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王如玄:22K不該嫌少
共 63 篇文章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rk0204 (Mark)時間14年前 (2010/04/11 19: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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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的資訊(http://law.moj.gov.tw). 比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條文. 在2009年 6月 5日與2010年 4月 2日所修改之條文( 5、 6、 7、10、14、26條). 就可以知道原文與修改後的,要轉貼很簡單,只是怕沒啥人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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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時間14年前 (2010/04/12 00: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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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已於上一篇推文裡說明,這裡就不多廢話了。. 很簡單,你要看開放他們來台「做什麼」..... 人家來參展,人家來演講,人家來開研討會,. 是有排擠怎麼樣的工作機會,又有怎麼樣方便中國人士投資台灣?. 我不知道你怎麼會有這個「應該」的.... 真要方便中國人士投資台灣,修改的條文會是你上一篇列的那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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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uare (瓜籽)時間14年前 (2010/04/12 17: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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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我的感想是,這些條文修改都只規範到正常商業活動,例如商展、訪問、受訓等等,完全沒有搶走台灣原本的就業機會。. 如果原 PO 有不同意見,請把具體條文點出來,不要 PO 一大段魚目混珠。.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85.72.

推噓5(5推 0噓 17→)留言2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ealoe (YoY)時間14年前 (2010/04/13 16: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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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很多人會被取代吧. 一、商務訪問。. 二、商務考察。. 三、商務會議。. 四、演講。. 五、商務研習 (含受訓) 。. 六、為邀請單位提供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服務活動。. 七、參加商展。. 八、參觀商展。. 這是節錄前面某板友的文, 可能是我不太理解, 我想請問. 1.商務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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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kempton (skempton)時間14年前 (2010/04/13 2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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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有能力的人就去找一份你自認薪水合理的工作,. 能力強的一個月可以賺到4、5萬或更多,. 你老闆不會付不起。. 沒能力的、找不到工作的、甚至長期失業的. 那就去領22K吧,22K就好像社會福利一樣,. 別再嫌社會福利金太少了吧,原本是沒有這樣好康的,. 別一邊領失業救濟還一邊嫌「以我的能力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