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台灣為南島原鄉之個人管見
※ 引述《ilha ()》之銘言:
: 南島語族的源流,可以從幾個途徑來探討:
: 1.比較語言學
: 2.生物包裹(如構樹)
: 3.工藝(文化傳播)
: 4.口傳傳說
: 5.生物遺傳分析
: 上述每個途徑都未必能絕對保證查得出原鄉。
: 1.語言有可能發生用語代換的現象,祖語擬構也會有不同方案
: 2.生物包裹只能反映指標生物的擴散,而未必與人的擴散吻合
: 3.工藝的擴散亦未必如同人的擴散,一定有唯一性的對應
: 4.口傳傳說通常很難真實反映遠古,因為代際言傳可能改變
: 5.目前無法做到100%人人都抽血的全抽樣,故信心水準令人懷疑
: 南島語族原鄉在台灣有一個難題是,台灣研究者會傾向承認台
: 灣為主導的方案。這個自身地方性的主觀想法會限縮台灣研究
: 者的客觀性
這部份原作者已經有發文解說這個研究了
轉自 http://pansci.asia/archives/87653
其實作者說的很清楚
所有的事情應該要從「南島語族」談起(接下來我會明確使用這個名詞)。
南島語族是一個「語族」是一個「語族」是一個「語族」(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請把它們想像成一群有著相似發音、結構、或是文法的語言們。
使用這群語言的人們同時還共享其他的文化特徵,例如航海技術,或是樹皮布文化等等。
關於南島語的起源,大部分的語言學者認為,現存南島語中,語言結構最複雜、
最多樣化的地方是臺灣,所以推論臺灣是南島語以及與南島語相關的文化的發源地,
這就是所謂的「出臺灣說」(Out of Taiwan)。
..........................................................................
為什麼我會如此強調南島「語族」或南島「文化」呢?因為我覺得這就是我們研究的
解釋能力,也是我們研究的解釋限制。 我認為,解釋研究時,使用南島「民族」
這個名詞是有點危險的(僅限於中文,英文的話「南島語族」跟「南島民族」
可以有明確的區別),到底要用文化還是血緣來定義民族?我們的研究有能力推論
文化的傳播與擴散,但是「人」只是文化的載體,文化的傳播也不一定跟著血緣的
傳播,所以這項研究沒有辦法告訴大家「臺灣原住民的祖先就是現在這些說南島語
的玻里尼西亞人的祖先」(基本上這是人類遺傳研究能做到的事)。
......所以很可能說著南島語的人間不一定有血緣關係。當然,說南島語的人跟血緣
定義的南島民族會有一定的重疊(在幾千年前CCR還沒那麼盛行的時代……),
可是沒有辦法確定重疊多少。如果說講南島語的人就是南島民族,或是做出有關
民族擴散的推論,我覺得容易有民族主義方面的聯想,也誤解了文章中所要表示的意義。
: 從獨木舟能否克服黑潮,從而導致大規模的民族擴散?這個角
: 度來看,可以很清晰看出爭點
: 漢人在:東吳→隋煬→元朝→明朝
: 360 680 320(年數估值)
: 的過程中,有3次征夷州(琉球)失敗的紀錄,以及最後佔領台灣
: 的紀錄(明鄭)。這顯示了航海技術高超也很難運輸1萬人的武裝
: 部隊定居台灣。則BC5000~BC3000的獨木舟如何運輸大量的南島
: 民族由中國東南沿岸進入台灣,進而成為原鄉? 不無疑問
: 同樣可以觀察阿拉伯人傳播伊斯蘭教的路線來觀察,高超航海
: 技術如何引導東南亞信奉回教的海陸路線。係透過:
: 非洲東岸→錫蘭→蘇門答臘→婆羅洲
: 的路線。
是否需要到大量的南島民族移民這不無疑問?
: 考察漢人與穆斯林的海路路線,台灣很可能只是保有高度分化
: 的一個語言庫,而且保存有比較古代的用法的時間膠囊。東南
: 亞島嶼群反而比較是擴散路線的核心中繼站:
: (漢藏+南島+傣卡岱)的古代超級語族,分化出南島語族的前身
: 後,跑到了中南半島,進入東南亞群島地區,然後沿菲律賓北
: 上台灣,並在台灣產生了一個時間膠囊
菲律賓的移民是否有進入台灣本島這不好說
但跟蘭嶼的原住民有很密切的關係
可以參照
〈島、國之間的「族群」:臺灣蘭嶼Tao與菲律賓巴丹島Ivatan的口傳歷史〉
連結: http://goo.gl/6X1hzn
: 而其他人則四散到大洋洲、整個東南亞群島
: 特殊的是婆羅洲的一支倒到了馬達加斯加
: 我甚至懷疑南島語族有一些小的文化影響,傳播到了非洲東岸
: 影響了斯瓦希里文化的前身(雖然作用是相對較小的)
中南半島的民族跟來自台灣的文化傳播路徑本身並非不能相容
作者也強調
會覺得我這樣講聽起來讓研究超沒說服力的嗎?科學研究很多時候帶給我們的本來就
不是結論,而是我們設計的實驗與觀察能否支持或反駁前人建立的假說。隨著時間過去,
工具進步,同樣的實驗設計也可能會出現更加細緻的結果,當然也可能有人提出推翻
目前推論的新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21.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46512683.A.8A2.html
推
11/03 09:29, , 1F
11/03 09:29, 1F
→
11/03 09:37, , 2F
11/03 09:37, 2F
推
11/03 19:48, , 3F
11/03 19:48, 3F
→
11/03 19:50, , 4F
11/03 19:50, 4F
→
11/03 19:50, , 5F
11/03 19:50, 5F
這可以看統計學發展的介紹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mm/mm_03_3_09/
裡面有一段話可以看出統計的意義
統計人員對如下所舉之類問題的答案深感興趣:是否接受本批送驗成品?
