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建商說不管我門同不同意都可以改建?

看板home-sale作者 (halbert39)時間15年前 (2009/02/11 16:06),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21 (看更多)
※ 引述《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之銘言: : 1.現在8層的房子如果將來蓋22層,一定比較瘦 : 2.所以一比一坪數分,你們也不一定是分8層,很可能是14層才放的下原來的8層,建商再 : 拿剩下的8層,簡單來說面積一定不會是8:14,應該是5:5左右 : 3.至於強迫更新的事情,你可以回一個文給他,條件沒談好有本事你來拆看看 : 順便寫個信給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把他的白目文當成附件給他們看看,請他們好好處理 : 要他們來跟地主詳細說明,什麼叫做不管同不同意都要改建 : 4.奇摩知識+上請看魏經執行長的知識檔案,他對於都市更新有很多相關問答值得參考 以我所認識的都市更新條例來說~ 強烈建議使用權利變換來改建-- 所謂的權利變換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評估~你家價值多少(佔全部的多少比例)~ 等建商改建完 扣除建商蓋房子及雜七雜八成本 在依你之前估的比例去分剩下的權利價值(有可能1~2層) 而協議合建 建商是採用一一擊破取得同意書(用喊價ㄉ) 所以越後簽同意書 可能建商給他的利潤越高 以上是我所認識的~都有人數門檻 不用百分之百的人同意就可執行的 約3/5~3/4人數比例同意即可~但情況很多 所以 很多人數門檻都不一樣 以上寫的滿亂的 多多包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1.96

02/11 21:29, , 1F
現在的權利變換其實都是表面 其實還是類似協議合建
02/11 21:29, 1F

02/11 21:29, , 2F
建商去控制一些東西 可以去改變那些分屋的比例
02/11 21:29, 2F

04/16 02:20,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4/16 02:20, 3F

04/26 21:26, , 4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4/26 21:26, 4F
文章代碼(AID): #19aeRkRJ (home-sal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21 篇):
文章代碼(AID): #19aeRkRJ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