跟雇用的差別吧XD 03/21 15:25
感謝給位大大的回應
其實我的立場是A啦
我覺得大家的回應都還蠻幫A想的呀
看來大家都不太看好這樣的合作方式 (大家是被騙得很慘嗎 XD)
不過我覺得用雇用B的方式,獎金就算給的再高,
沒有股權,一定不會有想打拼的感覺
B也不是講得一口天花亂墜要騙我錢的人啦
反而是我看重他的專業能力
想一起合作
但基於現實因素,短期內我不太能實際參予公司第一線營運
只能當投資人
提出B不領薪的方案,也就是B把薪資投資額,分期還款
有大大提到要列入會計記錄這倒是很重要
認真研究了一下一家公司的成立與營運
稅務與會計真是複雜呀
感謝各位
會再去想想
若還有疑問再上來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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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237.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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