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建商說不管我門同不同意都可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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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7→)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bylon2時間15年前 (2009/02/10 23: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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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房子 35年的台北市大廈. 大廈有8層,有個建商寄說明書來說要改建22層. 每戶一比一坪數分,改建期間,一坪補償800房屋租金. 重點:. 1.建商拿14層會不會太爽?. 晶華酒店旁的巷子,建商得拿那麼多才能補貼啊?. 2.說:根據都市更新法XXXX,我們大廈強迫更新. 所以不管你們戶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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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7→)留言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時間15年前 (2009/02/10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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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8層的房子如果將來蓋22層,一定比較瘦. 2.所以一比一坪數分,你們也不一定是分8層,很可能是14層才放的下原來的8層,建商再. 拿剩下的8層,簡單來說面積一定不會是8:14,應該是5:5左右. 3.至於強迫更新的事情,你可以回一個文給他,條件沒談好有本事你來拆看看. 順便寫個信給台北市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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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lbert39 (halbert39)時間15年前 (2009/02/11 16: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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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所認識的都市更新條例來說~. 強烈建議使用權利變換來改建--. 所謂的權利變換請三家不動產估價師評估~你家價值多少(佔全部的多少比例)~. 等建商改建完 扣除建商蓋房子及雜七雜八成本. 在依你之前估的比例去分剩下的權利價值(有可能1~2層). 而協議合建. 建商是採用一一擊破取得同意書(用喊價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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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terspout (我看見常福在咬來威)時間15年前 (2009/02/11 21: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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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以前是地坪10坪左右,改建後是44坪,還另外有一個B1平面車位. 我們是從兩樓透天改建22層大樓,跟板友那種對半、四六分的輸很多. 施工期間也差不多是每坪800租金補貼..... 這大約是賀伯颱風來那一年的事..... 賀伯來的時後,水湮到二樓半去.... 住戶全都搬走了. 如果當時條件還沒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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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colee (幸福的人坐著看花)時間15年前 (2009/02/11 22: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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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容積猜測約640%. 法定容積應為商三 560%. 合建比例地主大約55% 建商45%. 預估合理成交比例應為60% 建商40%. 景氣好應該談到65/35. 對中山區的新成屋市價不熟 所以可能有些誤差(因為我都在大安區打轉(  ̄ c ̄)y▂ξ)畢竟整合好地段的土地很累 時機也不太好. 建商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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