吸煙與得癌症有關嗎?張三會於下屆選舉中獲勝嗎?
為了回答上述問題,我們必須由具「代表性」的特殊狀況以「瞭解」一般的狀況,
由樣本「推測」群體。因此,由統計人員所推測得到的結論都不是絕對肯定可以接受。
事實上,統計人員的職責之一是量度他所得結論肯定的程度,但是我們不能以為統計的
缺乏肯定性而誤認為統計數學不嚴密,因為構成統計基礎的數學是機率論,它有固若磐
石的數理化基礎和經嚴密證明的定理。
裡面講中央極限定理的內容很重要
這有助於理解信賴區間的意義
※ 編輯: asdf95 (111.253.21.192), 11/03/2015 21:33:00
推
11/03 21:35, , 6F
11/03 21:35, 6F
→
11/03 21:35, , 7F
11/03 21:35, 7F
→
11/03 21:36, , 8F
11/03 21:36, 8F
→
11/03 21:36, , 9F
11/03 21:36, 9F
→
11/03 21:37, , 10F
11/03 21:37, 10F
→
11/03 21:37, , 11F
11/03 21:37, 11F
→
11/03 21:37, , 12F
11/03 21:37, 12F
→
11/03 21:38, , 13F
11/03 21:38, 13F
→
11/03 21:38, , 14F
11/03 21:38, 14F
→
11/03 21:38, , 15F
11/03 21:38, 15F
→
11/03 21:39, , 16F
11/03 21:39, 16F
→
11/03 21:39, , 17F
11/03 21:39, 17F
→
11/03 21:40, , 18F
11/03 21:40, 18F
→
11/03 21:40, , 19F
11/03 21:40, 19F
→
11/03 21:41, , 20F
11/03 21:41, 20F
→
11/03 21:41, , 21F
11/03 21:41, 21F
→
11/03 21:41, , 22F
11/03 21:41, 22F
→
11/03 21:41, , 23F
11/03 21:41, 23F
→
11/03 21:42, , 24F
11/03 21:42, 24F
→
11/03 21:42, , 25F
11/03 21:42, 25F
→
11/03 21:42, , 26F
11/03 21:42, 26F
→
11/03 21:42, , 27F
11/03 21:42, 27F
→
11/03 21:43, , 28F
11/03 21:43, 28F
→
11/03 21:43, , 29F
11/03 21:43, 29F
→
11/03 21:44, , 30F
11/03 21:44, 30F
→
11/03 21:44, , 31F
11/03 21:44, 31F
→
11/03 21:45, , 32F
11/03 21:45, 32F
→
11/03 21:45, , 33F
11/03 21:45, 33F
→
11/03 21:46, , 34F
11/03 21:46, 34F
→
11/03 21:47, , 35F
11/03 21:47, 35F
→
11/03 21:47, , 36F
11/03 21:47, 36F
→
11/03 21:48, , 37F
11/03 21:48, 37F
→
11/03 21:48, , 38F
11/03 21:48, 38F
→
11/03 21:49, , 39F
11/03 21:49, 39F
→
11/03 21:50, , 40F
11/03 21:50, 40F
推
11/03 21:50, , 41F
11/03 21:50, 41F
→
11/03 21:50, , 42F
11/03 21:50, 42F
→
11/03 21:50, , 43F
11/03 21:50, 43F
→
11/03 21:50, , 44F
11/03 21:50, 44F
→
11/03 21:51, , 45F
11/03 21:51, 45F
→
11/03 21:52, , 46F
11/03 21:52, 46F
→
11/03 21:52, , 47F
11/03 21:52, 47F
→
11/03 21:52, , 48F
11/03 21:52, 48F
→
11/03 21:53, , 49F
11/03 21:53, 49F
→
11/03 21:53, , 50F
11/03 21:53, 50F
構樹借由史前移民外擴到其他地區
但之後的傳播卻並不一定是由台灣出去的史前移民
這很難理解嗎?
※ 編輯: asdf95 (111.253.21.192), 11/03/2015 21:58:08
推
11/03 21:57, , 51F
11/03 21:57, 51F
→
11/03 21:57, , 52F
11/03 21:57, 52F
→
11/03 21:57, , 53F
11/03 21:57, 53F
→
11/03 21:58, , 54F
11/03 21:58, 54F
推
11/03 21:59, , 55F
11/03 21:59, 55F
→
11/03 22:00, , 56F
11/03 22:00, 56F
→
11/03 22:00, , 57F
11/03 22:00, 57F
推
11/03 22:30, , 58F
11/03 22:30, 58F
推
11/03 22:37, , 59F
11/03 22:37, 59F
→
11/03 22:38, , 60F
11/03 22:38, 60F
→
11/03 22:38, , 61F
11/03 22:38, 61F
→
11/03 22:39, , 62F
11/03 22:39, 62F
→
11/03 22:39, , 63F
11/03 22:39, 63F
推
11/04 09:26, , 64F
11/04 09:26, 6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0 篇):
討論
10
26