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要怎麼求屋主成交?

看板home-sale作者 (我就懶)時間1年前 (2023/01/20 01:57), 1年前編輯推噓2(4216)
留言22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13 (看更多)
※ 引述《junior020486 (軟蛋頭)》之銘言: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 後過了幾個月後成交3950萬(這案例就是典型的仲介不放手案例)。 : : 奇怪大家遭遇怎麼差這麼多 : : 拉仲介費這種事我從來沒遇過! : : 仲介費一開始就明碼標價寫在 : : 斡旋單以及委售契約了! : : 既然寫在合約自然就是價格的組成 : : 那就是交易成本,通常寫多少就是多少 : : 我買賣過這麼多房子, : : 從來沒有一個仲介跟我多收 : : 經常都是少收 : : 當然我碰過仲介願意退讓換取成交 : : 但那是仲介的權力,並不是理所當然 : : 既然沒有達到議定價格就不叫"成交" : : 更無所謂"卡成交"情事 : : 不同意仲介費直接在斡旋單/委售契約 : : 畫掉寫上你覺得合理的仲介費就好了 : : 當然還有更大的大絕是叫你家立委去修改 : : 不動產經記條例,直接下修仲介費價格 : : 我也很樂觀其成 : : 不過做人做事還是要有點格局 : : 不要當下同意議定的服務費價格 : : 用了別人的服務,最後又在價格上GGYY : : 這很 low 啦~ : 這個我不同意 : 如果是買方,根本不會知道屋主的實拿跟賣服是多少 : 以我最近換房的經驗來說 : 我實拿1540,賣1580 : 買方根本不會知道屋主的實拿價 : 買方只會知道自己需要繳2趴買服 : 這樣買賣雙方的服務費 : 40+31.6=71.6萬 : 其實都是買方付的 : 你說難道1560仲介不能做嗎? : 這樣還是有51.6萬的服務費 : 就是不能做,他們就是要往上拉啊XD : 我買另一間,2325萬,繳了46.5萬的買服 : 但是屋主實拿天曉得 : 你看,46.5萬他們也是覺得不夠啊 : 還是把賣服灌進去總價讓我吞啊XD : 其實仲介費確實太高了,我一賣一買前後不到一個月搞定 : 連我看屋,都是591先選好丟仲介帶看XD : 隨便交易一下,賣服買服就快200萬 : 還不算代書退傭噢 : 不動產經紀條例確實要修法一下啦 : 當然我完全同意有使用就付費 : 但是以我賣的那間來看,買方繳了我的賣服+他的買服71.6萬 : 仲介服務費真的有價值71.6萬嗎? : 我買的那間可能買服賣服破百萬 : 仲介的服務真的有價值破百萬嗎? 不好意思 不是要落井下石 但是只有我覺得這是真正的現世報嗎? 1) 仲介費 買方質疑仲介費太高也就算了 賣方嫌仲介費? 精神分裂嗎? 委託書誰簽的? 沒跟你說明仲介費嗎? 成交合約誰簽的? 覺得仲介費太高怎麼不自售? 交易就是你情我願 有不爽事先講 這就跟一個病患到你診所做手術 所有狀況都解釋清楚了 做完手術付完錢 在休息區靠北你的手術真的有這個價值嗎? 你會不會覺得很無言 2)仲介職業道德 現在買的物件有瑕疵不開心 開始靠北仲介沒道德 首先是你自己沒常識 事故非交易戶本來就沒必要告知買方 這是法律 你按照法律付費 仲介按照法律服務 要講道德? 你願意付額外的道德服務費嗎? 知道為什麼很多仲介一堆小手段嗎? 因為正直誠實的都餓死了啦 需要誠實的是買方 問題是現在是賣方市場 決定仲介素質的 是賣方 還在那邊靠北仲介 說什麼不是屋主的錯 有什麼樣的屋主就會有什麼樣的仲介啦 不然你直接聯絡屋主主張仲介失職要求雙方合意解約 看看屋主同不同意 我就問一句 5-6年後等你要賣的時候 仲介A : 主張隱瞞買方 盡力幫你賣高價 賣服%可談 仲介B : 主張誠實 收斡前保證買方清楚事故無爭議 收足4% 同樣盡力賣高價 你會簽給誰? 如果等你過戶後 法律修改為社區只要有非自然身故 整個社區都要註記並強制知會買方 你願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6.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4151021.A.6C0.html

