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唉,第二個余文出現在外交部了~
※ 引述《lovetoday (海賊--黎明篇)》之銘言:
: 喜歡拿SOP作業流程來辯護的人來說說看,外交部對駐外單位所發送的文,
: 標準的公文流程究竟該怎麼走? 這類重大訓令,公文可以不經過總統府、
: 行政院長嗎?
: 總統職責之一就是外交事務,諭令駐外單位拒絕外援這麼重大的決策,公文
: 可以不經總統就發送出去? 如果外交部有這麼大的權力可以背著總統搞,核
: 可主管該不該以叛國罪論處? 如果外交部敢私下發送,那小馬失察之責也不
: 小,難道不該出面道歉? 還是小馬認為,錯在they,都是外交部的錯,我沒
: 任何責任? 還是小馬認為外交部直屬行政院管,所以是劉兆玄要負責,我沒
: 任何責任?
: 另外整件事最匪疑所思的:
: 那時外交部長人不在國內,幕僚未請示院長、總統就"敢"發這個文?
一個簡單的問題︰請問外交部以總統名義代致友邦賀唁電後報府
是由誰核定的你說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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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99.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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