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建商說不管我門同不同意都可以改建?
※ 引述《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之銘言:
: 1.現在8層的房子如果將來蓋22層,一定比較瘦
: 2.所以一比一坪數分,你們也不一定是分8層,很可能是14層才放的下原來的8層,建商再
: 拿剩下的8層,簡單來說面積一定不會是8:14,應該是5:5左右
: 3.至於強迫更新的事情,你可以回一個文給他,條件沒談好有本事你來拆看看
: 順便寫個信給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把他的白目文當成附件給他們看看,請他們好好處理
: 要他們來跟地主詳細說明,什麼叫做不管同不同意都要改建
: 4.奇摩知識+上請看魏經執行長的知識檔案,他對於都市更新有很多相關問答值得參考
以我所認識的都市更新條例來說~
強烈建議使用權利變換來改建--
所謂的權利變換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評估~你家價值多少(佔全部的多少比例)~
等建商改建完 扣除建商蓋房子及雜七雜八成本
在依你之前估的比例去分剩下的權利價值(有可能1~2層)
而協議合建
建商是採用一一擊破取得同意書(用喊價ㄉ)
所以越後簽同意書 可能建商給他的利潤越高
以上是我所認識的~都有人數門檻
不用百分之百的人同意就可執行的
約3/5~3/4人數比例同意即可~但情況很多 所以
很多人數門檻都不一樣
以上寫的滿亂的 多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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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231.9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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