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合夥可行嗎 A出錢 B出力
想了一下,發表一下小弟的拙見
這種模式換個角度去思考
A完全出資就是這間店的老闆,擁有100%的股權
A請B來當員工 , 條件是無底薪高獎金50%分紅 , 虧損老闆扛
B隨時都可能因營運狀況不佳而被替換掉
A要做的事情就是,營運給B負責 , 財務再給另一個人負責(或A自己負責)
減低避免監守自盜的風險
現況B負責營運(其實就類似店長職務) , 但A還要另外培養儲備幹部
避免店長隨時不幹的狀況
A是裡面最吃虧.壓力最大的,店出任何狀況,他是負所有責任.要收全部的尾
B撐不下去,是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
所以A一定要有一個體認.人都是會變得,不管是股東或店長
既然是A出資開的店,就要有人會一直變動的打算.a要做好防範措施才是
而不是一直想怎樣的財務分配才能長長久久(因為長長久久本來就是不可能的)
我覺得最理想的狀態是A依營運狀況不斷變動管理層.才理想
衝刺期用衝刺期人才.該時期過了,這人也差不多離職了
(不是惡意要他離職, 而是一個周期到了,就是會自然汰換 )
穩定期就換穩定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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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職缺有點像房仲業務, 無底薪 高抽成
有聽過房仲業務因為無底薪,所以理所當然就該擁有公司股份的嗎?
初期營運不賺錢當然很辛苦, 不過相對來說,B用初期的辛苦換這張入場卷
如果公司一開始找別人來經營有賺錢了...或許B是完全沒機會入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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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ing (秀秀喔 ~)》之銘言:
: 請各位老闆指教
: 如果與A與B想合夥開一家店 (eg.咖啡廳、小餐廳之類的)
: A 出200萬 ,佔股50%,但完全不參與第一線工作 (因為有別的工作)
: 頂多當嘴砲顧問或用人脈找廠商、找銀行
: B 負責營運、看店,完全沒出錢,但四年不領薪,佔股50%
: (因為預設薪資 4.5K/m x 48 = 216萬)
: (A B都是同產業人員,很清楚這行吃人頭路的薪資大致就是如此:4~5萬)
: 不過這一行第一年應該完全沒賺,甚至會虧本
: 所以B第一年應該完全沒有薪水,做白工,吃自己
: 如果第一年兩百萬燒完的話,大家就解散
: 第二年小虧~打平~小賺 (淨利每個月5~10萬之類的)都可能
: (此時的B還是沒領薪水,但如果有賺錢,假設淨利10萬,可拿到 10/2 = 5萬)
: 第三年第四年之後的發展很難說,
: 但通常也就是比小賺多一點 (淨利頂多到20~30萬),
: 不會是能大賺錢的產業,
: 圖的就是個穩定(吃人頭路總有擔心被炒的一天)與實踐夢想
: A有可能在第四或五年才投入公司工作
: 大家可以稍微分析這樣的設計對兩人來說公平嗎
: 對A來說當然最大的風險就是200萬在頭一兩年燒光,什麼都沒了
: 對B來說就是自己辛辛苦苦做起來,但四年後A卻可以坐享其成,空降回來工作
: 會像社群網戰一樣
: CEO(B)後來嫌金主(A)沒啥作用把A踢掉嗎?
: 不過電影裡,金主會被踢掉,是因為被騙簽了股權會被稀釋的合約
: 而這行不致於大賺幾千萬幾億的,
: 不會有像電影一樣,一開始出的股本與營收相比明顯太低的狀況
: 我給的數字是很實際的數字
: 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
: 或是要怎麼樣設計對兩個人比較公平呢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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