01/20 01:58, 1年前 , 1F
房價之後一直漲也是現世報而已
01/20 01:58, 1F

01/20 01:58, 1年前 , 2F
我也覺得剛好
01/20 01:58, 2F

01/20 02:00, 1年前 , 3F
同意阿 房價漲本來就是現世報 台灣人短視近利的結果
01/20 02:00, 3F

01/20 02:03, 1年前 , 4F
請問房價漲為什麼是短視近利?
01/20 02:03, 4F

01/20 02:09, 1年前 , 5F
我猜小納今晚沒事XD,要去睡了~晚安
01/20 02:09, 5F
短視近利的的意思是 台灣人只在乎自己手上小小的利益 舉例來說 台灣的所得稅太低 以我待過的澳洲為例 只要打一份法定最低時薪的工作 基本稅率就是12%左右 相當於年薪40萬台幣的人 一年要繳快5萬塊的所得稅 更不用提高薪族 繳個40%-50%都是常有的 如果稅收直接從人民手上收走 人民就會肉痛 就會更在乎政府如何使用這筆錢 因為這是我繳的錢 但是講到加稅的政黨保證落選 所以有什麼選民就有什麼政府 那政府稅收不夠怎麼辦? 量入為出是不可能的 為了大撒幣 中央舉債地方賣地 這些都會造成通膨 房地產怎麼會不漲 政府不敢直接徵稅 所以用通膨間接徵稅 直接抽稅是100塊收走20 你剩80 間接抽稅是舉債 今天的100塊明天只能當80用 因為物價漲了 你失去的購買力就是稅金 沒有金融常識的人民根本無感 反正不是直接跟我抽稅就好 政府沒人監督 大手大腳的亂花錢 你高興政府高興 除了無產者大家都高興 ※ 編輯: hikaru0614 (180.217.66.42 臺灣), 01/20/2023 02:33:40

01/20 08:25, 1年前 , 6F
就結果來看該仲介的服務的確不值那個70萬啊?你要為房仲
01/20 08:25, 6F

01/20 08:26, 1年前 , 7F
報不平,好歹也舉個「付錢得到美好經驗」的案例;原原po
01/20 08:26, 7F

01/20 08:26, 1年前 , 8F
經過這次事件只會更覺得房仲無用
01/20 08:26, 8F

01/20 09:09, 1年前 , 9F
你舉的例很爛,短視近利是這樣用的嗎,就問你我們那些
01/20 09:09, 9F

01/20 09:09, 1年前 , 10F
政客的作為給他們再多錢會有用…?
01/20 09:09, 10F

01/20 09:39, 1年前 , 11F
就是這個原因,我已歐印。從人性推敲
01/20 09:39, 11F

01/20 09:41, 1年前 , 12F
,上漲促買、增稅灑幣、油水再循環
01/20 09:41, 12F

01/20 09:43, 1年前 , 13F
,有人買就能持續往上榨乾。至少近
01/20 09:43, 13F

01/20 09:44, 1年前 , 14F
幾年,持續歐印無誤。漲爆為止
01/20 09:44, 14F

01/20 12:10, 1年前 , 15F
DYOR
01/20 12:10, 15F

01/20 12:10, 1年前 , 16F
房仲唯一的義務就是居間而已
01/20 12:10, 16F

01/20 12:10, 1年前 , 17F
買賣雙方簽約,房仲就能收錢了
01/20 12:10, 17F

01/20 14:22, 1年前 , 18F
仲介無用是因為現在是賣方市場 買方市場你覺得仲介還
01/20 14:22, 18F

01/20 14:22, 1年前 , 19F
會幫著屋主欺騙買房嗎?
01/20 14:22, 19F

01/20 14:24, 1年前 , 20F
重點是監督 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錢被亂花會更不爽 近期
01/20 14:24, 20F

01/20 14:24, 1年前 , 21F
的幾個天價工程有多少人在意? 如果叫你繳60%的稅去蓋
01/20 14:24, 21F

01/20 14:24, 1年前 , 22F
蚊子館你還能這麼淡定?
01/20 14:24, 22F
文章代碼(AID): #1ZoOHjR0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ZoOHjR0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