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唉,第二個余文出現在外交部了~
→ grifonxu:http://0rz.tw/8EFw9 163.17.184.187 08/20 12:16
所以這份電文是很好的檢視樣板,送到府方的決行層為誰?會到祕書長嗎?
FIN303號電文呢?也到祕書長嗎?光是一個芬蘭代表處在四月四日專電文號
就編到550號,外交部有多少外館咧?大的外館發回部內電文更多吧?通通
都會副送府方後上陳秘書長決行再呈總統閱嗎?所以一局權責劃分對普通外
館電文是由局長甚至科長決行道理在此,這也是不才認為莊有誤導之嫌。
→ grifonxu:上行公文 上行單位都在裏頭 163.17.184.187 08/20 12:23
→ grifonxu:相對另一個都沒有 其實很簡單 163.17.184.187 08/20 12:23
→ grifonxu:再爆份由上行單位的即可 163.17.184.187 08/20 12:24
→ grifonxu:實際上外交部的電文很多 有依些經常帳目 163.17.184.187 08/20 12:25
→ grifonxu:經費支出的電文 真的會送到總統府? 163.17.184.187 08/20 12:25
這些恐怕都是總統交辦外援案的,送府方就是回報執行進度咩~
→ grifonxu:http://0rz.tw/EvCWf 163.17.184.187 08/20 12:32
→ dreamysky:樓上專業?!= =+沒有機密風險嘛? 219.84.254.85 08/20 12:33
→ grifonxu:P.6 WD590 這種純法律問答也要送? 163.17.184.187 08/20 12:33
問題重點在該副送府方電文在總統府一局陳核決行層級,依據憲法國防、
外交事務權限屬總統,可是不代表所有這方面公文都會呈總統閱的。
→ grifonxu:簡言之 一爆解萬惑 爆了一次 163.17.184.187 08/20 12:33
→ grifonxu:再爆一次 上行公文 讓九流待不下去不是 163.17.184.187 08/20 12:34
→ grifonxu:更好
依據今天報紙揭露資訊外交部曾去電國安會,國安會指示洽詢國土安全辦
公室資源需求,由於國防、外交及兩岸事務自李前總統時期即屬總統權限
,國安會指示資源需求問院長的救災政策諮詢幕僚,並依據渠回覆決行,
核難謂逾權或失職吧?真正該追究的是國安會及國土安全辦公室這兩個權
責單位失職較符實情吧?請看下址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10次會議(行政院
國土安全三合一聯合政策會報)紀錄
http://www.ndppc.nat.gov.tw/ContentDetail.aspx?MID=664&UID=734&CID=2418&PID=664
裁示二、請行政院反恐辦公室配合規劃成為「國土安全辦公室」,強化協調
三個機制的幕僚角色,並擔任本院三合一政策會報的綜辦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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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9.83.21
→
08/21 12:47, , 1F
08/21 12: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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