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地合一稅 不溯及既往

看板home-sale作者 (魯過頭)時間9年前 (2015/02/13 14:27), 編輯推噓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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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溯及既往,那對實施之前北市持有期較長, 且出售後賺較多的屋主不是很傷嗎? 假設舊制所賣的房扣掉土增稅,屋子賺了600萬元, 因為財政部現在都要求核實課稅, 不能用房屋評定值算,那不就要繳45%的財產交易所得稅. 新制實施後才買的房子,超過兩年後售屋利得最多總共只要繳17%稅就好 也就是說若賺很多的話舊制要繳的稅比新制多很多,意思是這樣嗎?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北市今年非套房買氣不是更急凍嗎?因為對預備長期持有的屋主來說等105年後買的房子 ,之後賣,稅率會較輕,可以這樣推論嗎?可是板上卻覺得買氣會爆發,讓我有些困惑, 有人可為我解惑嗎? 謝謝! ※ 引述《bigmimic (支持漸凍人)》之銘言: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 內文: :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佈,若房地合一稅今年完成立法,明(105)年1月1日起, : 出售持有短於2年不動產者,按30%課稅,第3年起以稅率17%課稅,並享有長期減徵優惠 : ;而房地稅實施日前買進、持有的不動產,都不受新稅影響,仍依現制課稅,全國約 : 99.96%、超過973萬房屋、均不受影響。 : 昨房地合一稅拍板,最受關注是以實施日(暫定明年元月一日)訂的日出條款,遠較前先 : 幾個版本寬鬆,衝擊也較小。張盛和說,「105年1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只要持有期間 : 超過2年後出售,仍按現制課稅(即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 : )。」換言之,房地合一稅不溯及既往,主要以105年後購入的房產為對象。 :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比照奢侈稅課稅範圍,國內自然人或法人自105年1月1日起取得 : 並持有超過2年的不動產,出售時按課稅所得一律採17%稅率課稅,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 : ,則以30%稅率加重課徵。 : 另為防堵假外資的逃稅,在台購置不動產的非居住者及公司法人,房地合一稅將採分離課 : 稅,單一稅率30%,高於國人及營利事業17%稅率,不讓投機客有化身假外資的誘因,在 : 台炒房囤房。 : 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方面,財政部限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滿 : 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才能適用,但6年內以1次為限;另訂定排富門檻,出售總 : 價在4千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 為抑制短期炒作,對於105年1月1日後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以30%差別稅率加重課 : 稅,作為不動產類奢侈稅停徵的配套措施。 : 另外,為鼓勵長期持有,持有第3年起給予長期優惠,每年減徵4%,持有22年的出售利得 : ,最高可減徵8成;僅持有可供建築之空地者,減徵率減半。為符合高齡化社會需求,重 : 購退稅規定也將同步放寬,未來民眾以小屋換大屋也能退稅。 :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的精神在於導正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因此房地合一的稅收不會繳 : 入國庫,而是用來照顧青年、弱勢及老年人,預估一年可補助青年自購住宅貸款利率7.5 : 億、弱勢租金補貼24億,並補足未來長照保險費列舉扣除額10億稅收 : 連結: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13000044-260202 : 其他: : 這不是鼓勵今年快買嗎,房價要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6.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23808839.A.5EE.html

02/13 14:30, , 1F
大部分持有很久的成本沒上實價登錄者最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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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樣可用現值評定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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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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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逃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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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課稅是選擇性的 只針對高總價豪宅,抽樣查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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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一般小老百性的幾十幾百萬,政府懶得在那邊抽查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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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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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用評定現值計算的,會被抓出來補稅很多都是短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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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躲奢侈稅或是豪宅,才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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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法令還沒修正前,法律本來就是用評定現值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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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實價補稅的都是逃稅才被抓要懲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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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5:36, , 12F
所以就算新制實施,非豪宅的房子只要用評訂值去計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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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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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看聯合報試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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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實施前就是用評定現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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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我對核實課稅計算方式認知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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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2:16, , 17F
台北市八千萬,其他五千萬以上才用房屋現值/總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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