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官利用判決文諷刺時政?

看板politics作者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時間13年前 (2010/11/06 02:30),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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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絕不可把政治責任與刑事責任混為一談, 理由書只是在敘述論理經過與說明他對各項證據的信任度解釋, 刑事責任需要很強大的犯罪才行,而且也要對法條有嚴謹的解釋, 尤其是這種大案子,法條的解釋本有衝突,自然如此。 任何法官必須先保留無罪推定,然後在審理中慢慢形成心證, 但是卻無由枉顧法條與證據,這是很重要的, 大家只關注在他所提的事例因為這是一般新聞人可以炒作的, 就跟之前蔡守訓等法官一樣,完全沒有人去看他們對證據的認定如何, 因為大家不懂!新聞習慣以腥羶色來炒作話題,所以最拿提出爭議, 但是在討論這種問題時,如果是法律案件是要用嚴謹證據的,而且每個人認定不同, 況且還有最高法院,那才是真正的決勝點,尤其是這種案件前兩審沒用, 只有到最高法院才能真正的定讞。 不過,老實說,周法官如此判決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但也只能說法官難為。 -- 厚黑的三層功夫:面厚心黑  厚如城牆,黑如煤炭;厚而硬,黑而亮;厚而無形,黑而無色 厚黑的讀書進程:走馬看花  埋頭苦讀->略觀大意->不求甚解->不愛讀書->無書讀無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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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什麼必要去管社會觀感佳不佳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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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我不客氣講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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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責任跟法律責任是要分開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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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政治獻金, 應該要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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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私下收幾億, 被收押了趕快說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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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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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的人財產申報常常"漏報", 被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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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補申報, 這樣的做法讓人覺得他們對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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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錢很 心虛
11/06 20: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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